这时,霍瞳轻轻在我的耳边,用最小的声音对我说:
“你知道吗,其实我并没有杀死李岩,我只是在他喝的水里加进了三唑伦,让他昏睡过去。他睡了一天一夜,直到我把他推下了坑,他才醒过来。但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再没有力量反抗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将水泥倒了下去,迅速硬化的水泥固定住了他的小腿。”
一股寒气从我的小腿向上升去,然后在小腹处呈放射状四散,凉意渗满了我的每一个毛孔。
可霍瞳还在没心没肺地说着:“当水泥倒下去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被掩盖,眼睛里全是惊恐。他的嘴被我用布塞住了,说不出话,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当水泥淹到他的胸膛时,他完全崩溃了,眼睛里全是泪水,妄求我饶他一命。不过他错了,凡是想离开我的人,都得死!他会永远和那些蚂蚁呆在一起,只有蚂蚁才不会出卖我!”
我说不出话来,这真是个可怕的女人。我默默地扶着她走过庭院,当我踩过地面上,感觉地上微微凹凸不平,一定是蚂蚁又在聚集了。我的脚下多用了一点力,我要踩死所有我能踩到的可恶的蚂蚁。
“你的女人死了,我的男人也死了,我们杀人的方法也是一样,你没有后悔,我也没有后悔,难道我们才是天生的一对?”她喃喃地说。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我们一对天生的杀人狂。”
进了屋,我们在爬满蚂蚁的床上疯狂地**,霍瞳的叫声是那么肆意,欲望在整个潮湿阴冷的房间里充斥弥漫,我们忘记了黑夜白天,更忘记了究竟我们做了多少次。
我只知道当我们筋疲力尽倒在床上时,我们的身体上都爬满了黑色黄色红色褐色的蚂蚁,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它们轻轻噬咬着我们的表皮,想要从咬出的伤口中爬进去。于是我和霍瞳又在床上翻滚着,压死了一只又一只蚂蚁。
我们赤裸着身体站在床下,看着雪白的床单,上面已经留下了无数尸骸,蚂蚁的尸骸。蚂蚁们的体液将它们的尸体沾在了床单上,变成了黄褐色的痕迹,就像是在床单上写下了一幅狂草,虽然这狂草上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其实,我更觉得这张床单似极了一块肮脏的,渗满了尸液的裹尸布。
就这样,每天我和霍瞳在挤满蚂蚁的床上疯狂,在满足彼此的同时,又不断杀戮这些无辜的蚂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微不足道的蚂蚁在我的眼中不再可恶,反而变成了某种欲望中的情趣,可以让我更冲动。
对我如此,对霍瞳亦然。
每天我们向窗外望去,都可以看那两棵橘树李树正在茁壮成长,越来越高大茂盛。我猜,到了果实成熟的时候,与李子一定会很甜。
树下的秘密不会有人知道,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除了那些蚂蚁,那些不会说话的蚂蚁。
霍瞳搬到了我的房间里,俨然一对夫妻。原先她与李岩住的那间房又空了出来。
为了弥补生活的亏空,我决定再把那间房租出去。当然,我不会再租给夫妻,我只会租给单身的男人或者女人。
在BBS上发了帖子后,一个留着长发的画家住进了那间房。当然,我已经对墙壁做好了隔音措施,即使我与霍瞳夜晚叫得再肆意,也不会为我们的邻居带来困扰。
唯一让这个画家困扰的只有蚂蚁,越来越多的蚂蚁。他常常在我面前一边甩着长发,一边抱怨说,蚂蚁又污损了他新画的草图。不过,我也只有抱歉地摊摊手,因为我也无计可施。
那一天,一起床就发现是个不晴不雨的好天气,我与霍瞳决定去乡间的大山里去踏青。我们在山里玩得很高兴,甚至还在山中的溪水里裸泳了一番。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在冰凉的溪水里**,竟然也是一件让人兴奋到崩溃的乐事。
当我们回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当我们走到围墙外时,就听到里面传出了突突突的巨大声响。
这是什么声音?我蓦地一愣,跨进了大门。
一群人正围在那两棵李树与橘树旁,突突突的巨大声响正是从那里发出来的。
我看到长发画家闪烁着眼睛向我跑过来,大声对我说:
“哥们,知道吗?今天镇上的居委会大妈来了,她带来了除四害大队的杀虫老师。他们说,你家里的蚂蚁全都是白蚁!他们用仪器查找到了蚂蚁的老巢,就在那两棵李树与橘树的下面。他们还找来了电钻,钻开泥土就可以直捣黄龙!”
他兴奋地大叫,“哥们,以后这里再也不会有该死的蚂蚁了!”
我惨然地看了一眼霍瞳,我看到她的眼中闪出了和我同样的凄然眼神。
在远处,居委会的那个胖大妈正兴奋地站在电钻旁,注视着挖开的大洞。
只听到吱的一声破响,电钻停止了工作。我知道,这是因为电钻碰到了比它更坚硬的东西。
依稀听到这画家还在我的耳边唠叨着,“这些白蚁真够厉害,听说是□□出来的品种,嘴里分泌的唾沫,就连水泥也可以腐蚀出巨大的空洞来……”
我的脸上一片死灰。
原来蚂蚁也不会永远保持缄默的。
[完]
505.智力看不见下限(原楼主:July_陌上花开)
我们人生当中有很多朋友,但是也有很多不靠谱的朋友。比如隔壁办公室的小王,一天到晚忘记事儿,说好了给全办公室的人去买饮料喝,走到一半,有人递了支烟给他,吹了会儿大山,他便把要买饮料的事儿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摸摸后脑勺,两手空空走回办公室。同事问他,饮料呢?他才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忘记了。或者让他去帮忙打印一份文件,他也总有本事把文件的格式弄错,或者干脆就丢在打印机那儿不取,被领导看见,将请小王帮忙的那个同事好一顿批评!小王却憨憨一笑,看着挺无辜。
如此这般的事情多了去。有人也说小王并不是真的健忘,估计就是故意装傻,好给别人难堪。便没有姑娘肯跟他谈恋爱。这都到三十大好几了,还是剩男一枚。
好在这年头,剩女也很多,而且都是条件好的剩女多。总有个把不知道小王底细的,会屁颠颠跑来跟他相亲。虽然一路谈,一路黄,但总有瞎猫遇到死耗子的时候,这不真让小王找到了一个女朋友。
女朋友条件很好,就是年纪大了点,快四十了,比小王还大着几岁。因为有钱,保养的还很漂亮。有时她也嫌弃小王笨,但没办法,笨也是优点。比如女朋友去做SPA的时候,小王总是忠心耿耿地坐在休息室等着。女朋友逛街,穿高跟鞋脚疼,小王二话不说立刻就蹲下来给她揉脚。这天女朋友走在路上,突然绊了一下,赶紧抓住小王的胳膊。低头一看,鞋跟掉了。没办法,让小王拎着去修,自己只好坐在街边的茶座里等。
小王拎着鞋到处乱转,一去二十多分钟,还没回来。女朋友等急了,夺命连环call,电话一直响,却没人接。女朋友都喝了两杯茶,也没办法走,厕所都没法上,这叫一个愤怒啊!索性打了个电话叫电召出租车,脱下昂贵的丝袜,赤脚爬上车,准备直接回家。前方却出现了一个气喘吁吁的矮胖身影,正是小王。
女朋友生气,懒得管,叫师傅开车,不用理那人。司机便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发动了,小王张牙舞爪地拦在前面,嘴里也不知道说什么,见车来,也不躲,拎着高跟鞋竟然反而迎面扑过来。司机吓了一大跳,赶紧打偏方向盘紧急停车。女朋友也吓了一跳,推门下去看时,小王额头流血倒在地上,嘴里嘟嘟哝哝不知道说什么。
女朋友俯下身子,一听,原来他说的是,前面发生车祸了,修鞋摊被车子撞的七零八落的,没法给她修鞋子,对不起。
女朋友又气又恼,恶狠狠地当着围观人群大声对小王吼,你就是个笨蛋,就是个智力看不见下限的脑残,注定你一辈子就是打光棍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