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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这案子有针对你的意思?”我说。

“这倒没有,以做这三件案子的凶手的能力,我感觉远在杨百发之上,他要想把我怎么样,我估计那真是凶多吉少,但他没有,所以我认为这个凶手想通过我记者的身份把这三件案子报道处去,然后引起社会关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不知道他想达到这个效果的动机是什么。”朱梦珺说。

“那你报道了吗?”我说。

“当然没有,这么恶劣的刑事案件如果报道出去那不早就全国轰动了?现在警方都在全力封锁消息,他们都不知道我手头有关于这三宗案子的第一手照片,要有的话,肯定又会很麻烦,话说回来,要不是认识几个人,我跟王珂的相机、摄像机都得被他们没收然后检查一遍,要那样的话,你就看不到我给你发的那24张高清照了。”

“嗯—这些事情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那就先谈谈手机里没说完的话吧:这三名受害者都是什么身份?他们又因为什么成为了社会关注焦点?”我沉吟了一下随后说。

“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关注度特别高的人,能引起的话题度也就仅限于本市吧,要是真是能掀起轩然大波的那种,你不早就知道了?

至于身份,第一个嘴巴被切开的是个律师,名叫周名康,第二个身上被刻满图案的是个老师,名叫王志勇。

第三个是个自由职业者,名叫李友林,最近还获得过市创业劳模称号,我们台历还报道过他。

而这三个人具体说来,在各自领域的口碑都不算好,首先是那个律师,他最近刚刚打赢了两件官司,头一个官司的大概内容是有一顺风车司机,在车上企图强bao一名女乘客,结果有路人发现,见义勇为之下将女乘客救下,然后司机和路人发生肢体冲突,司机用车里携带的刀具砍伤路人,女乘客乘机报警,但在对簿公堂的时候,这个司机请来了这个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硬是把这个案子给说成了女乘客和路人策划‘仙人跳’不成,反将司机打伤,司机动手则属于正当防卫,而一审判决的结果是路人将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乘客也会面临15天的行政拘留和数万元的罚金,这事闹大之后,因为明显存在颠倒黑白、司法不公的情况,结果引起了民愤,现在二审还没有开始,不知道最终结果会是什么样。

然后是那个老师,这人是个在学校里有大量劣迹的数学班主任,这人被举报过很多次,主要就是言语侮辱、体罚殴打学生,而且蓄意没收、破坏学生财物等等吧,但是据说这人的关系比较‘硬’,学生家长告了很多次都告不下来,再后来,几乎每一届学生里都有和他发生肢体冲突的,他有个儿子,是个在上海这边做废旧轮胎生意的大混子,认识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那些敢于在课堂上反抗他的学生,很多都被这些混混打过,不过又苦于没有证据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必然的联系,所以也拿他没办法。

不过这还不是最恶劣的,大概在2年以前,跟我同台的朋友还报道过一个有关他的新闻,内容是他在开家长会的时候,要去了一名学生母亲的联系方式,然后经常进行骚扰,还说只要两人能发展一下关系,就会照顾她的孩子,这位家长将此事找到我们电视台曝光出来之后,教育局对他的处理结果也只是平级调动而已,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最后是那个自由职业者,这个人的身份说出来你可能得吃惊一下,他是李万程的儿子,原来也是个丨警丨察,通过他爸的关系在市看守所任职,但是人品也相当不好,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不说,还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喜欢殴打和折磨嫌疑人,在他手里致残的就有几十个,后来被他失手给致死了一个,再加上那家人貌似也不是什么‘善茬’,就‘捅’上去了,按照规定来说,他要负刑事责任的,结果被李万程一通运作下来,只配了点钱,然后革掉了警籍就这么安然无恙的回家了,接着他爸又给了他笔钱在外面做买卖,好像是贩卖苗木的,结果一来二去就成了创业劳模了,又上电视又登报纸的,好不风光,这还都是今年的事儿。”朱梦珺说。

“你说的这两件事哪里还有天理?这都什么玩意儿啊?这还叫‘在各自领域的口碑都不算好’?这简直就是三个人渣啊!比如那第一个明显是诬告,这么明目张胆的事情如果不是串通一气怎么会有这种判决结果?至于第二个,简直.这人别说是当老师了,简直就是个畜生啊!说他是师德沦丧都尤为不及,而第三个就是标准的‘脏警’!不过,李万程的儿子被人给打死了,他不得‘疯’了啊?”我听到这里,已经大有一种“气炸肺腑”的感觉,当年当记者没选择当民生记者就是因为我这人气性比较大,看到社会的阴暗面很容易暴跳如雷,所以才向国际记者发展,然后是战地记者,到目前的内参记者。

“谁说不是呢,不过他仨的下场也正应了那句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而李万程当然是‘发疯’了,只是表面装的很好,跟个没事儿人似的,下面的人大部分也不知道,但他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朱梦珺说。

“也对,你这样一说我气儿就消了一大半了,你既然是第一发现人,那肯定知道很多细节,比如他俩身上的那些伤都是怎么造成的?死因又是什么?特别是那个律师的舌头跑哪儿去了?以及数学老师身上刻划的都是些什么?还有李万程他儿真是被活活打死的?”我说。

“说出来你可别不信,那律师的舌头是被他自己用钳子拽出来的,不仅如此,他还用同一把钳子拔掉了自己嘴里所有的牙。

还有,你有没有发现他死的时候是‘死不瞑目’?那不是因为他不想闭眼,而是他用一把削铅笔的小刀亲手割掉了自己的眼皮,导致两个眼球就这么暴露在了外面。

这人的最终死因是由于舌根断裂未得到有效处理而失血过多死亡。

而那个数学老师身上的伤痕,也是他自己用批改作业的中性笔硬划出来的,划出的伤痕也不是无须的,在警方清洗干净之后发现,那是一个数学公式,他曾经因为学生不会用这个公式而打了学生十几个耳光,我不知道公式以这种形式出现在他的身上是不是与此有关。

至于他的死因,是被中性笔划断了颈动脉,同样是失血过多而死,而且在死前他还把一支笔插进了自己的会阴处,我在照片上没照那里,理解一下,至于我是怎么知道的,是我从警方那边打听过来的消息。

与他俩不同的是李万程的儿子,这人不仅遭到了长达几十个小时的反复殴打,而且还被在全身范围内的皮下大量注射了一种可以溶解肌肉的特殊药物。可以制造出‘IV+级疼痛’,那是一种比女性分娩还要疼的剧痛,而且经过化验后警方发现这种药物在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的,原料也极难搞到,从这个角度说,这药应该是那个凶手自己配的。另外,这种药物与淤伤碰到一起会有叠加效果,让溶解加速且范围更广,这么说吧,被注入这种药,不会死人,但会极为痛苦,凶手是先打的他再注射的药物,等药效开始起作用之后又开始接着打,最后打到把他打死为止,死因是‘机械性震荡引发的肝脏破裂’,说的直白点就是死于大面积内出血。”朱梦珺说。

“前两个死者的伤都是他们自己弄的?这不可能啊,从神经痛觉与自我保护意识的角度讲,大脑是不会允许他们有这种程度的自残的,第三个就更夸张了,你说的这种药我只在安全局那样的谍报部门听说有过,主要是刑讯逼供时对付不说实话的外国间谍用的,一个凶手能自己配出这种药来?那也太厉害了吧?简直比杨百发空手组装阻拦锁机器还厉害。

还有,对于前两个受害者,警方是通过什么认定这事事是他们自己弄的呢?”我惊问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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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参记者-----一名“非传统”记者颠覆你三观的采访实录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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