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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卓出门领了几个美女过来,神州内外全都有,都是妙龄女子,正是青春年少。

金锋当即起身回屋,指着七世祖说道:“滚出去玩。”

“我要睡觉。”

七世祖眨巴眨巴眼睛,等到金锋走了以后,才喃喃自语的说道:“这应该是我家啊。”

虽然这里是七世祖的家没假,但却是金锋说了的算。

当夜七世祖带着一大帮子妞出外嗨皮,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姗姗起床。

金锋太知道七世祖的尿性了,一大早自己就起床躲在四合院里不出门。

今天是全国第三届古玩大会召开的头一天,金锋并不想参与到其中。

帝都山餐馆那边也是不能去的。

但又不能离开天都城。毕竟自己答应过义家要等到重新开业以后再走。

自己没时间去管理这些事,只能交给义家人去帮着做。

至于餐馆赚钱不赚钱,那自己还真的不在乎。

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也拿到了那幅绝世重宝的画,比什么都重要。

十点来钟,金锋出门透气,沿着什刹海闲庭散步,这里想来应该没人注意到自己。

什刹海最远可以追溯到忽必烈的时候,作为天都城最大面积的保护区,风景特别独好。

恭王府、庆王府、鼓楼、广化寺、关岳庙、各个贝勒府一系列的名胜古迹挨着排过去,历史文化底蕴极高。

慢悠悠的溜达散步,背上依旧背着一个冷冻包,一个很高级的斜挎包。

这个包包是七世祖从隆坡纪梵希专卖店买来自己用的。因为金锋挎着包包的样子很帅气,尤其是金锋扛着墨镜,穿着一身黑,再挎着包包走在街上……

那叫一个帅呐!酷呐!

所以,七世祖就买来装装逼。

这包包现在也就到了金锋的手上。

包包的质量肯定没得说,比起原先那个大了一号,里面还有很多的小包,很适合金锋使用。

这时候的金锋穿的是黑色的圆领T恤,黑色的短裤,脚下是一双浅白色的运动鞋。

背上左右两肩各自背着一个挎包,头上板寸头再顶着顶黑色的遮阳帽,陪着大墨镜,看起来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游客。

谁都不会想到,在这两个包包里面,装着的东西足以买下天都城的半条街。

脖子上挂着的是一块和田青玉大吊坠,左手腕间戴着的是一块白光灿烂的腕表,右手腕间戴着三枚黑白相间的珠子。

手里头还玩着一串普普通通黑不溜秋的手链。

光是这几件东西,就能买下一栋居民楼了。

十二点的阳光还不算太毒辣,喝了一碗不算正宗的酸梅汤,漫步在不大的林荫小胡同里边,看着周围坐在门口悠闲纳凉的老人,听着树上知鸟的叫声,胡同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

眺望远处高耸入云的大厦,再看看眼前的这一切,金宛如时空穿梭,现代和古老交织在一块,宁静祥和却又沧桑无限。

整整的百年时间,自己错过了太多精彩和心酸。

当年被蹂躏的老天都城,现如今已是历际大都会。

祖国,强大如斯!

老天都城的名胜古迹多不胜数,每一处都是典故和历史。

正因为这样,大多数的游客们是不会选择游览老天都城的胡同的。

迈步走在宁静的胡同,这里才有了一点老天都城的味道。金锋接连吃了不少的美食,却是有些感慨。

味道不再是以前的味道了,这是没法子的事。

百年前的作料和现在的相比,那真的没法比。

这时候,金锋突然停了下来,定在原地几秒之后,转身走了两步到了一家小商店。

先叫老板拿了一包烟,偏头瞄了瞄一边,轻声说道:“这凉粉怎么是青黑的?”

“有毒?”

老板是一个本地的大爷,五六十岁左右。

听了金锋的话,老板大爷顿时不高兴了,大声说道:“什么黑什么毒?”

“这是咱老天都城最有名儿的绿豆凉粉儿。”

“绿豆淀粉做的。”

“冰镇刮条漏鱼穿,晶莹沁齿有余寒。味调浓淡随君意,只管凉来不管酸。”

“外地人啥都不懂,真是的。”

金锋凑近小摊上一看,嗯嗯两声,轻声说道:“有这么好?那来一碗。”

大爷听了这才稍微消了点气,一起收了钱给了烟,切了一晚凉粉,粗声粗气的问金锋喜欢吃什么味?

“巴蜀那边的,只管放辣。还有醋。”

大爷把调好的蒜汁和芥末倒了不少下去,就着手里的碗给金锋。

“喏,让你这外地人尝尝咱老天都的手艺。”

跟巴蜀的凉粉不太一样,老天都的凉粉加了些胡萝卜丝,配上芥末跟自己配制的蒜汁各种调料,那味道,酸辣顺口,极其美味。

就坐在大爷门口的小板凳上,一边吃着凉粉一边摸着手里的碗,眼睛再瞄着大爷用来装凉粉的大盆子。

大爷就坐在距离一米外的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把老蒲扇,手里拿着一对文玩核桃在盘着。

那对文玩核桃个头很大,目测估计得有四厘米,浑圆坚实,包浆厚厚,关键还是周正,底部也很大,看起来很有些霸气。

颜色极尽到了最好的深红,红得发黑,油亮就像是玻璃一般,表皮上已经起了厚厚的一层胶。

这得至少盘玩四年以上才有得起这样的模样。

金锋偏头看了看大爷的这对核桃,嘴里嗳了一声说道:“大爷,您这是马老四狮子头吧?”

“还不错啊。都快玻璃底了。”

大爷白了金锋一眼,曼声叫道:“尽胡说八道。什么眼神儿?这是白狮子头。”

“马老四那是津卫产的,我这个,嘿嘿,虎各狮子头,独一份儿!”

金锋嗯嗯点头:“个头倒是大。”

大爷自满得意的叫道:“那是。一个四十点二,一个三十九点七七……”

“这要换做前些年,没大几万买不来。”

大爷这话倒是说得没假。当初那些年炒文玩核桃疯狂的时候,像这么品相规整的白狮子头还真的要好几万。

说起了狮子头,大爷也就打开了话匣子,对金锋倒也没那么瞧不起了。

有搭没搭的聊了一会,大爷翘起大拇指冲着自己叫道:“文玩这块儿,大爷在这条胡同里,那是这个!”

金锋放下了小碗,从包包里取出一串手链出来,轻声说道:“大爷,那您帮我瞅瞅,这手链是不是老物件?”

天都城的老天都人对于古玩这一口那是异常喜好的,尤其是文玩这方面。

手链手串珠串对大爷这样的老天都人来说,那真的是hi火眼金睛的。

手链一上手,大爷就有些不对劲。

凑到眼前一看,顿时间,大爷的手就僵了一下。

屁股轻轻的往左边挪开了些,半个老背侧背对着金锋,偷偷的,将手链凑到眼前细看。

明显的,大爷有些不对劲了。

金锋吧嗒两口,曼声说道:“大爷,我加点醋啊,还不够酸。”

大爷嘟囔着叫道:“你自己加呗。多大点事儿。想加多少加多少?”

“醋还值几个钱儿。”

金锋嗳了一声,起身去加醋。

这当口,大爷偷偷回头看看金锋,一下子猛地扭转头过来,将金锋的手链凑到嘴巴里轻轻咬了一口。

瞬间,变色。

“象牙松石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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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古眼:拥有一双看透世间一切赝品的眼睛后第5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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