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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还不时动手去调戏调戏络腮胡子怀里那位漂亮的小小帅哥,真是其乐融融呀。

这时候公车喇叭里报了一个站名,我用手指碰了碰小小帅哥粉嫩的鼻子,说:“姐姐还有一站就下车了哦,跟姐姐合个影好不好?”说着我掏出手机,凑过去准备自拍一张相片留念。

忽听那小孩子张嘴说道:“咱俩谁跟谁呀!”奶声奶气,却透着一股子北京腔的老油子味。

我愣是没反应过来,回头一看那络腮胡子,也傻愣住了。

我说:“这孩子,怎么……”

络腮胡子有点兴奋又有点孩子:“今天这是怎么了,这孩子还没断奶,还没学会讲话,这,这……”

不会讲话的婴儿,忽然说了句字正腔圆的北京方言,这不是天底下最荒诞的事吗!

小小帅哥说完这句话后并没有什么改变,还是那副幼稚的表情,对着我笑,露出粉色小牙床。

可是听了络腮胡子爸爸的话,整车人都对这个孩子感起兴趣来。

大伙有的说:“了不得啊,看来这孩子是个神童。”

有的说:“这孩子是不是听过胎教啊。”

也有的嘀咕:“没听说婴儿会这么讲话的,是不是给什么附身了啊。”

反正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弄得那位父亲十分尴尬,连连向四周作揖。

我收起手机,没敢再提拍照的事,临下车的时候,还听到车门口有个中年妇女在和身边的男人探讨:“这小孩肯定带着前世的记忆,听说每个五岁以前的小孩都记得前世的事。”

男人诧异:“真的假的啊,我们五岁时也有前世记忆?”

那妇女一本正经说:“当然,你记得你五岁以前的事情吗?肯定不记得,因为五岁以后,前世的记忆就会慢慢模糊,才开始真正拥有这辈子的记忆。”

我真的被这个理论雷到了!

竟然还有这样的说法,下了车,进了报社,我满脑子都在想这个伟大的理论。是啊,哪个人能记得五岁以前的事呢?

就算你记得五岁以前,四岁以前呢?三岁以前呢?……

人的大脑,在胎儿期就开始孕育运行,按理说,那个时候就开始贮存信息。

人类的身体年龄越是年轻,记忆力越是强悍,这是我们从小就被灌输的道理。为何这道理放到五岁以前就行不通?

莫非真的有前世来生?

莫非在年幼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自己的前世干了什么?

其实我根本不必发出这么多感慨,世界上前世来生的真实事例太多了,十有八九都是小孩子记得上一世的家庭,记得上一世的父母,有兴趣的可以在网上搜搜。

可那些事例我们都把它当成故事来看,从来没有在内心正视它的“真实”,所以等到我们自己身边有一点点的灵异现象来印证这些“已知的真实”时,我们才会那么震惊。

回过头来想想,在我们偶遇的小孩子中,不管是坐公车还是路上碰到,或者是熟人家的小孩,有的会冲着你笑,要你抱,跟你很投缘。有的看到你就怕,会躲着你,或者你一抱他就哭。有的看到你很漠然,表现出无所谓的神态。

那些和你投缘的,是不是他根本就认识你呢,在上辈子,他或许是你的亲朋好友。那些躲着你的,在上辈子你们有没有可能是死对头。那些漠然的,或者你们上辈子就是陌生人,从来也不认识。

同事阿咪看我一整个上午都心神不宁,在MSN上给我发了条消息:银子,你没事吧,实在撑不住就卖掉搬出来吧。

阿咪是昆山人,我们搬家时她到我们那里去过,看到大阳台当时还兴奋得大跳不叫,可回单位后,还是从一些本地同事晦涩的神态中感到了我们那栋房子的不对劲。在单位,阿咪和我的关系最铁,估计要是我出事,她是哭得最真实的那位。

我回信息:没事,亲,对了,你信不信前世今生?

阿咪:当然信了,你怎么想到问这个问题……

我:呵呵,随便问问。

阿咪:银子,关于前世今生,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我说个故事给你听。

要还原阿咪的这个故事,我必须先说说她的家庭。

阿咪的父亲是昆山当地人,但母亲却是上海知青。

在那样的年代,贫农是“又红又专”的一等公民,尤其是当过兵的贫农就更吃香,任谁都不敢招惹,开玩笑,惹这类人在当时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啊。

阿咪的母亲人长得挺漂亮,垂涎她美色的人不少,为了寻求庇护,嫁给了阿咪的父亲。

就像《姨妈的后现代生活》里斯琴高娃演的姨妈一样,落实政策以后,阿咪的母亲就毫不留情地离开阿咪和阿咪的父亲,义无反顾地奔赴上海。在她的骨子里,爱上海的情调胜过生命中的其他一切爱的总和。

阿咪的母亲在上海活得甚至还没有在昆山的时候好,但是她“宁做上海墙角草,不做昆山乡下佬。”

熬了几年后,阿咪的母亲终于傍上了一个香港老板。香港老板将她带回了香港,据说中间回来过几次,在昔日的上海姐妹面前褒港贬沪,把以前生命里only one的“上海情结”无情地踩在脚底,上海在她嘴里也升级为“没花头,乡下地方”。

这个香港老板酷爱养狗,家里那条叫做波波的“马尔基思”犬养了好多年,比亲生儿子还亲,当然也比阿咪的母亲亲得多。

香港老板大部分时间都不在香港,每月给阿咪母亲的家用也很有限,在这有限的家用里,还要首先保证波波的饮食起居,所以实际上,阿咪的母亲变成了专职狗狗饲养员。

12

灰狼的英语成绩理所当然开始突飞猛进一路凯歌,人也膘肥肉厚越来越胖,越发出落得不似灰狼而更像一条狗獾,以至于很多女生见到他就两眼放光口水四溢。甚至连林菊儿也频频回头向他请教英语上的疑问。

但凡遇到这种情况,灰狼则故作姿态高深莫测甩出一句:“遇到问题有两个选择,问老师或者学习委员,问我,无可奉告。”叫人怀疑丫最近是不是刚从五角大楼回来。

在哲学家,预言家,美食家和政治家的光环里溜了一圈后,灰狼开始朝歌唱家的道路坚定地迈进。他选择了一首老歌用来改变翻唱,以显示其不同寻常的潜质。那首叫做《一剪梅》果然倒霉,像那条京巴狗一样被灰狼糟蹋得体无完肤。

灰狼的套路是这样的:下课铃声一响,马上跺脚热身,跺得拖课的老师羞愧万分卷起讲义撤退后,灰狼马上以马丁?路德的姿态爬上课桌,低头酝酿,面壁良久,在大家以为丫是在观察墙壁上什么黄色诗句的时候,猛然转身,操起一个铁皮文具盒捅到嘴边嚎叫道:“真情像梅花开遍!……”

并且灰狼吐字不准,总把“真情像梅花开遍”吼成“激情向梅花改变”,当时班里有位叫做鲁梅花的恐龙,激动得不停咬自己的大拇指,脸上的青春痘兴奋聚集,拥挤不堪恨不得立刻飞出脸庞。

结果灰狼版《一剪梅》两个礼拜后成为校园K歌榜的头牌金曲,躲到厕所里都听得到隔壁蹲位上有人在操练此曲。且大多数人折掉梅花,嫁接上意中人的姓名,直抒胸意,每天表白不已。

看着少女们在歌声里沦陷,灰狼情绪低落极为心痛。为此我开导他,我说:“灰狼啊,你不能光看别人有妞泡的表面,实质上是你那首歌的流毒让那些妞自动被人家泡,再实质上就等于你泡了那些妞。”

灰狼抬头:“那你眼红不?”

我说:“哪能啊,兄弟泡妞实质上就等于我在泡妞。”

灰狼马上以悲哀的神情看我:“怪不得你丫代数不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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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怪谈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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