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自己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女生诗朗诵比赛,奖品是个很漂亮的娃娃,小萱她非常的喜欢,可以说她就是为了那个娃娃来参赛的,结果那次比赛我取得了优胜,小萱一直哀求我,说要我把那个娃娃让给她,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答应她,我还记得她伤心失落的表情,而第二天她再见我,就好像之前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还好似一样的把我当做好朋友。我想那个时候的她就是那么聪明懂事了,而我却……..”
“也是可以理解的,女孩子嘛,对娃娃还是有冲动的,你也喜欢的东西,要是割爱也是件困难的事情。”
“我并不喜欢那个娃娃,或许是正好相反吧。”
我对吴铮的说法感觉到奇怪,既然不喜欢为什么不把娃娃送给朋友呢。
“那个娃娃有些问题,虽然是那种欧式的洋娃娃,非常漂亮不假,但是我能看见,那个娃娃后面始终站着一个黑色的影子,我获奖后一接过那个娃娃,就觉得浑身发冷,而那个影子也始终跟随着我,我就感觉那不是好东西。这种东西绝不能交给我的好朋友,回到家以后,趁着天还亮,我就把她给烧掉了,然后把灰烬都丢进了垃圾箱。”
“你,还真是聪明啊。”
这一次我是由衷的夸奖着吴铮。
“那是当然的吧,自从我知道自己可以看见那些东西,就拼命地读书寻找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来说用火烧掉都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即使如此,我那整整一个月的身体都觉得身体虚弱,看见那个娃娃是多么可怕,如果我把她放到家里面一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吴铮回忆起那段记忆依旧是心有余悸的模样,我不禁庆幸自己没有遇见那么可怕的物件,或许我也遇见过,只是表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地解决了也说不定。
“不过,我有一点奇怪,既然你们是这么要好的朋友,这次你遭了难,为什么你不告诉她呢,她一定不会嫌弃你的。”
“的确她不会嫌弃我,但是我不能那么做。因为小萱的体质很独特,她没有通灵的能力,但是却生来能够招引一些邪恶的灵体,她自己也喜欢灵异的事物的,总想着学通灵啊,学诅咒啊,她总埋怨自己没有能力看见,但实际上她说这种话的时候,可能就有几个恶鬼跟在后面。就像是高考前的那一次,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结果导致我…..算了,不说了,总之这种事情不能让她知道,不然一旦她意识到这一点,心里害怕,就更加地给予那些鬼怪们机会了。”
看着吴铮欲言又止,我不禁觉得心里有些莫名的暖意。
“那你有没有给她留下什么信息呢,要不然她会担心你的。”
“我什么都没有告诉她,要是说我去了哪里,她一定会着急去找我的,如果我不说的话还好一些,因为有时候我也会失踪一阵,去隔壁城市的学校听听课什么的。”
“你还真是为人着想呢,或许真的有做好老婆的天赋。”
“你说老婆?算了吧,我照顾自己还成问题呢,而且恋爱什么的,我压根就没有想过。”
“这个不太应该吧。”
我用手指弹了弹那张照片说。
“如果你真的像是照片上的这种长相的话,我想我们学校学临床的那帮帅哥是不会放过你的。”
“你说我像是照片上是什么意思!虽说你还是说对了一半,之前的确是有男生对我告白过,不过我已经拒绝了。”
“是因为长的太恶心才拒绝的吗?”
“他是我们的班草,长相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吧,品行应该也还端正,学习成绩也不错。”
“那你拒绝人家干什么呢!难道你还要求人家的家底有多大的资产吗?”
“不是的,我不在乎那种事情吗,只是觉得那个男生面了一点,说白了就是没有安全感。”
“安全感啊,这个范围可就大了。到底什么是安全感啊,必须五大三粗,猛张飞那样的?”
我不禁想开开吴铮的玩笑。
“不是外表,只是做人做事要有担当,在他身边你会觉得这个人你可以信任他,因为他不会欺骗你,并且全心全意地为你照想,甚至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我说学姐,你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多了,现在哪有那种人啊,要不你看看我,我总觉得自己算是有点贴边了吧。”
我玩笑着说道。
“如果你是男孩子的话,我想你对我告白,我一定会立刻接受的。就算你现在直接扑上来,我也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当然你得温柔点,我满身是伤,不过我还是会尽量挺住的。”
看着吴铮那认真思考,一步一步认真设想的表情,不禁冷汗直流。究竟这个家伙是接我幽默的茬子,还是说她真的这么想呢?
就在吴铮无尽抒情的时候,她的身体忽然一抖,然后就大声地叫了起来。我急忙掀开床单,那刚刚换好的雪白纱布瞬间就被染红了。
“可是,现在刚刚晚上八点而已啊,每天都是午夜才发作的啊。”
我确认自己的手表没有出问题,但是这是为什么呢,只是个瞬间,那些纱布都被浸透了,我不得不重新用剪刀剪开那些纱布,昨天还像是裁纸刀割出的伤口,今天竟然活生生地宽了几毫米,血液像是从砸坏的水管里喷涌而出。
这么多的创口一个个出现,用止血钳和缝针根本就跟不上进度,而止血凝胶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发明。我只得拿起吃饭用的小盆子,把之前买来的几大瓶白药粉都倒了进去,整片整片地往吴铮的伤口上糊,大量的药粉和血液混在一起变成了浆糊一般黏糊糊的,但是也遏制了流血的状况,今天这些伤口虽然来势汹汹,但是并没有像往天一样那样持久,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看见吴铮的脸上已经毫无血色了,整个人也因为痛苦与虚弱变的迷迷糊糊了,我知道这是失血过多的状况,如果不马上采取措施,要是重度休克就糟糕了,送去医院的话固然能得到更好的抢救,但是该怎么解释她身上的异常呢。而且吴铮的双眼已经逐渐失神,手脚开始变的冰冷了。即使打了急救电话,再在路上来回的耽搁,恐怕她就真的没救了。
我知道自己是O型血,虽然号称是万能的血型,但是实际上还是存在着抗体问题的。可惜我现在根本没有时间来做测试了。我看着已经失去知觉的吴铮,再看看摆在一旁的注射器,不禁暗下了决心。
医学就是要冒风险的,我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必须得承担其后果,如果我真的无法拯救吴铮,那么我就为她偿命吧。
我拿起注射器,为吴铮施行直接输血法,我在知道自己考上学校之后,就开始自己研究些急救知识,上学之后也买过针头给试着自己打针,即使学校很多东西还没有教,我也已经按照教科书上的东西去尝试了,我对于那些干巴巴的理论并不感兴趣,但是涉及到实际操作我都充满了热情。我没有想到自己所学,这么快就排上了用场,当然,也有可能是最后的用场。
为吴铮输了大约200cc的血液,我觉得有点眩晕,但是吴铮的脸色终于有了改变,手脚也开始温暖了,我靠着墙喝了一杯晚餐剩下的牛奶,觉得自己的状态好了一点,并且觉得自己特别的牛,几个人协同作业的事儿,我自己一个就搞定了。
不过我现在想起这事情还不禁会后怕,这事情若是放到五年之后,再给我几个胆子我也不敢做。那时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我甚至都想回到过去把自己掐死。
大约过了几个小时,吴铮睁开了眼睛,有气无力地问我。
“谷蓝,我是不是已经死了。”
“理论上看还差一点,你逃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