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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个超短篇给大家:

我和老羊

我总觉得,羊这种动物,看人的眼神总是带着轻蔑和鄙视。

老羊更是如此。

我见到老羊的时候,大概七八岁。那个暑假,我去了外婆家所在的乡村。村子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新鲜:太阳总是比城里升的更早,第一缕阳光穿过云层洒向大地的时候,田里早就满是劳作的人。清风带着一丝凉意,让人神清气爽,像一把梳子,把绿油油麦田抚向一边。麦子上总挂着晶莹的露珠,一颗颗通透又陆离,仿佛映射着整个世界,让你忍不住去担心,它会摔到地上,打碎这一份芥子须弥般静谧的禅意。

那时的我并没有留心这些景色,各种动物明显更吸引我,其中老羊最甚。它是一只奇怪的羊,每天都挨着一颗大青石板假寐,一旦有人靠近,它会蹭的一下跳起,把来者撞翻,等到来者退去,它再慢悠悠的回去。

我是慢慢靠近它的,一步踩着一步挪动,它似乎觉得我没什么威胁,等到我靠近它身边,也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这大大的鼓励了我,我正愁该怎么讨好它,却发现它死死盯着我兜里的饼干。我不敢直接喂它,扔了一块在地上,它都没有嗅一嗅,直接给嚼了,吃完继续看着剩余的饼干。

这就是我和老羊的开始,我用它从没吃过的饼干得到了它的信任,成功了换来了可以躺在青石板上玩耍的特权。再后来,老羊俨然成了我的跟班,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不疾不徐,村子里的恶狗似乎也惧它三分,再也没来吓唬我了。这一人一羊的奇怪组合出现在村子的每一个角落,或是我在溪边往它身上泼水,或是我拉着它的角试图倒着走,而它嘴里嚼着饼干,玩味的一步不动,或者是我靠在它身上,在满天的流云找最像它的一只。

终于,我和老羊引起了村里其他孩子的注意。他们对我能和老羊亲近相当吃惊和羡慕,我也为此得意洋洋。他们对我百般讨好,我像个暴发户,满口答应,答应帮他们靠近老羊。一天下午,在青石板边上,他们一个个颤颤巍巍,战战兢兢,老羊也格外严肃,耳朵竖起来老高,不断看着我。孩子们最终成功碰到老羊了,我以为他们会满意了,谁知道他们突然动作变得奇快,一瞬间把老羊抓住,在它尾巴上栓了一串鞭炮,然后四散跑开了。一向淡定的老羊被吓得满村乱窜,我看不清它的眼神,但我感受到一种情绪,惊慌和愤怒之外,有一种伤心和失望。孩子们笑累了,都走了,我一个人楞楞呆在青石板边上,不知所措。很久之后,老羊疲惫回来了,它狠狠的把我撞到,转头离开,离开它最爱的青石板,和仰面朝天泪流满面的我。

我之后带着饼干不断的去找它,它对我视而不见。离我离开村子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它始终不肯原谅我。终于,我还是坐上了离开村子的汽车,就在发动机响起的那一刻,一个白色的身影从青石板后一跃而起,紧紧的追在车子后面,老羊毕竟老了,追不上车,我看着它越来越小,越来越慢,觉得呼吸都那么困难,哀伤一瞬间在身体里膨胀,似乎要挣破五脏六腑。那一刻,心比那青石板还更沉重,更苍凉。

第二年,我又回到村子里,老羊不在了,我没问过任何人它去哪了,当然也不会有人向我提起它。慢慢的长大了,我拿着比饼干更值钱的东西讨好别人,却换不来这样一份单纯的信任;我付出了更大的心血去和人相处,却再难有那不疾不徐的默默陪伴;我带着更大的诚意去为自己做错的事道歉,却不在有那最后一刻彻底的原谅。世界越来越喧嚣,我却什么都听不到,人群围绕,我只感觉到刺骨的寒冷。和老羊之间那份难言的情愫,似乎再也找不回。

幸好,我曾有只老羊;可惜,它只是只老羊。

再送一个吧:

超短篇《我和胖子》

胖子的婚礼上,神父问他,你今生最爱的人是谁,胖子看看新娘又看看我,说“小雪和阿来。”

在场一片哄笑,我捶了胖子一拳,笑骂道,“别胡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取向不正常,我还怎么钓马子?”

胖子的眼圈红红的,紧紧抱着我,说,“阿来,你也不小了,别再闹了,三年之内赶紧结婚吧,生个小阿来。”

我大概是被他箍的难受,眼圈也有点红,我说,“小雪都让你娶了,我还和谁结婚?”

新娘小雪啐了一口,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句,“再没正经,来我家不给你饭吃。”说着说着,她也擦了擦眼睛。

这大概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吧,婚礼现场,新郎新娘还有伴郎抱在一起,笑着流眼泪。

每个人生活的圈子里,大概都有个胖子,这个胖子长得憨厚,做人也憨厚,话不多,但是总能成为笑点,平时看着糊里糊涂,但是又总能说出如哲人般直指人心的话语。你很难在开心时候想起他,却总在难过时给他打电话。而他似乎也从来没有情绪,总是随叫随到。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这个胖子总是不声不响的站在某个角落,不痒不痛,却又从未离开。

我和胖子认识的时候只有5岁,胖子4岁。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我在小学前的生活总是处于移动中,在一个地方呆不了多久,就会搬家。小孩子的世界单纯到不需要理由,一切情绪都来自于最原始想法。在原始人时代,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领域意识很强,至于是否是靠尿液区分地盘,就要交由科学家考证了。这种血液里遗留的原始情绪,体现在小孩子身上就是——排外。所以最开始我总是被欺负,因为我总是那个外来户,区别是欺负我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天生性子里就有抗争精神,大概这就是陈胜能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呼吁”,而吴广总是跟着起哄的原因。被欺负多了,我也慢慢摸清了套路,学会了欺负人。后来每一次搬家,我就知道,又有一批陌生的孩子的童年将留下一些并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见到胖子时,我已经在这个巷子当了孩子王,他大概很少出门,以至于他是我的邻居我都不知道。见到他的第一眼,他流着鼻涕,手上捧着不知道哪来的一只脏狗,正不明所以的傻笑。我也很好奇,凑过去了,问他在干嘛。

他说,我在给它体检,它肚子好大,估计是肚子里有小狗,但是出不来。

我仔细看了看,说,这好像是一条公狗!

胖子甩了甩鼻涕,公狗就不能生了?

我说,对啊,男的不能生,公的也不能生。

胖子似乎很不服,说,那为什么我爸老说,他怎么生了我这么一个笨蛋。

当时的我明显无法解答这么复杂的问题,但是我很聪明的掩饰了这一点,说,原来你是笨蛋啊,笨蛋,以后你跟我玩吧,我是老大。

胖子摸了摸狗,抬头翻了翻白眼,鼻涕似乎已经过河了,一咧嘴说,是的,老大。

没想到的是,这是我漂泊的童年的最后一站,我在这里上了小学,胖子和我一个班。虽然他小我一岁,但是个子已经比寻常孩子高了一头。每天早上我们一起去上学,他妈妈都在他的书包里塞两个鸡蛋,嘱咐他给我拿一个。但是我一直没机会和他妈说,这货半个也没给我,都偷偷拿去喂野猫野狗了。胖子还有一个神奇的能力,每天早上,他妈妈都把他打理的整整齐齐,但是到了晚上,他总能把自己弄得他妈都认不出来回家。出于这个原因,那时我不是很愿意和他呆在一起,他总是成为被嘲笑的焦点,而他似乎从不知道那些笑声是嘲笑,还总跟着一起笑。这个时候我总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每次看到我生气,也就不笑了。

一天上课,老师问,这世界上最贵的蛋是什么蛋?

一个叫豪仔的孩子举手说,老师,我知道,是金蛋。我心里很不喜欢阿豪,但是也没什么理由,大概是老师总说我们俩是班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是我不喜欢最聪明的孩子有两个,只有我一个就够了;大概是豪仔也是这么想,所以我们谁也不喜欢谁。

老师笑了笑,问,还有谁有答案?

我也赶紧举手说,老师我知道,是炸弹!炸弹一炸,金蛋也碎了!

我正想看看豪仔的脸色,就听到有人说,老师,我知道什么蛋最贵!竟然是胖子在回答问题,全班一下子都安静下来了,似乎都是第一次听到胖子的声音。

胖子的声音一下小了,支支吾吾道,是.....是笨蛋.......

全班一下子笑炸了,胖子涨红了脸说,爸爸.......和阿来,都叫我笨蛋.......所以,笨蛋最贵!

老师含笑说,对,你最贵。

胖子不好意思的笑笑,带着得意的偷偷瞄我,而我装作不认识他。

下课了,豪仔突然打了胖子一拳,说,你最贵是吧?你最贵是吧?边说边打。

胖子比豪仔高了一头半,却一直往后退,说,不是我最贵,是笨蛋最贵,不是我......

我上去一脚把豪仔踢倒了,指着他说,滚,这个笨蛋,只许我欺负。

豪仔怒视着我,却转身走了。

胖子拉了我一下,可是我还是不想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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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为鬼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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