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没有结尾的“总结”
在紧张与兴奋的心情下,出于礼貌,又简单的闲聊了两句后,我拜别了二人,拿着采访笔记本离开了林玉良的家,虽然我无比的想采访一下这位传说中的“地龙王”。
一路上我匆匆而行,加快脚步回到办公室,之所以要“匆匆而行”,是因为我心情很激动,很想尽快整理所记录的要点,把这次采访的一言一语都写下来,可是等真的坐下来,打开电脑手方在键盘上之后,却一时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其中的亮点实在是太多了,也太劲爆了,不仅是我所听到的,而我所看到的也是如此,最终我放弃了当天开工写酝酿已久关于此事的专题内参报道的想法,我想静一静,等心情平复之后再做梳理,而看到就在电脑桌面上分为上下两集的纪录片时,我想起这下集纪录片我还剩最后几分钟的内容没有看完,便移动鼠标点击观看,播放软件的系统“记忆”直接将进度条定位在了我上次观看到的地方,此时,屏幕里传来了一句旁白:
“因为他隐隐觉得,彭加木,依然还活着。”
而这部由CCTV-10科教频道《探索.发现》节目官方录制的纪录片的名字,就叫《寻找彭加木》。
本篇完
完稿于2019年01月04日
马上就要开更新的一篇了,在这之前,楼主还是想说两句,第一是关于这最新一篇的,本篇还不是很多看官最想看的大师伯越南斗法,因为相关内容写起来难度颇大,所以楼主到现在为止还在做准备,在准备期间便写下了这一篇,其中具体情节这里就不做剧透了,但可以预告一下的是这一篇的涉及人物、事件都会比较多,如军事、超自然、灵异、犯罪、斗法、格斗,乃至一点点感情戏等等等等。
所以写起来可能对话很多,非常偏向剧情化,同时节奏也比较慢,再直接点说就是非常的小说化,楼主也认为这也是自从开写《内参记者》系列到目前为止,“小说体”最彻底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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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近看了看官们的留言,有比较集中的意见是楼主在一些部分写的有点“假”,影响到了全文的真实性,其实这个事情在首卷语中就提到过,要作为一部面向读者的东西,情节上必然是有真有假,这个楼主想各位看官们阅文无数肯定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楼主还会在有几篇中故意留下一些比较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是哪些楼主就不说了,总之就是想起到一个“真真假假”的作用,只要看官们明白这世界没这么恐怖,但也没那么简单,楼主发文的一个重要目的也就达到了。
但是,楼主虽然在上面“叽里呱啦”的这么说了半天,不过可不负责点名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要是把话说的太透了.诸君懂得。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新篇开更,还是盼望着诸位的鼎力支持!在此,有骨难画谢在此过各位自开更以来的抬爱!
楼主在这天涯之中的万千作者里不敢自称“优秀”,更遑论“最好”。但你们,却一定是最优秀,最好的看官!
六、《人在江湖》
(前言)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情仇。”
国与国之间有各自的战争,人与人之间也有各自的杀伐,正所谓“庙堂之高,江湖之远”,说的就是江湖的定义—有别于政府层面的民间活动。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了民间的力量,华夏大地在数千年的文明演进中,每当局势衰微,社会动荡,民间组织所能起到的作用往往可以举足轻重。
这些纷争于江湖之中的民间组织,或松散或严密,或昙花一现,或经久不息,它们见证、伴随着一个个时代的兴衰,其中出了无数英雄豪杰,也出了无数恶棍凶徒,既有匡扶正义的仁人志士,也有卖祖求荣的苟且之辈,任何一个历史悠久的地区或国家,想要对它做一番细致的研究,那帮派文化就是一个永远也绕不开的话题。
这些帮派之中,国外著名的有意大利黑手党,日本山口组,美国3K党,墨西哥的麦德林集团,俄罗斯的熊帮等等等等,这些组织都是在国外各大洲名声在外,毁誉参半的帮派,国外尚且如此,那么在自古以来江湖文化的土壤就十分肥沃的我国,自然也少不了著名帮派的是身影。
其中出类拔萃者有诸如洪门、青帮、袍哥会、华青帮、14K、以及被统称为“大圈帮”的各种以流窜作案为主的小型团伙等等等等。
这些帮会组织之中,他们手握各种见不得光却利润极其丰厚的产业,如贩毒,赌博,色情,人口和器官买卖,奢侈品走私,甚至是军火交易,有的帮派已经成功渗透到了所在国的政府之中,在当地说其可以一手遮天并不为过,建立有装备先进的大规模私人武装,在半公开的各种犯罪活动中,大多数时候,法律面对他们也无可奈何。
而说到这里,有必要讲清楚的一个概念是三个看似定义相似,但实际上内涵完全不同的词汇,也就是:黑恶势力、黑社会以及上面提到的黑帮。
很多不了解帮派或者是江湖文化的人,容易将这三个词搞混,其实它们各自代表了一个不同的层次,首先以黑恶势力为例,这是三个词之中最为低端的一个,凡是成帮结伙,一言不合叫来几个人,仗着人多势众,恃强凌弱的群体,都可以被定性为黑恶势力,而这种势力也是我国涉黑犯罪中的主流,仰仗着高压的政策与日渐强盛的国力,当前在我国国内(大陆范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乃至是黑帮组织,所以在司法层面的官方用语上,只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言,并不会直接将其称之为“黑社会”或者是“黑帮”。
而比黑恶势力上升一个层次的,便是正经八百的黑社会,这种性质的组织,在20世纪70-90年代这20年间的港台地区非常常见,十几年前把无数无视少男引上不归路的系列电影《古惑仔》中所表现的,便是这一层的定义,在这个层级中,与最初级的黑恶势力最明显的不同或者是升级之处在于黑社会已经不在满足一仗势欺人这个阶段,而是利用手头的势力为自身谋利,所以通常情况下,黑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的固定产业来维持收入,或是工程公司,或是夜总会,或是洗浴中心,或工程队,反正诸如此类,从这个层面来讲,黑社会具有一定的商业化特征,这是纯粹依靠打架斗殴来获取存在感的黑恶势力所没有的。
那么到了黑帮这个层面,便是比黑社会更上一层楼的存在了,黑帮的特征是除了继承黑社会的商业化运作之外,还有了更加严密的内部结构,设堂口,分辈分,有自己独特的黑话暗语,有阶层与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这个层面的组织,所涉及到的灰色或黑色行业,也就基本上是前文所说的那些“双暴”行业了(注:什么叫“双暴”行业?既利润暴利,手段暴力,故称为“双暴”)。
但是,虽然这些行业听起来都不是什么可以光明正大拿出来的做的买卖,但真正的黑帮团体,都有一副合法的外衣。
以全球最大的华人帮派组织洪门为例,其内部人员各司其职之定位精准,规矩之细致、严格,说其堪比一个没有国界的“微型国家”是毫不为过,他们做事的原则性甚至要高于所在国的公职人员,对待势力范围内纷争处理的公平性甚至会让所在国的法律感到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