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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11:02:00

第二百二十九个故事

吸血鬼

汽车在黑夜的公路上快速穿行,我望着窗外,数着外面一棵棵的梧桐树。不记得在哪本科学书籍上曾看到过,说我这样的行为通常是轻微神经病的一种征兆。那这世界上的神经病岂不是很多。

我喜欢暗夜,甚至喜欢到了一般人可能都无法理解的程度。

一到白天我就拉上厚重的窗帘,躲在屋子里睡觉,而夜晚,我喜欢我的皮肤沐浴在月光下的感觉,仿佛可以吸收它的能量,让我塌实又雀跃。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像一只暗夜的精灵,是的,我喜欢精灵这个称呼。事实上,有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解释我的这种行为,我可以充分的防止紫外线对我的晒伤,我的皮肤就可以非常白,白到每个女孩看到之后都会羡慕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想这些的时候,一只温暖的手掌伸过来握住我的冰冷,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在驾驶位的男人,没有那样刚毅的线条,却有着暖和的笑容。

“要不要喝咖啡”,他问。“恩,好啊,中杯摩卡。”我点点头。

他顺势靠边泊车,下车去买外带咖啡。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和任何人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和风度。

他爱我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的人总是和他的行为一样叫人难以捉摸。不过同样的,我也不爱他。我们只是在对方寂寞的时候互相慰藉的伙伴,是的,伙伴,我喜欢这个名称。当你感觉不到温度的时候,你可以在别人的身上取暖。我们于彼此,大概就只是有着这样不太丰富又抑或过于丰富的内涵。

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更确切的说,我是他的租客。以他的财力,实在不需要我来贡献更多的经济收入,只是他的房子太大,大到让他寂寞,于是我那么偶然的成为了他房子的一份子。

不过寂寞的原因往往不是房子大,而是寂寞它本身,又或者,是寂寞的那个人本身。

就好象一只蚊子,明明是可以用药水来消灭,可当你长年累月的用同一种药水,那蚊子自然形成了抗体,身体棒到可以跟你有一拼,并且天天在你身上吸收养份。

好象我举了个不是很贴切的例子,我其实是想说,本来找个人分享你的住处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的寂寞问题的。但是对于某些已经寂寞成顽疾的人来说,即使找个人一起住也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了。

“没有摩卡,只有拿铁和卡普琪诺,我都买了,这样你可以挑着喝。”他回来了,保持着一贯的礼貌性的周到。

其实什么咖啡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我更乐意去喝番茄汁,不过我没打算告诉他。

泊车,上楼,锁门,甩掉我那要命的高跟鞋和做了一晚广告模特的疲累,然后是我们两个身体伴侣例行公事的互相慰藉。

有时候我也会思考我是不是爱着他。

思考的结果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不能承认自己爱他的理由是不是因为我知道他不爱我,我乐得让他更寂寞。

不过我清楚的知道,我爱他手掌摩挲着我的皮肤的温暖触感,爱他温柔的在我耳边呢喃,爱他的舌尖和我的缠绵纠缠。

我喜欢看着他的睡厣,这时候的他会卸下平时那一身的伪装,是他最接近天使最安详的样子。不过其实我并不是那么的喜欢天使,只是他这张可爱的睡脸倒是让我觉得可能天使也有可爱的时候。呵,什么逻辑。

我喜欢把我的整个白天都拿来睡觉,这样我可以保持皮肤最好的状态,我是个广告模特嘛,漂亮不漂亮对我来说可能是件比别人来说更重要更意义重大的事情。

当我睡了三个白天度过两个独自的夜晚发现他还没有回家的时候突然发觉自己对他有点想念,我觉得我也应该关心一下我的这个迷一样的房东。于是我把自己打扮的跟任何一个出去上工的夜晚一样光鲜,穿上我最爱的超细跟黑色高跟鞋和黑色的迷你裙出门。

有人说,迷你裙要趁30岁之前拼命穿,过了30,想穿也没有本钱了。我一向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因为我有的是本钱穿个尽兴。

我几乎找遍了任何一家我以为他会在的高级夜店,却都没有他的影子。

正迷惑着我是应该继续招摇的寻找一个失踪的男人,还是回家喝番茄汁的时候,我看到这个男人的背影。

“没有摩卡,只有拿铁和卡普琪诺,我都买了,这样你可以挑着喝。”熟悉的对白。

我躲起来,看到这男人拿着两杯咖啡,同样的桥段。

女孩有张稍微婴儿肥的脸。

我像猫一样踮起脚尖,跟在他们后面。

暗夜,暗巷。两人像藤蔓缠绕般交缠。

我退出小巷,飞一般奔回家,扔掉鞋子,躺上床,盖上被。

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伤一样,疼。

我不能冷静的思考,我听到什么东西扑通扑通的声音。

一直到听到锁门声,我想我应该像一直表现的那样那么冷静。

好久之后,我悄悄的起床,推开他的门。

均匀的呼吸,天使般的睡厣,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我想他应该很快乐才是。

我抚摩着他的脸,顺着它起伏的曲线。他的皮肤是那么的滑嫩,他的身体,竟然像一个纯洁的少女般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我回忆起他吻着我脖子的感觉,酥麻和颤栗。

他侧过头,仿佛也期待着我低头吮吻他的脖子。

“我爱你”,我呢喃着伏下身体,对着他的脖子,像对我千年来吸干血的每具尸体般,狠狠的咬下去。

“我爱你,再也不想让你孤单”……

有时候,爱比死,更冷。

当起初相见,如地转天旋

当意念转变,如过眼云烟

2012-12-13 11:03:00

第二百三十个故事

那一刀的仇恨

洪杀一手握着刀,一手端着茶。

刀是冷冷的刀,茶是冷冷的茶。

洪杀喜欢冷的东西,他觉得,只有冷的东西才是最完美的。所以他从来不吃热的东西,也不喝热的东西。但有一点他很遗憾,因为他自己的身体却是热的。每个人都是热的,只有死人才是冷的。所以洪杀从小就喜欢杀戮。既然不能把自己变成冷的东西,那就把别人变成冷的东西。

江湖上都说,遇到洪杀前是热的,遇到洪杀后是冷的。

但现在,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居然笑眯眯的望着他,很客气的问:“听说你杀了很多人?”

洪杀放下手中的茶,拍了拍另一只手上的刀,道:“不是很多,而是非常多。”

年轻人又问:“还记得十八年前牛家庄的三十七口性命吗?”

“是我杀的。”洪杀冷冷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年轻人点了点头,道:“这很有道理,但怨有头,债有主,三十七口人命包括了小孩, 老人,妇孺,难道他们也都该死?”

洪杀稍微犹豫了一下,仿佛记起了什么,随即又缓缓道:“凡是热的东西都是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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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夜谈-每天三个故事第5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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