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贼12年:什么刀枪棍棒都耍的有模有样,but!】
上周发完“中俄火车大劫案”后,很多人都说喜欢这类故事,那我就再讲一个真实案件。
这件事发生在东北,一杀人抢劫团伙,用棍棒、枪、刀、绳索等工具,十二年间,杀害了21人,杀伤25人,抢劫金额超过300万。
这伙劫匪的第一次作案,就杀了人,死的是一名司机—事实上,被这伙人杀死的21人里,有10名司机,看起来好像他们对抢劫司机情有独钟,但其实不是,杀死这些司机身上,他们另有目的。
我从他们第一次作案开始说起。
1987年7月27日,一辆车牌辽d开头(抚顺)的出租车,顺着沈抚公路开往沈阳。
除了司机朱某外,车上还有两名乘客,坐在副驾驶的孙德林,和坐在后面的汪家礼。
傍晚时,出租车从马官桥下道,孙德林看了看四周没车没人,地方比较偏僻,转过头:“师傅,靠边停一下呗,尿个尿,憋不住了。”
朱某靠边停车,孙德林假装尿急跑下车,站在路边解开裤子,一边撒尿,一边转头看后座的汪家礼—汪家礼紧握着一根铁棒,想给从后面给朱某“狠狠的来一下”。
但由于第一次作案,心里紧张,汪家礼的手怎么都抬不起来。
孙德林这时已经尿完,抖索半天了,看汪家礼迟迟不动手,怕露出马脚,心里骂了声废物,提裤子上了车—但他没回副驾驶的位置坐,他拉开后门,告诉汪家礼“往里挪挪”,坐在了驾驶员的后面,顺便从汪家礼手里,接过了铁棒。
又开了一会,换成汪家礼让朱某停车,说也要下去撒尿—朱某靠边停下,后排的孙德林忽然挥手扬起铁棍,狠狠的打在他的头上。
将他打晕后,孙德林又掏出一把从肉铺偷来的尖刀,对着他的胸口补了几刀,转头看向吓懵了的汪家礼,说这回应该死透了。
等汪家礼缓过神,两人将朱某尸体搬到路旁的沟里,坐上车,试图把车开走,却发现车怎么也打不着火。
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弃车逃跑。
过了几天,司机朱某的尸体被发沈阳警方发现,他们认定这是起抢劫杀人案,完全没想到,背后其实还有一系列的设计。
如果我是沈阳警方,估计也会做出一样的判断,因为孙德林设计的这套作案手法太难预防—他注意到东陵区的一个派出所所长,每天带枪骑自行车上下班,于是想到了一条“发财大计”。
1从外地抢劫一台汽车,并杀死司机,防止有人很快注意到这台车被抢了
2用抢来的车,撞死带枪上下班的派出所所长,抢夺枪支
3用抢来的枪实施包括抢银行在内的一系列抢劫行为
计划很周密,但由于车出了毛病,两人的计划没能得以实施。
在后来的多次抢劫里,这伙歹徒多次使用这个方法,有成功也有失败—所以才死了那么多司机,这些一会儿再说。
先说说杀了人的孙德林和汪家礼。
(老大孙德林)
因为第一次杀人,不清楚丨警丨察的搜寻力度,俩人决定“小打小闹”几年,从1988年到1990年3月,孙德林和汪家礼基本上做的都是些盗窃案—不是在饼干厂偷台摩托车,就是在环卫所盗两个发动机。
依靠这些小偷小摸,两个人倒也活得下去,但他们总觉得这样来钱不快,于是他们决定走回“老路”,抢劫。
孙德林觉得,靠他们两个人,盗窃没问题,但抢劫可能有些人手不足,要是遇到抢劫对象激烈反抗、或者男性多的时候,他们俩可能制服不了对方,甚至还有被制服的风险,于是他和汪家礼商量了一下,决定再拉几个人入伙。
(汪家礼,它实际是团伙里的二号人物)
汪家礼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二哥汪家仁。
这个汪家仁,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他在“文丨革丨”时,就因为打砸抢被抓到凌源监狱服刑了9年,出狱后做什么买卖都不成,不仅赚不到钱,还赔钱。
除此之外,他非常痴迷于嫖娼,只要有一点钱,就去找小姐—这也导致他的生活非常穷寇潦倒。
他一直很羡慕三弟汪家礼,觉得汪家礼这几年不缺钱花,所以汪家礼一找到他,说明要一起“干几票”时,他马上就答应下来。
这时汪家仁已经五十几岁,行动能力远不如孙德林和弟弟汪家礼,所以他在之后的案件里,主要负责的是踩点的工作。
(汪家仁,主要负责团伙踩点)
汪家仁进入团伙之后,又拽上看自己曾经的工友王文绪,没下岗之前,俩人一起在冶金机械修造厂工作。
王文绪的人生跟汪家仁类似,年轻时也参与过打砸抢,后来因为盗窃被法院判了12年,1983年又被判刑了5年。
又加入了两个人,四人小团伙正式形成。
(王文绪是团伙里最不受待见的人,后面会讲)
四人凑在一起后,连续做了几起入室抢劫案,抢了20来万,搞得整个沈阳人心慌慌。
积累了一定的原始资金后,孙德林产生了买枪的想法—他对枪有种执着,早在只有他和汪家礼两人团伙的时候,他就一直想搞一把枪。
我在前面讲过,他们第一次作案,杀死司机,就是为了抢车撞丨警丨察,然后抢枪。
在俩人盗窃的那三年里,孙德林也有一次差点就搞到了枪。
1987年的一天,孙德林找到汪家礼,说自己搞清了于洪区乡政府财会科的位置,就在二楼,问汪家礼“干不干”。
汪家礼当然干,两人准备了一番,假装办事的来到乡政府办公室踩点,进入楼里的时候,被一名女干部发现,赶了出去。
但这趟踩点,对于孙德林来说有意外之喜—他发现了乡政府的武装部,并在柜门里发现了一颗手榴弹。
出于谨慎,孙德林并没拿走手榴弹,他怕打草惊蛇,打算过两天偷着溜进来,看武装部里是否有枪。
几次踩点之后,孙德林发现乡政府楼的外墙是土坯的,应该很容易掏开。
孙德林以前做过车工,对各种家伙式(工具)都很熟悉,回到家后,他自己做了个掏墙工具—一个能撬砖能挖土的铁钎子。
工具做成的晚上,他叫上汪家礼,又来到了乡政府,可能没想到有人会来政府盗窃,并没有看门的人,俩人轻松的进了楼里,孙德林上了二楼,让汪家礼在楼下给他把风。
到了武装部门口,孙德林拿起自己制作的“掏墙神器”,就开始挖武装部的墙,挖了半个多小时,孙德林放弃了,下楼告诉汪家礼:“ctmd,挖不开,武装部的间壁墙是水泥的。”
为了报复,孙德林用“挖墙神器”挨个撬办公室的门,偷光了乡政府里所有的钱和值钱物品。
孙德林在被枪决前接受过一次采访,在被问起为什么这么执着于枪时,他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热兵器更有震慑力,受害人不容易反抗,抢劫银行等有枪的地方,能有同等的火力。二是枪能和公丨安丨机关的对抗、保护自己,所以必须要有枪。
由于抱着这样的信念,两次失败,并没让孙德林放弃要有枪的想法,抢了几次钱后,孙德林把三个同伙叫到一起,说不行啊兄弟们:“我觉得咱得有枪,要不做事不方便”。
孙德林是团伙的老大,说了话几个人都得给面子,所以几名匪徒一拍即合,开始着手买枪。
他们先后去了广东和海南,最后在开原、吉林买到了四支猎丨枪丨。他们把枪柄锯短,放在汪家礼家里,随用随取。
拥有了枪后,这伙匪徒更加猖狂,从1992年7月,到1994年5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这伙歹徒抢劫了15次,其中入室抢劫9起,杀死6人。
被杀的6人都是司机,这一切都源于孙德林“先抢车,后抢劫”的犯罪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