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挺恨这个本事的,只要是在家里,无论我在哪儿说错点话她都能听见,身为丈夫,这实在是个悲剧……
“听见什么了?”我压低嗓门问。
玄真子侧过头,用晶亮的双眸看着我,表情似笑非笑,说:“咱们在这里遇见熟人了。”
“谁?”我立刻来了精神。
玄真子微微一笑,说出了个我打破头都想不到的名字——查道明!
“我靠!”我猛然从床上坐起来,瞠目结舌。
当日在巫山一别,查道明还算机灵,逃过了追捕,从此后就渺无音讯,没想到他竟然跑来了美国。转念一想我明白了,查道明和马红旗私交甚好,他们肯定一直保持着联系,应该又是他把人给支派过来的。
虽然查道明是个逃犯,不过这里并不是中国,我对他的印象也不算很坏,再加上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他乡遇古旧的感觉油然而生。就立刻下床,随便套了两件衣服,准备下楼去见见他。
刚下了一半楼梯,楼下果然传来谈笑声。
这么多年过去,我对查道明的声音还是很熟悉,他的嗓音独特,儒雅而有磁性,很好听,这和他做过大学教授不无关系。
查道明和本森正在谈钱的事,因为我听见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可以为你们的课题组提供10万美元的资助,过后你们只需开出清单,我不要任何回报。”查道明朗声说道。
我听得心中暗骂:这老小子,到了美国还这么有钱,居然还赞助别人的科考活动。
其实我事先并不认为查道明会来美国,他的专长是考古……盗墓,而美国拢共才几百年历史,哪有古墓让他盗?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正琢磨着,楼下又传来查道明的声音。“不过,我有个条件,我本人也要参加这次的考察,并且共享一切成果。”
我明白了,查道明本身也是位学者,他是想用钱买这次机会,在学术界获得成就,这样的做法并不鲜见。
本森闻言沉默了,估计是不大愿意,但又舍不得这十万美元的资助。趁着他们沉默的功夫,我走下了二楼。
二楼小客厅里,查道明果然在,他坐在沙发上,胸有成竹看着对面的本森,而本森正在低头沉思。看见我下来后,查道明连忙起身,冲着做了个揖,满脸笑意,摆了摆手示意我先不要说话。
果然!我当时心里想,这老小子看见我一点都不吃惊,肯定是事先就知道我在这里,那必然是马红旗透露给他的。
这俩人正在谈事,我也不好打扰,就先在一旁坐着。
查道明等我坐下后,方才坐下,对深思的本森说:“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你应该清楚我的为人,我只想知道其中的秘密,至于名气,那不是我查某追求的东西,到时候你要发表任何东西,都不用署上我的名字。”
这话说的本森眼睛一亮,立刻伸出了手,痛痛快快喊了一声,“成交!”
啪!
两个手掌拍在一起,这事情就算谈妥了。
“说吧,你究竟什么目的?”看他俩谈好了,我方才淡淡问道。
我对查道明的感觉很复杂,他是个罪犯、盗墓贼,令我不齿,不过这人仗义、有原则,又让我敬佩。总的来说,我不算讨厌这个人,却希望永远都不要见到他才好,只可惜事与愿违。
查道明对我的感官肯定与我迥异,他见事情谈妥,扔下本森,张开怀抱对我走了过来,朗声大笑着,“多年不见,犹记当年,小米师傅,总算又见到您了……”
查道明一把拥抱住我,说着说着竟然潸然泪下,我被他弄得不知所措。不过随即我就明白,这老小子想家了,只可惜,他永远也回不去了……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如果给他重新选择的机会,不知他会不会还走这条路。
闲话不表,被查道明拉住好一番唏嘘后,他终于肯放我走了,接下来就是计划这一趟的行程。
在原本的计划里,这一趟就是我们这边三人,加上本森和他的助手安东尼奥,现在又多了个查道明,总共也就六个人。
据本森自述,他没有家室,所以能随处探险,几乎所有节假日都是在野外独自度过的。前一段时间他去大峡谷露营,偶然发现一处岩壁上有打量类似甲骨文的字符,他立刻拍了几张照片,回家后就找人破译,然而无人认得。
谈到这里,本森把那几张珍贵的照片取出来,摆在了我的面前。
看见这些照片,我也傻眼了,只认识一小部分字,根本就连不成句子。然而本森在我指出几个字后,却大喜过望,据他说,他咨询遍了全球知名的古文字专家,还从没人敢说确认一个字,到我这里就算是巨大的突破了!
现在终于可以确定一件事,这些文字的确来自中国,只不过年代可能比想象中还要久远。
由此,他对这一趟更加自信满满,认为至少能得到一定的收获。
规划好行程后,又休息了一天,翌日,我们踏上了旅程,由于本森对这个发现很谨慎,事先他怎么也不肯透露地点,只是说到了自然会知道。
他这种人我也能理解,就由他去吧,一辆旅行车加上一辆皮卡,载着我们所有人奔向西北面,毫不起眼。查道明的十万美元主要花在了高档摄影和通讯器材上,这些东西太贵了,十万美元根本就看不见什么东西。
美国地广人稀,亚利桑那更是如此,出了城就是荒野,景色不错。我们三人坐在查道明的旅行车里,两个女人坐后面窃窃私语,不时用新买的相机拍照,发出惊叹声。
我从她俩身上收回目光,心中苦笑,他们哪儿是来探险的,整个就是出国旅游。
“小米师傅,你和玄真子道长完婚居然不通知我,查某很失望了……”查道明边开车边感叹。
“去你的吧。”我没好气的抢白了他一句,“告诉你又能怎么样?你还能赶回来喝喜酒不成?”
这话点到了查道明穴位上,他只得干笑两声揭过,继续开他的车。
从清晨开到黄昏,我们终于到达了科罗拉多高原的边缘,今夜准备就在这里露宿。高原内峡谷纵横,车子根本没法进去,只能留待第二天徒步。
夜晚很快来临,晚霞将天地都染成了赤色,风声“呼呼”,一派西部荒凉景象。我们围坐在篝火边,谈天说地,把酒言欢。
“小米。”喝的正高兴,玄真子走过来碰了碰我,向着西面的山头上一指,我顺着她手指看,只见高坡上背衬着落日余晖,勾勒出一道矫健的身影,看上去有些像豹子。
本森发现了我们的举动,回头看了一眼,笑道:“那是这片峡谷的精灵,北美山狮,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可爱?”我摇了摇头,我能看穿那头……北美山狮的灵魂,分明怀有恶意,甚至可以说是杀念,“你说的可爱,只是因为它想吃了我们吗?”
本森一愣,随即笑着起身走到他的皮卡边,探手从车窗里拿出了一把猎丨枪丨,熟练的上膛,对天开了一枪。猎鹿弹激发,发出很大的声响,那头猎豹的剪影稍一犹豫,转身没入了漆黑的山体中。
“就这样,不用大惊小怪。”本森把枪扔回车里,耸了耸肩,“人想吃动物的肉,动物也想吃人的肉,这很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