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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杀人也许和你杀猪一样,很怕见到红色的血,怕那种古里古怪的腥味,觉得被杀的人很无辜,他们虽然坏,但好象都罪不该死,但我也为了生存,后来杀着杀着就麻木了,每杀一个我就在墙上贴一朵红色的小花,后来小花越来越多,当小花贴满了墙时,我就变成了别人墙上的小花。后来,阎罗王问我你来世要变成什么,我说变一只猪,为什么?他问,我说理由有两个,一,猪可以什么都不想,不需要为生存而烦恼。二,我杀人太多,想变一只猪让人杀。阎王狂笑着,别说你,我就不愿做人,做人他妈真无趣,在世时都刻了几千张脸放在身上,虽然我很恐怖,但我就一张脸,看多了,就不会怕了。来我这报到的人都说别人不好,都说自己在世是个好人,都说自己冤枉,都想转世变财主、皇帝、皇后、统治者,变得一个个贪得无厌。你们人有时还真不是东西。一副副丑恶怪异的嘴脸在我面前表演。还好我见怪不怪。不过你是我见到最真诚的人,虽然你生前是个杀手,我觉得你很具创意,有性格我喜欢,好吧,我随你的愿就成全了你,让你转世做一头猪,让你做一头可以说话的猪。懂人事的猪。再投胎时,我让你随意选。说完,我被大鬼小鬼抬着丢到猪界里了”

屠夫这时就放下刀,问,你在猪界呆了多少年,猪说,有年头了,从投胎至今已在三户人家住过了,第一户,当然是大户人家,每天都吃着同类的东西,同类煮熟的心肝腰肺的残余,以至于开始极不习惯,要呕吐半天,你知道我在做杀手时都没有吃同类的习惯,但不吃就会难受,阎罗王给了我很长的寿命,我不到时间是不会死的,就好比你们人苟活于世一样,有时是件很痛苦的事。到后来那些猪友们抢着吃,剩下一些汤水,我就喝一点汤水,天长日久,猪友们膘肥体壮的一个个拖到杀猪场被杀,主人看到我这么瘦就把我卖了,卖给一户更大户的人家,据说是位极人臣的人家,吃的那是山珍海味,是我以前做杀手时买卖最好才能吃上的,一般老百姓是想都别想的,和猪友们住在跟红墙绿瓦,地铺琉璃砖的大房子里,食槽是用云南翡翠精琢而成的,所以猪友们都活得非常开心,一个猪友说,就是明天死也愿意。我知道这样的日子是不会太长的,在做人时有句话说得好,好景不长在。果然这个位极人臣的人被满门抄斩,连鸡鸭猪狗都不放过,当时血流成河,混乱之极。你知道我是个懂人事的猪,在老天冥冥之中,我逃离了这场劫难,说实话,当时看着的心惊肉跳,那种场面太惨烈了,虽然这一家人有些人死几万遍也不会过,可惜那些猪友们这让我伤心了很长一段日子”

逃出来后,我悲伤地走了很久,走到一个河边,就晕过去了。醒来后才看见自己躺在了一个破旧的茅草房里的一堆草上,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盯着我看,良久,她才蹒跚地从门外提着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木桶,还冒着热气,在放近我面前时,我看清了是一桶我做猪做了一辈子也没吃过的猪食——烂菜叶和馊饭的混和。我毫不犹豫地埋头下去吃,发出只有吃猪食才会发出的声音,我边吃边想,人有时不也这样,在人穷困聊倒时,猪食也是吃得下去的。何况,我本就是猪”

屠夫此刻没有一点杀猪的样子,于是把面前懂人事的猪松了绑,绑得太久了,以至于猪变得开始僵硬了,象是被杀死后的样子,屠夫不再惊讶,开始有和这条猪做朋友的打算,他觉得人有时的确是不如一头猪的,虽然他已然到了他父亲的年纪,但他觉得一条懂人事的猪果然不同凡响,于是,他开始怀疑他是否错杀了很多懂人事的猪,甚至说他杀了很多人”

猪嘘了一口气接着说,我吃饱后,看见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穿着破得不能再破的衣服的老太婆,慢腾腾的从我身旁费力的提起那个破桶,一脸的皱纹展开后,露出两个残缺不齐的牙。只听见她含混不清的说,喂,你吃饱了吗?以前没有人这么说的,最多只是,努,来吃了啊。这多少让我感到有些亲切。其实干草堆上也是很舒服的。这是我在做杀手也不曾体会过的。以后每天老太婆都提一桶热乎乎的过来,让我吃得满头大汗,以至让我认为我就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猪。直到有一天,老太婆不再提着破桶和一桶的热气腾腾,我的直觉告诉我,出事了。那个老太婆在一个晚上睡下时早上再也没醒过来。我突然觉得心痛,虽然她这么用最糟糕的食物喂我最后还是会将我送到杀猪场,我仍旧心痛,我知道,其实我知道我跟本就是个人。后来她的邻居为了她的后事,准备把我杀了。所以我被绑在了你的面前”

屠夫,我。又重新把刀提起,问这只懂人事的猪,你想不想我杀你呢?如果要杀该以什么方式来杀呢?你知道我并从没有杀过一条懂人事的猪。猪说,随便你了,也许我的寿辰到了。至于你这么杀我是你的事,我想再次投胎,我一定要求阎罗王把我变成一只不懂人事傻傻的猪,我说,其实人比猪能就是多了一份脑子,所以我站在你面前要拿着这尖锐的刀杀你。可我杀的是人啊。猪流泪了,说知道了,其实死也就这么回事,我在做杀手被人一刀腰斩没有一点痛苦,希望你也能做到!血色的天空,映红我的脸,空气中的杀气汇聚成了一只手,我的一只手象闪电刺出……,好多好多的血花在我眼前飘啊飘,整个天空被鲜红的血花所笼罩,一大片血腥的芳香一直从我身体里散了出去,飘啊飘……

许多年后,我的儿子也常背着一把刀,在世间游荡,在血与血的纷飞中生存,他不知道他的前世是猪还是人。他只知道他的父亲生前是个屠夫。

2012-11-21 13:44:00

第二百一十九个故事

茉莉香逝

夏夜,繁星满天”

黎尊所住的小区位于市郊的半山上,这样的季节里,蛙声成片,清风拂面,空气中暗香浮动。与喧闹的市区相比,这里的夏夜要凉爽很多,却仍然安慰不了黎尊燥热的心”

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是黎尊的一意孤行。按照妻红袖的意思,是要在市中心住的,彼此上班方便,而且一应生活起居都要便利许多。红袖一直都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这样的清静的地方,是会让她窒息的。两个人的生活中,大多数黎尊都是听从红袖的意见的,包括要不要孩子的问题,红袖说过几年,黎尊也没有反对。但是在买房这件事情上,黎尊却表现出了异常的固执”

城市的浮躁和虚伪已经让他忍无可忍,如果连休息都不能给他一片清静之地,他怀疑自己总有一天会失常。吵过,闹过,也冷战过,因为黎尊的坚持,红袖终于妥协”

不过事实还是证明黎尊是对的,不到两年,他们所住的房价格已经涨了一倍,红袖沉默下来,不过她开始频繁地回娘家过夜,因为娘家在市中心。黎尊倒是愿意她去的,她不在的时候可以自得其乐,两个人在一起,总是不得安宁”

今夜,又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黎尊摔门出来,求片刻的安静”

小区里的公共环境建设得很不错,是荷兰风格,随处可见风车和流水,所以空气相对市区来说要清新很多。只是,这样的夏夜里,这样的心情下,呱噪的蛙声让黎尊想起红袖尖酸的唠叨,黎尊疾步在碎石路上走着,竟然有着走投无路的感觉。他的脑子里纷乱着,都是与红袖的过去现在”

大学里的他是风光的,无论成绩、体育还是外表、谈吐和风度,太多的女孩仰慕他,包围在他的周围,让他骄傲得一塌糊涂”

但他很快碰到了对手,校花——红袖。红袖也是骄傲的,被诸多人捧在手心里,对天之骄子的他不屑一顾。也许是本能的一种征服欲望,越是有难度就越是想要去做,校园里到处流传着他们不同版本的爱情故事,不过这些故事都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王子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开始的时候,甜蜜是会冲昏人头脑的,谁都以为只要相爱的人在一起,是可以天长地久的。可谁又知道,经过日常琐事的历练,再刻骨铭心的爱情,面对生活,总是狰狞”

红袖依然是明艳动人的,而且结婚之后,更让她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这让黎尊受尽了那些肤浅男人的羡慕。可是要知道,这份美是需要虚荣和骄傲来支撑的。红袖是个被人捧在手心宠坏的女子,这种宠溺让她有着很多恶习,不事家务,刁蛮,任性,而且为了自己的自由,在孩子的问题上也是一拖再拖。两个人共同的生活自然与风花雪月的恋爱时期是不同的,于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里,两个人开始了摩擦、争吵、冷战……

年轻的时候目光过多地放在了耀眼的地方,漂亮的面孔和挺拔的身材便是对爱情的诠释,拥有一个这样的女子在身边,引来一路艳羡的目光,那是怎样的得意。可是,年轻的爱情却无法预见两个人相处的丑陋和彼此心理折磨的痛楚。年轻气盛的黎尊和骄傲虚荣的红袖,谁都无法让对方彻底臣服,于是战争,只能在两人之间延续下去”

随着岁月的积累,红袖越战越勇,而黎尊却越来越感觉到疲惫了,对于这种无休止的重复的战争疲惫。于是,黎尊对红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红袖在纠缠吵闹一段时间得不到回应后,开始寻找属于她自己的消遣,她是有属于她自己的生活空间的,比如逛街,比如打牌,比如泡吧泡星巴克等等。这些,都是她单独行动,黎尊从来就不会过问。其实他不是不知道,红袖这样的挥霍时间和精力是对于他的报复,用红袖的方式报复黎尊的冷落。她从来都认为自己仍然是那个骄傲的红袖,她仍然有她自己丰富的生活,从来都没有变过。只是黎尊,不懂珍惜”

也许,很多事情,一定要经历过了,才肯承认那是错的。而王子公主的婚后生活也是不尽如人意的。但是感情、婚姻,谁能够担保,一生不会有任何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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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夜谈-每天三个故事第5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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