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下脚对他说道:“那群人把明群他妈魂魄带走了,我跟过去看看。”
强顺说道:“你去看啥呀,有啥好看哩。”
也对呀,我扭头瞅了强顺一眼,他这时候要是不说话,我还想不起来他呢,一说话倒是给我提了个醒儿,要是把他也弄去,他这双阴阳眼到时候保不齐还能派上用场,不过,刚才那群人把他吓得那熊样儿,想叫他跟去恐怕不太容易。
我一琢磨,对他说道:“也不是去看别的,主要是去看那个漂亮的白裙子小姑娘,你不知道,刚才那小姑娘也在这里,还一直给我丢眼神儿,我觉得可能是看上我了,我得跟过去看看。”
“啥?你胡说!”强顺赶忙从床上下来了,一边往脚上穿鞋子一边说:“她才不会看上你咧。”
我说道:“看不看上我是我的事儿,反正没你啥事儿,你就别瞎操心了,接着睡吧。”
强顺一听就急了,“不中!我得跟你一起去。”
我立马儿把眉头皱了起来,很不痛快地说道:“你跟去干啥呀,当电灯泡呀。”
强顺见我露出一脸不痛快,气焰更胜了,耍无赖道:“不中,反正我得跟你去。”
“好好好,我带你去,中了吧……”紧跟着,我扭过脸把眉头一展,心说,这傻孩子每次都这么好骗。
等我们出了门,那群人已经顺着明群家门口那条大土路走出去好远,还是往北走的,眼看都快进村了。
我一招呼强顺,两个快速跟了过去,等我们追上他们以后,放慢速度,跟他们保持一定距离,小心翼翼跟在了后面。
这些人跟女纸人之前走的路线一样,进了村以后没走村里的大路,往东一拐,拐进了一条偏僻的小胡同里。
我这时候打眼往他们人群里一看,就这一眼下去眼睛珠子立时瞪大了。女纸人这时候在那群人的中间,身前身后还整整齐齐跟着四个人,那个白穿裙子的小姑娘守在女纸人旁边,不过,女纸人这时候姿势好像是坐着的,而且双脚不着地。看到这一幕我都惊讶到了极点,难道这女纸人成了精了、都会飞了?
这时候,就听强顺低声说道:“黄河,他们这是在结婚吧,你看明群他爸,还骑着马呢。”
听强顺这么说,我仰起头打眼朝队伍最前面的明群他爸一瞧,明群他爸这时候居然也是双腿不着地,双腿还叉开着,还真是个骑马的姿势,不过,我,我咋看不见那“马”呢?
虽然看不见,我可不想在强顺跟前露乖,我很狡猾地问他,“你看清楚了吗,明群他爸骑的是马吗?”
强顺立刻争辩道:“那肯定是马,你见过骡子有白色吗?”
哦,白色的马。照他这么说,以此类推的话,那女纸人双脚不着地,应该是在轿子里坐着吧,还有她身前身后整齐排列的那几个人,应该是在抬轿子吧。
我又说道:“这轿子也挺好看,跟马一个颜色,也是白的。”
强顺听了立马儿扭过脸白了我一眼,说道:“谁说是白的,你眼睛有毛病吧,明明是黑的。”
哦,真有轿子,还是黑色的。
这里捎带一句,强顺属于是正儿八经的阴阳眼,凡是阴间的物件儿,他基本上都能看见,我这时候属于是给这群鬼的阴气影响了,导致我身上的阳气降低,这才看见了它们,不过看见的并不全乎,只有阴气特别重的东西我才能看见,像这种马呀、轿子啥的,阴气很小,我也就看不见了,还有,之前在那大坑里边儿,也是因为阴气突然小了,导致我觉得坑里的人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了,其实他们可能还在,只是我的眼睛看不见了而已。
跟着他们继续往前走,没一会儿,出了村子来到了村东头那条土路上,我以为它们还是要往之前那个大坑里去的,不过,等他们顺着村东土路往北走了一会儿以后,突然九十度一拐弯儿,往西拐了,上次女纸人是往东北边儿拐的,这时候咋往西拐了呢,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呢?
岁月流转,时光飞逝,一转眼,四年过去了,陈辉要我们帮他办的事,终于彻底的办完了。
有道是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辞别陈辉,我跟强顺背着行李,风尘仆仆打外地回来了。
时隔四年,时过境迁,我们这个小村子却没多大变化,除了多了几座新房子,还是那老样子,我们家里,也没多大变化,奶奶身体健康,父亲还在他的电焊铺,母亲依旧料理着家务,一切都似乎都保持着我四年前离开时的样子,只不过,我弟弟已经不再是我记忆里的那个小学生、小孩子了,成了一名身材高大的高中生,将近一米八的个头儿,站到我跟前我都得仰视了。
村里、家里没啥太大变化,我跟强顺反而变化极大,两个人黑了瘦了不说,这四年来我们还经过了无数次的蜕变,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我们这时都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稳重很多。
回想这四年来的经历,真的是恍如隔世,就像一场梦,那梦里有凶险有温馨,有苦涩也有甜蜜,世间万象、人生百态,我们经历过的,对于那些没有切身经历过的人而言,那是一辈子都难以想象的。
时至今日,我们这四年来到底得到了什么,我们自己都说不清楚,唯一值得我们庆幸的是,我们都还活着,我们活了下来,我们真正的长大了、成熟了,蜕去了幼稚带上了沧桑,再不是爱哭的小屁孩儿,再不是逃学的初中生,就像急风骤雨后沉淀下来的池水,一汪宁静。
不过,我们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我们该怎么生存,该怎么在这个物欲横流、金迷纸醉的社会里继续生存下去。
回到家半个月以后,强顺的父亲王思河晚上来找我父亲,王思河跟我父亲商量着,让我和强顺跟着他上山一起开石头,虽然我们两个回来时也带回来一些钱,但我们这时候都已经快二十了,总不能老在家里呆着坐吃山空。
父亲原本是想让我跟他学打铁电焊的,不过,这两年他那电焊铺的生意也不怎么样,打铁的生意就更别说了,一年不如一年,眼看着,他那电焊铺也快关门歇业了,他也快改行了。
父亲听了王思河的,最后同意我上山去开石头。
几天后,我跟强顺一起到了北边的山上,这里离我们家大概有十多里地,比过去那玫瑰泉离开我们家稍微近点儿,在玫瑰泉靠东南边一点儿,这里还算是我们村里的山,不过最近这几年已经承包给了个人,每年给村里交点儿承包费就行了。
前面早就提到过几次,开山干啥呢,开山是为了卖石料,山上开下来的石头经过破碎机的粉碎,制作成石子、石粉往外兜售,我们这里的人叫它们“石渣厂”。这石渣厂可以说是一本万利,过去那些石渣厂老板现在都是富得流油,而且很多人都是黑白两道、手眼通天,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心狠手黑、为富不仁。
我们村这一片的山,承包给了我们村里一个叫李三元的,这人真不是个啥好东西,王思河因为在山上干的年头多,跟这李三元算是有几分交情,李三元这才同意我跟强顺两个上山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