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怕不保险,又将两个小塑料桶撞进了背包,这样一来即使留下来的化学用品被刘警官发现带走,也会因为缺少品种而不能使用。
马彪若有所思,片刻后又问:“我们该往那个方先走?”
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顺着凄水河往上游走,要么顺着凄水河往下游走。表面上看很简单,其实是最难做出决定的,因为一旦选错了路,我们将完全走向相反的方向。
该如何选?如果马彪不在身边,我可能会选择用抛枚硬币的方法,来决定选择那个方向。
我沉吟片刻,说:“往东北方向,沿着凄水河的上游走。”
“好。听你的!”
我选择向凄水河上游走,多少还是有点想法的,因为我觉得凄水河无论是什么,既然能混成如泥浆样的东西,肯定需要和水进行搅拌。而人想生存离不开水,如果刘警官和某个人是一直生活在崖底,他们肯定会选择离水源很近的地方。
当然我也知道,像刘警官那样行踪诡异的人不能用常理去推断,但没办法,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懂风水堪舆,也不懂五行八卦。
马彪背着大包在前面走,我背着小包在后面跟着,两人不时用腰刀拨开角落的杂草灌木,看查看是否有掩藏的洞穴。开始我们走的很快,后来则越来越慢,因为凄水河的河道在不断的变宽,让我们可以通过的路越来越窄。
虽然我检查过凄水河除了不像是河外,并没什么诡异之处,但河水的本质是什么,下面又有多深,一旦陷进去会不会如沼泽似的把我们吞噬,都是未知数,所以离它还是越远越好。
大概在下午四点多,崖底变得阴暗起来,抬头仰望会发现凄水崖峭壁上半部分还有明亮的阳光。
这说明太阳已经开始落山,在天黑之前凄水崖下面会提前进入黑暗期。
马彪问:“我们会不会走错了方向?”
经他提醒,我想起我们中午确实没吃东西,肚子还真有些饿。接过他递过来的面包,我坐在一块石头上,说:“你捏骨的手法真不错,今天走了这么长的路,我的腰竟然没事。”
马彪点头认可,然后看了下时间,补充说:“十点,如果十点前还没有发现,我们就返回去。”他从背包里拿出面包和水递给我,说:“先吃点东西,咱们好像中午都没吃饭。”
我说:“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因为我们不知道她是从什么地方下的崖底。她在上面走会比我们快很多。她在崖顶走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至少要走两个小时。按她走了四个小时算,我们才走了一半。我们在往前走几个小时,如果还没有发现,就返回去。”
马彪喝了一口水,说:“还行吧,我爸是个正骨医生,从小耳濡目染跟着学过些,到了部队后也派上了用场。”
“那你怎么不开个正骨诊所?凭手艺吃饭。”
马彪笑了笑,说:“我对正骨不感兴趣。”
忽然,他脸上的笑凝固,眼睛直直地看向前,我忙扭头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在我们前方三四十米远的河对岸的峭壁上出现了一块红斑,而且那块红斑正在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蔓延扩大,十分的诡异。
我猛的站了起来,失声问:“那是什么?”
马彪也站起身,连背包都没顾得上拿提着腰刀就往前走,我也拿起腰刀忙跟上了上去。
站在河边看着对岸的峭壁,那块巨大的红斑鲜艳如血,将黝黑的河面都映出了红色,而且还在不停的向四面八方蔓延,很快就有了十几个平方,如果细听甚至还能听到犹如亿万只蚂蚁狂奔所发出的沙沙声。
可因为相隔太远,根本无法看清那蔓延的红斑究竟是什么东西。不过很快,我们的注意力就从对岸转移到了身后,因为在我们身后也同样响了细微的沙沙声。
我猛的回头,不由得后退,惊得差点直接踏进黝黑的泥河里。
原本阴暗光秃秃地峭壁上出现了一片殷红,我能真切的感觉到那块殷红像是血液滴在纸上后,正在迅速的扩张,又像是一张血盆大口越张越大!
沙沙……沙沙……
迅速的扩大!
眼前诡异的一幕让我惊骇不已,相比于我的紧张,马彪却显得很冷静,他甚至还往前凑了几步,我怕他发生意外,忙跟在了他的身后。
当又靠近了一些,我终于看清了峭壁上那成片的殷红是怎么回事,那是种我从没见过的小红疙瘩,那些小疙瘩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壁面,让人浑身不舒服,像被麦芒等植物扎到皮肤后,皮肤一直痒的感觉。
见马彪用腰刀去砰那些东西,我忙阻止,说:“别动。这些东西很奇怪。”
马彪回头看向我,说:“不要紧张是长虫蛋。我在山里见过。”他用腰刀在壁上铲下了一些递给我看,继续说:“长虫蛋也叫鬼笔,这是红鬼笔。除了红鬼笔还有白鬼笔,鬼笔和灵芝,竹荪一样属于真菌,有很高的药用价值。”
我仔细端详,鬼笔很细,大概有一公分长,整体看起来很软,下半部呈白色,柄的上部是鲜红色。头部的菌盖像毛笔头,约有大米粒那么大,笔头上还有细微的皱纹,表面不仅仅有一层晶莹的粘液,还散发着点腥臭味。
从形状来看还真像毛笔。我想伸手摸一下,马彪立刻说:“别摸,鬼笔有毒。”
我看向脚下黑黝黝地泥河,心说怪人身边出怪事,怪河旁边长奇物。这一切应该都和这漆黑粘稠的河有关吧?
“对,鬼笔破土后生存在时间非常短,从长出来到枯萎一般也就两个小时,所以生长速度极快。鬼笔可以说是大自然极少孕育的植物,但能这么大面积的生长却非常少见。”
我忙把手缩回来,看着已经满眼红色的峭壁,说:“鬼笔是刚长出来的吗?”
忽然马彪说道:“坏了!快走!要下雨了!”说完他拔腿就走,说:“按原路返回,然后顺着绳子爬上去,不然咱们会死在这里。”
我抬头看天,崖顶依然是光亮一片,并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可马彪毕竟在凄水镇生活了三年,走遍了方圆百里,对附近的气候非常熟悉,他既然说要下雨了肯定不是信口胡说。
我忙追上马彪,问怎么回事。马彪捡起地上的背包,说:“鬼笔喜欢潮湿的地方,现在突然有大面积的鬼笔同时长出来,说明空气中非常潮湿,是下大雨的征兆。”
我紧跟在他后面跑,说:“可我并没有感觉到潮气啊。”
“我们是在崖底,距离地面有100多米,自然对空气的湿度感受不大,可植物和菌类不一样,它们对气候的敏感程度要远远超过人。”
一席话立刻让我立刻紧张起来,我们现在处在深林的大裂谷里,一旦下起雨来,森林离的积水会全部流进裂谷中,到时大量的雨水汇聚于凄水崖中,凄水崖无疑会成为整个森林的泄水渠,而我和马彪则会像蝼蚁一样被冲的不知去向,生死难料!
来之前我曾设想过很多困难,本以为想的已经很周全了,没想到却把下雨的事给忽略了。这次要是真出事,谁也不怪只能怪自己太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