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这千百年的流传是否真有厉鬼之说,无论我于人于鬼都无从考证,只能常常对着空气里人鬼同见的尘埃表达敬仰。
一
我成为人的最后日子是2007年的7月20日。
打开门,我发现空气里有难闻的发霉的问题,热烘烘的腐败之气几乎将我扑倒。这是一个缺少女主人的家特有的味道。我站在镜子前面发呆,那个人满脸胡渣,头发和眼神一起散乱到海角天涯,几天没有清洗的脸凝起厚厚的油污,沾着沙尘染成死灰面色。
站在莲蓬头底下,冰冷的水刺激我的脑子开始清晰起来。7天前,我拿着一把菜刀冲出家门,到海锐公司找林洪发那个混蛋算账。结果如我所料,他人不在单位。员工躲得远远的,拨打了110。
我把满头满脸的杀气发泄在林洪发的办公室里。他的液晶显示器被我甩起来,划了个漂亮的弧圈,顶破玻璃窗飞了出去,几秒之后听到一声闷响和女人尖叫的声音。忘了交代一下,大学的时候我扔铁饼得过系冠军。他的文件柜被我踹了一脚之后居然摇摇晃晃地往前扑来,我闪开的时候顺便把茶几的一盆吊兰扫到地上。
民警闯进来的时候,我正把菜刀剁进昂贵的楠木办公桌上,因为用力过度,以至于一下子拔不出来。
“不许动!”民警用枪指着我。大概5米的距离,我如果是里昂或者能避开,但我不是。问题是,他里面有子弹吗?我看到这个年轻的民警手有些发抖,从他眼神里看出这是应该是他第一次拿枪对着人,他太紧张了,一定在想如果我继续拔刀的话要不要扣动扳机。问题是,他似乎保险也没有拔?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有毛病,对着一把枪想了这么多问题。我应该脑袋空白而且乖乖地把双手放在后脑勺是吗,小悠?
二
带回警察局,我一点都不害怕。愤怒在发泄之后居然变成了麻木。我摩挲着手铐冰凉的质体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怎么会这样,小悠。
小民警把我带回来之后就没有再露面,这让我觉得很奇怪。后来又进来一个民警,看上去比小民警老练许多。我在想是不是刚才车上的时候对小民警说“你似乎是第一次拿枪对人,所以很紧张。”
被人看破总是难堪,所以小民警当时似乎脸红了,一巴掌打我后脑勺上。我没响,就笑了一下。我是学心理学的,知道这时候用什么武器对付他是最犀利的。
老练的民警坐我对面,十分钟没说话。我也这么看着他,但是他的脸上有什么特征,一点都没在意。
他说话了。
“大学教授?”
“……”
他明显来气了,提高了音量,问我叫什么名字,住在那里,工作单位,婚否……
我还是没说话,但是眼睛里的笑意更甚了。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告诉我,在这个领域里面来说,对付明知故问的最好的答案就是沉默,然后眼睛盯着对方。“但是,”他强调,“沉默往往容易激起对方的怒火,所以要及时补充信息表示,你只想知道他明知故问之后的问题。”
我没有,我知道这样的对峙毫无胜算,但是这场必输之赌我本来就没准备全身而退。
我的笑是火上浇的油。老民警发火了,把文件夹甩了过来,说,“李辉,我完全可以用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的名义拘留你个10天半月……”他口气软了下来,“但是我们也知道你是事出有因,所以希望你好好合作,我们能够帮你。”
三
没人能够帮我。这件事情的最后结果是什么我知道,但无论如何都是对我最大的伤害。
我知道有报应一说,当小悠一脸胜利者的姿态站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的前妻方芳绝望的眼神至今想起都让我如芒在刺。
方芳是我的邻居,从小青梅竹马,而且比我们家有钱多了。我的历程跟所有幸运的穷小子一样,读书刻苦,努力考上大学。学费不够的时候,村里有个叫小芳的姑娘家送来一沓钱。感激又兴奋的情况下,在村旁的小河边我们互相贡献给对方,然后对着月亮信誓旦旦,这辈子非卿莫娶。
对于这样青梅竹马才子佳人的般配,两家都是欢欣的,于是订婚酒和送行酒一起办了。
上了大学,我就成了个新晋城里人了。乡下人读大学的刻苦是城里人永远都无法了解的,他们不明白的是,自己随意都可以立足的城市的土地对于一个乡下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大学第一年,我就因为成绩优秀,获得了大学的一等奖学金。
大一的暑假,别人都去找单位实习了,班主任给我一本美国当代哲学家的原版论著,让我回家翻译。开学的时候翻译稿给他,又劳务费的。当我把怀揣着用其中一部分奖学金为方芳买的金项链回乡下的时候,发现方芳脸色惨白地躺在床上。
我们寒假里的热情如火,把生命力旺盛的种子播种了下来。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业和前途,她考虑几个月之后还是决定到县医院作了引产手术。引产手术刚好是6月底,怕影响我的期末考试,她还让家人不要告诉我。
看到我难过的样子,方芳说,放心,我们以后还能生。可惜你以后城里人户口,不然咱们生两个,先是个女娃,随我。然后第二个男娃,随你,聪明,上大学。
我只是抱着她哭,不知道为了什么,就是难受。后来我才知道,冥冥中有股力量让我尽情地哭一生无子嗣的命。
四
毕业后,我顺利留校,而且还被保送读学校的研究生,是全校唯一的一个。
在我的努力下,方芳也成了城里人——在学校的图书馆当管理员。这样我们每天都能生活在一起,同进同出。虽然很多人都认为我们并不般配,毕竟我有这么高的学历和地位,还有那么好的前程,和一个只有初中文凭的女人守一辈子不是明智之举。
我的好朋友杨明在一次醉酒微熏之后对我说,兄弟,男人的一生应该勇攀高峰,而女人只能一路上的拐杖。她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帮助过你,应该感激。但是当她成为你的障碍的时候,应该毫不犹豫地扫除了。毕竟,报答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拿一辈子去补偿太亏了,而且不现实。
我知道他的意思。读书的时候,不是没女同学表达过类似意思,在知道我还有个乡下未婚妻的时候也分明表达过不嫌我是二手货,并愿意厮守终生,只要我能够撇清关系,浑身自在。
但是,我不能做。
有天夜里,我把这些事情讲给方芳听,她也不说话,就靠在我的胸膛说,你的心跳的声音真好听。然后她贴着胸膛慢慢地说,他们说的意思我也懂,这些事情也都有的。会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不去想。但我知道有报应一说,做人还是要安分的。
听她说到“报应”的时候,我的心忽然猛烈地跳了起来,在寂静的夜里无异两声惊雷。方芳一下子坐起身来,月光透过窗子洒在她脸上,因惊恐而导致的惨白使她的脸格外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