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立勇激动地说:“肖师父,小魏,我果然没看错你们!这些年我寻访高人异士不少,没有人能识别我是谁。既然你们一眼就能看破我,必定也能帮助我!”
肖师父说:“好,把你这些年的经历告诉我们吧!我们会想办法帮你。”女叨木巴。
尹立勇走到肖师父面前,跪下磕了三个头:“肖师父对于尹某来说,就如一根救命稻草,望肖师父务必伸出援手,拯救我和阿念。”
我心里一愣,难道阿念也是阳尸不成?
肖师父拉起尹立勇:“尹老板无须如此,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只需把身世详尽告诉我们便是。”
尹立勇点点头,陷入了回忆之中:
我幼年因家庭变故,在襁褓中便被送入农村寄养,说是寄养,因为没人给钱,所以这家人被迫收养了我。我的养父母是河北农村很穷的人家,养父腿有残疾,养母智力有问题,却还生了三个小孩。刚开始他们收留我,是我的亲戚说会给他们生活费,让他们帮助照顾我。养父母想着收到生活费能补贴家里生活,但没想到我姐姐把我扔给他们以后,人就失踪了。养父母家多了我一口人,生活就更拮据了,但他们心存善念,并没有把我扔出来,只是全家都更吃不饱了。这样饱一顿饥一顿的,把我养到三岁那年,我生了场大病,养父母没有钱给我看病,抱到卫生院检查一下就又把我抱回家了。我发烧发了几天几夜,就断了气。
我养父母连钉口棺材的钱都没有,只好先把我放在柴间,想等要够了破木板,自己替我做个木箱子埋我。养父母养了我三年,已是有了感情,而三个小哥哥也都只有五六岁,他们对死亡没有概念,还以为我睡着了,天天到柴房来找我玩。
当时正是冬天,天气非常寒冷,滴水成冰,我的尸体在柴房睡了三个月,居然没有腐烂。有一天,我的三个小哥哥又来找我玩,他们在柴房围着我捉迷藏,可当他们几个从柴垛里钻出来时,却发觉我已经站起来了。
三个哥哥非常高兴,拉着我的手去见养父母,说我终于醒了。养父母先是吓坏了,但看看我真的活过来,也挺高兴的,以为我只是昏迷了三个月。
尹立勇说到这里,肖师父疑惑道:“你死而复生后,这些记忆都还在吗?”
尹立勇说:“我刚才说的所有一切,都是我养父和哥哥们在我长大后告诉我的。我自己没有丝毫记忆。”
我问:“那你的记忆是从哪里开始的?”
尹立勇继续回忆:
我的记忆是从丛林开始的,那是一片非常美丽的丛林,像绿野仙踪里的那种。大树参天,鲜花遍布,小溪淙淙,动物们都很听话,和我们和谐相处,每天都有美酒美食,那里的男人都很帅气,女人都非常美丽,但是很奇怪,即使过着这么幸福的生活,每个人的脸上却都布满了忧愁。我在丛林里也只是一个小孩,我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但渐渐地内心也充满了忧伤,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问别人,他们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叹息。
突然有一天,一个王者打扮的人莅临,所以人都向他朝拜,连猛兽都跪伏在他的脚下,高呼罗侯王。
罗侯王走到我跟前,抚摸着我的头说:“去吧,孩子,我赋予你使命,回到你的人间去。”
我听到众人在为我欢呼,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替我这么高兴。罗侯王抱起我,将我用力抛了出去,我在天空飞啊飞,等落地时,已经在这个柴房里了。我站了起来,眼前一切都那么陌生,三个年纪比我稍大却衣衫褴褛的男孩对着我高兴地大叫,然后又拉着我去见一对同样衣衫褴褛的中年夫妇。我无法适应这样的环境,吃不饱穿不暖,环境还这么肮脏,我想回我的丛林,我不明天他们为什么抛弃了我,还要冲我喝彩。
但我已经没有办法回去,只好跟着三个小哥哥一起成长,慢慢地,我体验到一种以往从来没有的感觉。那就是快乐!在那个丛林里,什么都不缺,唯独却快乐,而现在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我却尝到了快乐的滋味。我有点理解为什么罗侯王选中我的时候,众人为什么要替我欢呼了。
当我年纪越来越大,我显现出与一般儿童不同的地方,我喜欢吃生肉,我智商明显比别人高,我运气也永远比别人好。但是,我的快乐永远比别人少。
我心里牢记着罗侯王说过的那句话,他赋予我使命,他究竟赋予我什么使命呢?
直到我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天。我正和其他同学一起准备高考,这天晚自修下课,我走在操场上,突然被一阵龙卷风卷上天空,等落下来,又回到了十五年前那个丛林里。罗侯王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他一点都没变老,还是那时的模样。女场围弟。
他对我说:“你已经成人,该到了履行使命的时候了。”
罗侯王交待了他的使命,又把我送回原地。你们不要问我是什么使命,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但我相信你们早已经心知肚明。
我回到学校后,就退了学,不再参加高考。后来我就成了网络作家,因为我的运气一直很好,所以做网络作家,几年后我一炮而红,我生活无忧,堪比富豪,只是我不显露罢了。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期待我讲阿念的故事。对吧?这也是我最想说的。虽然往事不堪回首,太让人痛苦,但为了我们的未来,哪怕有一丝希望,我也不想放过。
我缀学后,就开始写网络小说,二十岁那年,我到北京一家小说网签约,没错,这是我第一次从唐山来北京。和网站顺利签约后。我到附近的北海公园去玩,北海公园人来人往,可是我在人海中却倍感孤独。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突然一个穿着轮滑鞋的小姑娘撞上了我,她就是阿念。她当时才十五岁,还是个小姑娘,扎着两条羊角辫,穿着一条花裙子,无比清纯可人。她就这样傻愣愣地撞上我,扑进我的怀里。我一把扶住她,没让她摔跤。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两个人都傻乎乎地,心里都不设防,她带了玩了北京好多地方,我回唐山后,我们成了笔友。过半年后。我们又从笔友成为恋人,她是我的初恋,我也是她的初恋,我们深深相爱,我们让彼此尝到了恋爱的甜蜜,我也因此变得快乐起来。
三年前,我来到了北京,我来北京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我的使命,第二,是为了阿念。阿念当时已经读大学,我们再次见面,就陷入了疯狂的热恋之中。当时我在网上已经很红了,但大家只知道我的笔名“黑夜荆棘”,却很少知道我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