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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说滚蛋,没结过婚,还没找过小姐?小张说没有,喇嘛说那你就认命吧。

老流氓倒是无所谓,小张可就为难了。

但我想的却是,假如我们获得了‘金鼎’,伊甸园里的人类命运将会如何?至少他们会死!

“刘连长,回头给她吃点药,伤口感染了”小张将一板头孢交到我手中,他的医疗技术对茹毛饮血原始人而言,绝对是天神般的存在,如今哥四个儿,就属他混的最好,不用外出狩猎,老巫婆见了他也要点头哈腰,看来是不打算放他走了,连带着我们几个,估计也无法返回‘自己的部落’。

原始人认为,我们来自遥远的,某个未知部落,抓我们回来做完该做的事儿,原打算放我们走,因为他们不打算和未知部落开战。这里的婚配习俗不能说混乱,但绝对不严谨,遵行的是走婚,男人和女人相好,并不永远生活在一起,临近部落的男人会定期过来与自己的女人住上一段日子,帮忙干干活儿,等女人有了孩子,这些人就不怎么来了,孩子大了,又可以再生的时候,他们才会回来。性对他们来说只是单纯的繁衍,靠大量的繁殖能力,填补人口的损失。

很难想象,这些人的平均寿命还不足二十五岁,新生儿的成年率不到三成,闫峰说他们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随时都有亡族灭种的危险,社会构架靠女性维持,但已经有了父亲的概念,相当于我们的大禹时代,母系向父系转型的阶段。部落内,最珍贵的财富是孩子,接下了便是生存技巧丰富的长者——女性——男性。

男人的地位很低,除了武器,没有自己的财产,像草原上流浪的野狗,这个部落住几月,那个部落住半年,许多男人都有好几个老婆,生存状态很像是‘野生版乡长’,村村都有丈母娘。

临近的十一个部落,属于同一氏族,我们落脚的地方名称与河流有关,女多男少,即便没有战争,男性的生存率也要远远低于女性,因为男人担任着狮群中母狮的角色,需要进行狩猎等活动,容易出现意外。

这里的人不种地,只狩猎。

那日,伦亚,也就是抓我回来的丫头,因为狩猎的问题,与山林另一边儿,与山有关的某个部族,发生了冲突,虽然没死几个人(因为没有铁器,野蛮人的战争多是大棒子抡,伤亡率不高)但伦亚受伤不轻,这姑娘性子野,许多男人都没事儿,她却被木棍捅伤了,自己坚持着回来后一头病倒,没小张的帮忙,估计早就死了,肠子都漏了不死才怪。

几天之后,听闫峰讲,原来她只有十四岁,算是村落里的异类,发育的比一般男子都要高大,这里人的平均身高只有一米五还不到,但她却有一米六,力气还不小,当日很轻易的就把我这个大汉扔到了马上。

我算是她的第一场‘昏姻’,打昏了得姻缘。

他们管我们的部落叫巨人族,因为我们的个子都很大,最低的闫峰也属于鹤立鸡群的存在,但闫峰狩猎技巧太差,他的女人似乎挺失望。

说起来很搞笑,闫峰这么能说会道的人,博士生,竟然征服不了一个野蛮女人的芳心,野蛮人特别现实,实力为尊,带不回来足够的猎物,女人是不会给好脸色的。

这些天,我们三个结伴狩猎,小张最幸福,会有人主动为他奉上食物,求他治病。

但我们提醒他别乱用药,倒不是说我们吝啬,而是药品有限,人的胃口一旦养叼了,就很再难板回来,事不可以做尽,做尽则缘尽。

我将头孢化在水中,给伦亚喂了下去,她还在发烧,伤的不轻。

熟悉了几天后,打猎对我们来说已经不再是什么难事,有悦瑾和小家伙在,甚至都不用我们动手,通过小张的面子,东西也差不多都拿回来了,这几天我们正在谋划,也该上路了。

因为我们打听清楚了控制室的位置,就在森林的另一边儿,翻过无数座大山,据说是野蛮人的圣地,总会放出奇异的光,那里应该就是我们要去地方。

没想到这里还挺大,估算了下,最少也有上千公里,没有道路连接,全是洪荒之地,想过去看来不容易。

我们收拾着刚刚猎获的野猪,我询问闫峰,会不会做腊肉,路上最好准备些食物,也不至于抓瞎。

但大家谁都不会,看来只能跟野蛮人学习,这些不会种地的家伙,有晾晒风干肉的传统,他们其实也挺幸福,食物充足,附近还有盐池,难怪这里会叫‘伊甸园’。

但有一个问题,闫峰怎么也想不明白,如果大洪水后这个地方就被封存了起来,那应该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了,如此优越的环境,人口为什么发展不起来?

所以他想多待几天,调查清楚。

喇嘛问这事儿重要吗,咱们拿了东西走人,哪那么多破事儿。但我觉得也应该调查下,野蛮人也是人,同时我还奢望,有既捡了西瓜,也不丢芝麻的法子。

如果拿走了能量石,这些人会死,那我估计是不会拿的,人是有情感的,不是神。但不拿,似乎又不行……

“再待几天,你急啥”闫峰糊弄着喇嘛,喇嘛确实不想待下去了,因为他的那个女人生过三个孩子不说,还臭的要死,喇嘛硬死不从,要不是看小张的面子,这样的‘无能’早已被赶出部落。

再看看人家闫峰,为了学会这里的语言,多有奉献精神,见了谁都像条哈巴狗似得,汪汪汪个没完,跟野蛮人交流的重任,全都落在了闫峰的身上。

至于小张,大家心知肚明,那孩子毁了,估计真看上人家了,他走婚的女人也是个小姑娘,而且对小张特别好,总听他的话去河边洗身子,主要是因为小张有本事,野蛮人想留住他。

但小张的原则性还在,没有忘了自己是谁,说起走的事也没异议,但谁都看得出来,他有心事。

“回去再说”分好猪肉,我们返回村落,将肉上交给长者一半儿,用以供养部落中的老人、怀孕女人和孩子,这是传统。喇嘛也跟着我回到了所谓的家,因为他无处可去,无能,没女人愿意收留他。

爬进地窝儿,一股难闻的味道令我皱眉,这么多天了,我还是适应不了野蛮人的卫生习惯,但喇嘛毫不在乎,爬进兽皮堆里呼呼大睡。这里的男人没有自己的家,但又有好几个家,没有女人的男人非常可怜,就像是野狗,这都什么世道。

不想伦亚醒了过来,看到喇嘛爬进自己的窝棚,吱哇乱叫,非要将他赶出去,显得非常生气。

就这样,我和喇嘛被赶出家门,矗立在已经变暗的日光下生闷气,我对喇嘛道;“咱们走吧,这TM不是人呆的地方。”

于是我们去找闫峰,在他家窝儿外,听到闫峰在跟自己的女人说话,似乎挺愉快,看来是有了猪肉,地位也提高了。

喇嘛在外叫道:“闫峰!”气冲冲的。

闫峰光着膀子出来,问道:“咋了?”

我笑道:“还能咋,被赶出来了呗。”

闫峰多聪明的人,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对我们道:“再等几天,事情好像没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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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道事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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