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我懂了,感情剑指咒并不是用来砍的,而是用来加强铜钱剑的威力的啊!只见文叔又从他那床下的百宝箱中翻出了三个盒子,然后丢给我,说道:“你就用这些东西练练吧。”
我打开盒子一看,靠,三个盒子里装的都是铜钱剑,全是雍正通宝的,和之前报废掉的那把一摸一样,我终于明白了那把剑坏了这老家伙为啥不心疼,敢情他还有这么多存货啊!于是乎,这几天我便一直用这三把剑翻来覆去的练习着,其实我还是比较悠闲的,因为我根本不用动地方,站累了坐着也能练,老易就不同了,每天晚上下班后我俩都要去喝一杯,这老小子跟我说,他现在每天要做的就是翻来覆去的跑步,跑的腿肚子都快抽筋了,终于她受不了了,跟林叔说能不能换个体育运动,比如台球斯诺克什么的。
于是林叔跟他说,换体育运动可以,那就铁人三项吧,林叔说出这句话,差点儿就吓的老易尿裤子,于是老易跪在地上声泪俱下的对林叔说:“教练,我想打篮球。”
老易看开了,他心想反正都是要运动,比起跑步,玩玩儿篮球总要有趣的许多,于是他便跟我说:“怎么样,有空就跟我一起做做运动男孩儿吧。”
这老小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三井了,我望着这天然呆,苦笑了一下,经过了这几天的苦练,我俩确实学到了不少经验,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无疑是临阵磨枪,虽然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聊胜于无。
我回过了神儿来,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昨天晚上张雅欣非常高兴的给我打来了电话,跟我说他干爹同意我俩跟着去旅游了,我苦笑了一下,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明天就要跟袁枚那老家伙谈判,而现在我却完全打不起精神来,文叔今天放了我一天假,让我好好休息休息,以准备应付明天,末了还告诉了我一件事儿,让我今天晚上办。
我躺在床上心里想着,虽然说是休息,但我也不能就这样儿干躺着啊。我想要做点儿什么,可是做点儿什么好呢?
一想到明天我心里就烦,那袁枚的本事我已经见识过了,随随便便一个傀儡就差点儿把我们都搞死,而且他还有什么十鬼,想想就犯愁,虽然文叔说这老家伙不会耍诈玩儿阴的,可是他玩不玩阴的只有他自己知道,石头因为没有自保能力所以我俩没让他去,如果袁枚翻脸了,那我和老易又有多少活命的几率呢?
靠,真是犯愁啊,我躺在床上随手拿起了手机,无聊的翻着,忽然,我在电话本里看到了刘雨迪的名字,一想起刘雨迪,我心里又开始不是滋味儿了,自从上次拒绝了她以后,我还一直没有跟她联系过呢。
想想我也真挺对不起她的,也不知道她现在想开点儿没,这丫头的性格我知道,死倔死倔的,从小就这样,好像是遗传了他爷爷醉鬼刘的性格吧,只要认准了一件事就会一条路跑到黑,即使是心里难受也不让别人看见。
说来也挺奇怪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了一种想给她打电话的冲动,我知道我这完全可能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但是却又忍不住。
虽然我是命孤之人,一切姻缘注定都是有花无果,但是我又一想,明天他大爷的是死是活还不清楚呢,为啥就不能破例一次?再说了,哥们儿我又不是要干什么违法的事情,打个电话而已嘛,不至于遭雷劈吧?
我想到这里,手指便按下了拨号键,电话响了几声后接通了,小丫头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了过来,她对我轻轻的说道:“你终于想起我了。”
你终于想起我了,这一句话差一点没把我给整哭了,本来我心里准备了一大堆没有营养的话题,可是就因为这一句话,那些屁话全都消失在了脑后,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开始加速,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她的声音很轻,已经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蛮横,反而很温柔,温柔之中似乎还夹杂着一似哀怨,仿佛是在对许久不见的爱人说话的语气一般。
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由于没有了准备好的说辞,只能结结巴巴的对她说道:“那啥...丫头,你这两天还好么?”
电话那边的刘雨迪轻声的回到道:“恩,我还好,你呢,有没有按时吃饭?”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一听他这话,我顿时心中一暖,一股无法形容的感觉,于是我慌忙说道:“有,有。”
要说聊天就如同下棋,要有好对手才能畅快,这本来应该是我的强项,可是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跟小丫头聊天时的我却像是一个鹌鹑一样的畏首畏尾,一时间我们都说不出话来,就这样静静的,静到好像都能听见对方的呼吸一般。
末了,还是那小丫头先开口的,电话那边的他见我一直没有动静,便叹了口气,问我:“你今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情么?”
听她这么一说,我楞了,不知道该怎么说好,我也没啥事情啊,但是我却不能这么说,这样的话,该多伤人啊,我的脑袋里乱的不行,当时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冒出了一句:“小丫头,咱俩出去逛逛吧。”
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能这么直接,但是这确实是真的,当时的我脑子里忽然就冒出了这么一个想法,可能是因为孤独吧,也可能是因为害怕明天,我只是不想留下遗憾,仅此而已。
空气一瞬间静的吓人,我等待着刘雨迪的答复。
第二百二十二章 和我约会吧(下)
哈尔滨的夏天还真不是一般的热啊,我站在街上,用手背遮着阳光抬起头望着这天空,碧蓝如洗,一片儿云彩都没有,狠毒的太阳没有任何遮掩的拍在我的身上,要是平时,我估计也不会太在意,但是现在的我就不同了,胳膊上那一块儿仙骨就好像没洗净的污垢一般,要多丢人就有多丢人,可是天实在是太热了,我实在是无法忍受长袖体恤,于是万般无奈下做了个决定,从鲍龙住的房间里翻出了一卷儿纱布,胡乱的缠在了手臂上,这样的话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可是我下楼以后才发现缠着纱布的地方不透气,刚下楼就快被汗水浸湿了,他大爷的,每次看到我这条胳膊就让我感到上火,你说我闲的没事儿修的什么道啊!
鲍龙和他媳妇儿搬走了,就在前天,为了自己的梦想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就此这世上的北漂**男子又多了一个,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了,早已像是兄弟一般,如今他一走,我这心里难免不是个滋味儿,我记得那晚我们都喝了很多的酒,然后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话都说了,想想以前我俩一个黄毛一个蓝毛勾肩搭背傻逼呵呵的走在大街上,就像是昨天发生的故事一般,以前我们总是在感慨时间为啥走的这么慢,现在想想,其实时间走的并不慢,反而只是一睁眼一闭眼的事情。
从上学到毕业,我们一起走过了这么多年,这期间,我们三一三寝室的流氓们一个接一个的悄然溜走,到了最后分别的时刻,只剩下了我一人,我终于明白了,即使是再好的兄弟,也要各奔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