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咱们出去找个房子住吧。”
红叶坐在窗台上,手里捧着盛满拉面的大碗对我说。
自从调入市立急救中心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我一直寄住在吴书雁的房子里,吴书雁在市里租了亲戚的一所两室一厅的房子,我来到举目无亲的H市,作为好友兼同事的吴书雁自然责无旁贷地接我去她的家里。
不过到底是吴书雁啊,头脑一如既往地好用。
当我带着铃铛出现在公众的面前,大家都对我这位年轻的单身母亲表现出惋惜和同情的时候,吴书雁却皱紧了眉头,趁闲下来的时候,她把我拉到没人的角落,三娘教子般的询问着我,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她狱警男友的影响。
“那个孩子是哪里来的?”
吴书雁指的是铃铛。
“你说哪里来的,自然是我生的啦。”
我打着哈哈说道。
“你生的?”
吴书雁抱着肩膀一脸严肃。
“张谷蓝,今年你多大了?”
“哈哈,小女子还年幼,今年芳龄二十有七了。”
“那铃铛多大了?”
“铃铛啊,是五岁还是六岁好呢?”
“我可不知道你二十几岁的时候就生过孩子,那时候你不是还在大学里面开后宫吗,还疯狂地想去占有一个叫…什么来着,你总亲爱的,亲爱的叫的那个。”
“别提这件事情,她和一个混蛋的孩子都能拿着苍蝇拍里外屋子跑了,提起我就憋屈。”
“那不重要,我想知道的是,是不是你又乱发好心,收养来的呢?”
吴书雁还算是挺敏锐的,要说是收养也不算是错。
“哪里是收养的啊,你看看他和我长的多像啊,说起来孩子的父亲是谁,胡一风还是占堆来着?”
我觉得暂时还是不要说出铃铛是尸童子的事情,以免引起恐慌。
“你就跟我扯吧,从大学认识你开始,你就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所以你做出什么来我都不奇怪。”
吴书雁唉声叹气地说道。
“我也是担心你,我不过就是出去读个研究生,和你分开了几年,一转眼就成了孩子的妈了,总觉得有点难以接受,这几年里在你身上又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吧,不过你也不错啊,眼看就要结婚了。真是怀念啊,我们大学的时候。”
我伸手试图去摸一下吴书雁的脸颊,但是吴书雁眉头一皱,在我的手背上拍了一下。
“别胡闹啊,我可事先告诉你,这里是医院,不是你那充满青春意味的校园,你要是做出什么糟糕的事情来,别说我第一个大义灭亲。”
“你果然是变了啊,我认识的那个伶俐可爱的书雁到哪里去了呢?”
我揉着手背,装作悲伤的模样。
“你别跟我装可怜,我还不知道你,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实际上心里说不定想着什么。自打认识你开始,我就觉得随着时间推移,我反倒是越来越看不透你了。”
说起来吴书雁也算是很努力了,能从一个单纯幼稚的女孩子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士。
“我其实也不是想打听这个孩子的身世,虽然也隐隐觉得这个孩子有些奇怪的地方,但是既然是你的选择,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不过带着一个孩子,还要做护士这么辛苦的工作,你能够支撑的下来吗?”
从日常的角度上讲的确是这样,一个初来乍到的小护士,带着一个五岁男孩,不论时间和金钱都是个问题。
不过,那只是常理吧。
铃铛根本就不用我照顾,五岁孩子不过是种表象罢了,跑腿买东西做家务,都是他一手包办的,或许说有时候我还得依靠铃铛照顾我。至于钱,呵呵,市立医院的护士工资本就不低,我有酒吧的收入进项,在万寿赌坊也积攒下一些硬货,在加上我每月哭穷来争取我爸的经济救援,基本上我活的就像是古代欧洲贵族般惬意,每提及此事,物理都恨的咬牙切齿的。
“没有关系,你还不知道我吗,我的生存能力可比蟑螂还强,不用担心我的。”
“怎么能不担心,现在你们住在哪里?”
“我们住在宾馆里啊,就是咱们市里挺有名的那个五星级。”
“你别扯了,说不定在哪个只有一张床的寒酸旅店吧。”
吴书雁似乎以为我在开玩笑,但是实际上这是我最真实的一句了,我的确住在五星的宾馆里,每天晚上我都穿着长睡衣站在楼顶看着城市的夜景。
“你就不要逞能了,今天就搬到我家里来住吧,我家是两居室,你和孩子的话还是住的下的。”
吴书雁无疑是在拉伴着我,不愧是我当年的小妾,果然还是念旧情的,我琢磨着总是住宾馆也不是那么回事,就顺承了她的好意。
虽然我带着不止一个儿子,还有个她看不见的女儿,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红叶她就站在吴书雁的背后,一副凶狠的模样紧盯着她。
在书雁走了之后,红叶撇了撇嘴巴。
“这是老妈你之前的姘头?”
“什么姘头,多难听啊,是我的朋友。”
我看着吴书雁的背影说道。
“对于老妈你来说,女性的朋友只有三种,能睡的,不敢睡的,睡不了的,我不认为她是和物理阿姨、亲亲阿姨一样的人。”
“在你嘴里你妈就是个流氓对吧。”
我扒拉着红叶的头发说。
“流氓不流氓的无所谓,活的自由开心就好吧。”
红叶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那你说我是不是该搬去她家里住呢?”
我询问红叶的意见。
“去呗,虽说我们很有钱,但是总这么五星宾馆也会坐吃山空的,有免费的房子去也无妨,更何况老妈你是想再续前缘吧。”
“知我者莫如女啊,今年不见,这家伙更加成熟知性了,呵呵呵呵。”
红叶看着一脸邪念的我耸了耸肩。
“老妈你做女人真的亏了。“
就这样我们母子三人,或许说是一人一尸一鬼就搬到了吴书雁的家里,吴书雁是个认真的女性,屋子里收拾的一尘不染,我一时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和物理同『居』的日子。虽然她也会对我的过于慵懒而抱怨,不过在大学时候已经习惯了,也就没什么太过违和的不适感。
吴书雁是个有灵感的人,虽然我刻意让红叶隐藏了身形,但是她还是可以感受到什么。尤其是我和铃铛都不在的时候,红叶偶尔也会做些恶作剧,搞得吴书雁神经兮兮的,但是吴书雁也没有说把我赶出去。大概她也知道和我在一起是少不了灵异事件发生的,却也相信和我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危险。
不过住了两个月,吴书雁的男友也提出了要结婚的意思,我就觉得还是别给人家添乱了,而且我也该考虑在这个城市安个家了。红叶不愧是我的女儿,知道我心里所想。
“书雁阿姨的确很热情,住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不适,但是果然还是有个自己的家才安心啊。”
铃铛盘腿坐在地上,那份加量的拉面已经吃掉了大半,他也觉得应该去找个房子比较好。
“恩,是得考虑自己找房子了,你们觉得找个什么样的房子更好呢?”
“妈妈做主就好。”
铃铛一如既往的诡道,不说自己的主意。
“我啊,倒是无所谓,不是桥洞子公园长凳,有个地方住就行。”
“我觉得,还是找个房子先住着吧,只要条件差不多就好。”
红叶虽然是个叛逆的孩子,但是在花钱方面还是挺替我着想的。
“其实我们倒是不差什么钱,不过老房子就是内部户型差一点,要买还是要买个新房子,我今天拿到了一个宣传单,市南新起了一批住宅区,无论是地段和房屋质量似乎都不错。”
我放下面碗,从包里拿出那个传单给铃铛和红叶看,似乎他们两个也很满意。
“不过,上面说似乎是几个月后才会交工,再加上装修的话,可是小半年都住不进去。”
“是呗,所以我们就先租个房子,等上半年,然后就可以欢欢喜喜地搬到新家里。”
“妈妈办事利落,果然和您在一起是吃不了苦的。”
铃铛夸赞我说。
“小马屁精。”
红叶嘟哝了一句说道,然后低头继续吃自己的拉面。
“就说我拍马屁,也不知道谁每天寸步不离地跟在妈妈后面,像个跟屁虫似得。”
“我跟我妈我乐意,管你什么事!”
红叶回嘴道。
“好像说的妈妈只有你一个女儿似的,和你这种来路不正的家伙在一起,妈妈肯定是心烦的要命。还动不动就露出恶相,满身是血的,知道你是跟着妈妈去上班,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来索命的呢!”
“我那是在保护妈妈,不让凶灵恶灵接近她!”
“你就是最凶的那一个吧。”
“那也比你强,整天就呆在家里叼着巧克力,捧着游戏机,像个废人一样。妈妈,你真好,妈妈你真棒,妈妈我要上厕所,能给我拿一卷纸来吗?”
眼见两个孩子吵起来,我急忙从中阻拦,虽说孩子吵架也是爱的象征,但是我也累了一天了,两个小家伙叽叽喳喳也委实是让人头昏脑涨。
就在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候,吴书雁忽然敲了敲房门。这家伙说是去楼下食杂店买东西,这么快就回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