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无语到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境界。第一次体会到了进退两难那,横竖不是人的状态。
这一对苦命鸳鸯固然不容易,让人同情,但是,我王棣也不容易啊。我还有亲娘,还有素未谋面的媳妇。还有那即将被黑蚕害死的一群女大学生需要我解救啊。我要是为了成全你们俩,那这无数条鲜活的生命要怎么办?
他们全都指望着我啊。
我突然感觉,自己身子上的重担无比的沉重……就好似当年的唐僧一般。
如果我的血肉能够取之不尽,我愿意贡献出来。
只可惜,我是人。我需要血液维持生命,我要是给了你们。我特么的就嗝屁翘辫子了。
就在我搞清楚我自己的状态的时候。顾林毫不客气的,就用匕首,急速的扎破了我的双手中指。顿时一股扎人的刺痛传来。即便我不能动弹,但是,十指连心。我的感知能力还是有的。
我知道,中指直通心脏,这货现在是在采我的血。
“你真忍心用我来达成你们的一己之私么?”我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来询问顾林。上天有好生之德。他是修道之人,应该心存善意。
“对不起。爱的力量,能让人成佛,也能让人成魔。修道本是不能谈情说爱,我修道的动机一开始就不纯。所以,成魔又如何?”这个家伙回答的还真够坦诚。为了他的女人,他不惜一切代价。
说完,这货用我的中指,在一张黄纸上,开始书画起来。我知道,他在画符。
茅山术认为,阳气是克制一切超自然力量的正道。如果非要用科学解释的话,便可以解释为生物电所产生的电荷。所以,我这种纯阳童血,是最强大最合适不过了。
一些材料,例如朱砂、赤硝、鸡候、螺绫子、童子眉等等,都是阳气的良好载体,就好比电池可以储存电能一样,而我,正是这些载体中,最最精纯和稀有的。
将这些载有阳气的材料呈不同的图案排列,或者,用纯阳血画出特定图形便能是这种由弱电荷产生的磁场发生变化,便能起到不同的特定的作用,这便是所谓的“符”,所以有人认为是符的作用来源于某种咒语,完全是误区。
此外,不同材料的符,针对性与作用效果也不一样,就像电池也有碱性与碳性之分一样。
人血尤其是童子血画出来的符,是力量最强的,称为“血符”,鸡血、狗血等动物血画出来的符次之,称为“牲符”。
活符,就是一种活人的符,画此符必须用人的血液,尤其是童子血,民间传说中,常有鬼找替身才能投胎的说法。
所以,顾林现在用我的血液画符,是在为让李语嫣能够得以投胎做准备--这些事情,我是后来精通了道术以后才清楚的。当时我就像一只羊羔,任由他摆弄。
活符很快就画好了。一张黄纸上,画着鲜红的诡异的图案。看着自己的鲜血在手电筒光线下如此鲜艳,我真是满腹凄凉。
顾林把活符贴在了李语嫣的眉心。然后,再次走向了我。这一次,他依旧抬起了匕首,只不过,他对准的地方,是我的咽喉……
如果,换做是以前,我一定会吓的浑身发抖,然后求饶。但是,我现在却异常的冷静,冷静的不得了。
我知道,我面对的,不是恶魔,而是一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的心本性是善的。三毛说过,人,最重要的是要有爱人的能力。是的,一个心存有爱的人,不会是恶人。
只不过,他现在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把救命稻草归咎到了我身上而已。他一心只想拯救自己的女人……只是,方法上有些极端。技术上有点艰难。
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花爷,花爷!”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花爷了。我希望花爷这个时候能够救我。
听到我呼唤,花爷蔫兮兮的,翻转了一个身,这小王八羔子终于动了。卧槽。这么久都没有动静,连刚刚顾林采我的指血他都一声不吭。现在终于肯给一丢丢的回应了。
我顿时喜上眉梢。这货活着就好。只要它活着,我就有希望。
“咋了?”花爷蔫兮兮的问。
听到花爷这熟悉的,空灵之声,我差点没激动到泪奔。你丫小王八羔子活着就好。要是你丫的翘辫子了,那哥可是连葬礼都没法给你丫的办一个啊:“我被这家伙五花大绑,就要用来放血了。咋办?”
“让他放。”花爷没精打采的回答。
我一听,顿时差点喷一口老血。我靠!让他放?啥意思?老子的可是活生生的热血。让他放干了,我岂不是死翘翘了?你以为是滴血认亲,只要放一滴两滴就好了?你丫到底是谁的人?你丫到底帮谁?
都这个节骨眼上了,你丫竟然胳膊肘往外拐,背信弃义?对我置之不顾?
我差点没被它给气死。
这货忒不给力了。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掉链子。现在性命攸关,它居然置之不理!我简直崩溃到了极点。真是一个小混蛋。
“喂,你不怕我死了。你没地方住啊?”我真对这货无语到了极点。但是,现在我能咋样?我能做的,只能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用我的一颗天真无邪且纯洁美丽的真心感化它,让它感动,让它折服。
可是……
“你爷爷的棺材我都住了几十年,你的尸体也能住的下。急毛线?”这货竟然不但没有丝毫同情,反倒是说起了风凉话。卧槽,你丫的有点良心好么?
我真是对这货失望到了极点。这时候,感觉有不有它都无所谓了。所以,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顾林身上:“哥,你那么帅。难道就不体谅一下帅哥的苦楚么?你杀了我那么帅的男人,世界上就少了一个帅哥了。你难道不觉得可惜么?咱都是帅哥,你难道就不能理解帅哥的这种心情么?”
我竟然在这种时候,耍起了贱。
额……
只见这把匕首对着我脖子的顾林顿时大脸一黑。估计我是他这辈子见到过的,在临死之前想到的还是自己俊俏的外表的唯一的一个奇葩了:“话说,我还挺喜欢你这副皮囊。等你死了。我会附体你的肉身。从此,帮你管理好你的身子。再然后帮我的女人也找一副好身躯,和我的女人一起做一对金童玉女。”
我万万想不到,贱中自有贱中客。这货竟然如此回答我,把我瞬间给噎的一句话说不出来。
是啊,哥我越是帅的人神共愤,俊得掉渣,他就越爽啊。我这难道不是在催他快点杀了我然后侵占我的肉躯么?
卧槽!
瞧我这智商,这个时候,竟然犯了二。
“那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取少一点血嘛!可以不?”
“不行,放干你的血都不一定能唤出石柱,取少一点怎么能行?”
听到他这么回答,我浑身都凉透了。难道,这事儿,就不能商量了么?难道一定要放完我的血么?妈蛋,老子的血就那么值钱那么牛逼?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