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刘廷故意沉默几秒钟加强效果:“警方找到的那些绳子……。还有我当事人所谓杀死被害人所用的绳子,
都来自于我当事人住所后面的中型货运码头,
绳子是用来捆绑货物外面包装木制框架的,
这种绳子大陆又叫麻绳,比较粗壮,耐力较好,
用它勒人导致窒息死亡需要很大力气……。”
刘廷说着,从自己的公文包里也拿出了一条一样的绳索,
在自己的脖子上稍用力勒了一圈作了一个示范……。
法庭下面听众议论纷纷,
“……。大家看到我这个示范动作,可能以为我想辩论说这个绳子因为太粗勒不死人……。
我对这点确实有怀疑,
特别找了一个测试仪器做了试验,
主要是实验它能给人的脖子带来多大的压力……。
结果是……。”
检控官明显紧张起来,
转头看刘廷,
法庭静得可怕……。
刘廷停顿几秒:“……。这么杀人……。
完全可行……。”
下面有人喊:“你是给犯人辩护的,还是检控的?!”
有人附和夸张的笑……。
检控官脸上现出轻蔑表情……。
“……。试想……。一个连木制包装框架都能勒住的绳子,勒死肉身又怎么可能有难度!?……。
所以我很好奇码头工人是怎么解开这些绳索的……。
所以我用了一点时间,到码头实际考察了一下……。
发现工人在货物悬吊到地面的时候,
需要配合吊车用手在下面直接拉扯货物调整角度,
拉扯的位置,就是这些粗壮的绳子……。
另外解开绳索时,
工人会用刀割断绳子,
然后用手用力拽开,
你可能会立即联想到,我是不是要说工人有机会这样在绳子上留下拉扯的痕迹?”
刘廷转头看检控官……。
检控官一幅成竹在胸的表情,
“……。我详细看了关于所谓那条凶器绳索的检测报告……。
上面除了详细提到我当事人和死者的痕迹外……。
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有其他人留下的痕迹……。
对此我很疑惑……。
也很怀疑……。
会不会真的这么干净?码头工人就不会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印留下么?
大家现在看看我做这段发言时候,我的对手检控官先生那副不耐烦而且成竹在胸的表情……。
这个表情就说明警方显然也调查过码头……。
所以他们一定知道我这个疑问没有道理……。因为工人在作业的时候都带着手套……。
所以不会留下人体组织或者皮屑。”
刘廷说到这里,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录音机来:“这个是我一段对话录音……。”
说完,刘廷按下了播放键:
“您在码头上作了多久工作?”刘廷的声音。
“二十……。二十三四年……。”一个声音较老的声音……。
“拉绳索时候都带着手套么?”
“带啊……。”
“有没有不带的时候?”
“……。没有……。这不和规程……。”
“那手指头也没有机会接触到绳子是么?
我指的是肉和绳子直接接触……。”
“怎么会没有?!……。绳子摩擦力太大……。
还有木框表面也都是毛刺,不小心就会把手套钩破或者磨露。
那时候手就可能被绳索拉扯出血受伤……。
你看看我的手……。这上面有好多旧伤……。
(好像摸索东西的声音)你看这个手套……。
就是刚刚磨破的……。
平均一个礼拜我都要换至少两幅手套……。”
刘廷按下停止键……。
法庭里面安静……。
“法官大人,听了刚才录音后……。
我想直接询问检控官,这份对凶器绳索的分析报告,是否全面客观……。
法官向检控官示意。
检控官站起来,满脸不耐烦表情:“当然全面客观……。”
刘廷冷笑:“回答前,先请你宣誓。”
法庭火药味浓重起来……。
检控官极不情愿的手扶法典宣誓……。
结束后,刘廷:“上面没有提到第三者痕迹,是否表示没有任何其他人痕迹?”
“对!没有。”
“我现在怀疑有其他痕迹,申请重新鉴定的话,你们会否同意?”
检控官不慌不忙回答:“依据香港相关法例,除非有以下四项条件,警方才有必要重开鉴定程序:
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
或者鉴定程序违法,
或者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最后一条指的是我们的结论不是来自于证据本身,而是我们的推断……。
而我们的鉴定结果完全来自于绳索上的残留物,
所以根据规程,我不认为绳索有任何需要重新鉴定的必要,
如果你提出申请,我也一定会依律驳回。”
刘廷沉默了几秒后,
从口袋里拿出另外几份文件:“这个是你们对前几天从公园里挖出来的绳索的鉴定报告对么?”
“是。”
“上面也没有提到任何涉及第三方的痕迹,
每一条绳索上,都只有我的当事人,和一位疑似受害人的痕迹?”
“你说的受害人……。还包括一条死狗……。”
下面一片哄笑……。
刘廷表情阴沉起来:“还包括我……。”
“辩护律师……。我不是在辱骂你……。只是在陈述事实……。”
“我也在陈述事实……。”
“什么意思?”
“现在是我在发问……。接着回答我……。每条绳子上除了两个痕迹以外……。
是否没有其他痕迹?”
“对……。没有……。而且正因为没有其他痕迹……。我们才怀疑这个绳子,也许根本不来自于码头……。而是凶犯……。专门为了残忍目的,专门购买!”
“你在撒谎!”
“你有什么凭证?!”
“因为……。后来挖出的几段绳子。
是我埋进去的!”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