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别看我现在有车有房,其实我过的并不舒心,而且我觉得自己已经开始犯“五弊三缺”,姻缘错乱就是证明。接下来还会犯什么,我不得而知,但想想就会后背发凉,感觉前途一片灰暗。
开车回到家,大眼已经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在他手里还拿着一本泛黄的古书。
我换好鞋走过,拿起他手中的书。书是手抄本叫《六甲玄本》,书中还有很多残页。大眼说过《六甲玄本》是他祖传的一本堪比《奇门遁甲》和《周易》的奇书。
书中都是古字我看不大懂,就把书放下叫醒大眼,然后把和潘璐璐吃饭的事简单说了一遍。大眼得知明天就能拿到乐乐的尸骨,立刻松了口气,说:“只要拿到乐乐的尸骨,明天晚上就可以超度她。一个小鬼在家里太别扭了。”
我环视了一圈房间,问:“现在乐乐还在房间吗?”
“没有,我把她送回你家了。不过,她看起来好像很不高兴。还把我的水杯打碎了。”
我在大眼身边坐下,忙问:“她为什么不高兴?”
大眼摇头说:“不清楚。”
“那我们有没有必要问问她?”
大眼诧异的看着我,问:“你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想法?”
“她之前都好好的,突然间不高兴,你不觉的奇怪吗?”
“不觉得,在我看来小孩子莫名的发脾气很正常。”大眼沉吟了片刻,问:“你是不是感应到了什么?”
“为什么这么问?”
我顿时愣住,说:“还有这种说法?”
大眼笑着说:“你不是说她管你叫爸爸么,你既然是她爸爸,她不开心自然要找你说。”
大眼哈哈大笑,说:“我开玩笑的。”
我立刻白了他一眼,说:“狗嘴吐不出象牙,以后别拿这种事开玩笑。”
“好,好。”大眼拍拍我的肩膀,起身打了个哈欠,拿起茶几上《六甲玄本》说:“我先去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拿乐乐的尸骨。”
一夜无话,第二天我也没去殡葬店,而是和大眼一起等小马的电话。在下午两点多,我终于接到了小马的电话,让我去夜色迪厅找他。
于是,我和大眼立刻赶到了夜色迪厅。见到小马简单的寒暄后,他带着我们直接上了三楼,来到了供奉间外。
小马把门钥匙递给我,说:“还是你们开门吧。”
我们的事潘璐璐并没对小马细说,只告诉他我们要进供奉间取东西,但我和大眼是做什么小马很清楚,以他的聪明即使潘璐璐不说,他也能猜出个一二。
所以我很理解小马的顾忌,也没介意接过钥匙将供奉间打开,然后推开了门,结果看到供奉间里竟然空无一物。里面的东西都被搬空了。
我和大眼同时问,供奉间里的东西去了那里。小马沉吟了片刻说,可能是被房主处理掉了,因为前几天他来迪厅时,看到房主找了家政公司的在打扫卫生。
我让小马赶紧给房主打电话,问问情况。
小马不敢耽误,立刻给房主打电话。经过询问得知,房主觉得供奉间里的东西晦气都被处理掉了。家具和装饰品卖给了收废品的,花盆被扔到了迪厅后面的垃圾桶里,而且已经被扔了四天。
于是,我们立刻到迪厅后面的垃圾桶去找,最后却什么都没找到。我们又跑到垃圾场转了一圈,结果也是白跑一趟。
我吃惊的说:“杀了她?那她不是要魂飞魄散?”
大眼沉吟了片刻,说:“只有一个办法了。明天你去菜市场,买五把杀过猪的杀猪刀回来,然后四把挂在房间的四个角,留一把在身边,等晚上乐乐出现后,直接杀了她。”
“怪不得别人,要怪就怪我们太大意了。你还是快想办法怎么处理乐乐吧,把让乐乐在家里也不是回事。”
乘兴而去败兴而过,晚上我和大眼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大眼耷拉着脑袋,气愤的说:“都怪刑警队长,要是他早通知我们,乐乐的尸骨也不会被当场垃圾扔掉。”
找不到花盆就意味着不能给乐乐做超度,可不超度她又该怎么处理?难道一直把她养在家里?经书上说: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所以把乐乐留在家里肯定不现实。
大眼说:“没有尸骨就没办法超度她,她现在是魂魄分家,不能被称为真正的阴灵,她气息非常弱,如果放出去就会被孤魂野鬼吃掉,被孤魂野鬼吃掉修行还不如直接杀了她痛快。”
“那你为什么不用咒语或者布阵,非要这么麻烦。”
“避鬼驱邪虽然是替天行道,但滥杀无辜也会结恶业,我可不想将来早报应。”
我恍然大悟,说:“你的意思是让我干这遭报应的事!”
大眼不好意思笑了,说:“没办法,谁让是你招的麻烦呢。”
“你……”我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说:“你在想个别的办法。”
“别的办法就是把她赶走,然后让她被孤魂野鬼吃掉。二选一,你选吧。”
我点上支烟,猛吸了一口,如果乐乐被孤魂野鬼吃掉修炼,确实不如直接给她一刀来的痛快,可让我用刀杀掉一个小孩,想想都觉得下不去手。
大眼宽慰我说,:“安子,乐乐现在连鬼都不算,她只是游离的魂。杀她很简单,你不会有任何危险。”
“我不是怕危险,而是觉得下不去手。”
大眼吃惊的说:“你不会真把乐乐当女儿了吧!我可告诉你,千万不要对鬼魂有感情,不然你早晚要吃亏。”
“谁把她当女儿了,我只是单纯的下不去手。”
如果横竖都是死,无疑是我亲手杀了她更能减少她的痛苦,可心里这道坎却又迈不过去。
可多说无益,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是让乐乐被孤魂野鬼吃掉,还是亲自结果了她。
为什么要让一个小孩经受这么多的磨难?难道老天就不长眼吗?
当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乐乐的身影,她生前被人残忍杀害,死后不能转世投胎也罢了,可却连孤魂野鬼都不能做,变成了似鬼非鬼的魂。
我不耐的说:“行啦,我知道了。”
大眼盯着我看了片刻,说:“没感情最好,不过方法我已经告诉你了,该怎么办你自己拿主意。”
经过一晚上的思想斗争,我最后终于下了决定,按照大眼说的,给乐乐一个最直接,也最痛快的死法—杀了她。
早上起床后,我直接去了早市,从猪肉摊上买回来五把沾过血的杀猪刀,然后又买了三根棒棒糖。回到家,把四把杀猪刀用胶布粘在了客厅的四个角上,留了一把给自己。
把杀猪刀布置好,我推开了客卧的房门,在床上没看到附有乐乐魂的玩偶,便打开了衣柜门,结果看到小猪佩奇的玩偶竟然被用系着铃铛的红绳子绑了起来。
红绳系着铃铛佩戴可以辟邪,如果绑在邪物上则可以困住邪物,所以红绳系铃铛也叫捆魂绳。
不用说,捆魂绳肯定是大眼防止乐乐房间里走动才绑上去的。我将捆魂绳解开,然后把小猪佩奇放在了床上,并把买回来的棒棒糖放在了玩偶的前面。
回到客厅抽了支烟,我又开始打扫房间里的卫生,没一会大眼来了,他先环视了一圈杀猪刀粘贴的位置,然后又打开客卧的房门,他说:“你还说自己对乐乐没感情,没感情你买什么棒棒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