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曾批驳过许兴发如此比喻女人,——因为关教授解剖的事,我对女性增加了很多尊重感,也为这增加的尊重,自然会列举很多女名人和无数工作岗位都有女人参与的事实,来自以为有理、有利、有节地证明了许兴发比喻的不正确和观点的不正确。
我的话无疑占有当时一般社会公认的“意识正确”性,占了“高尚”这块地盘,“立场”“正确”,所以可以把兴发一时批驳的哑口无言。
但——,仅仅是一时而已——
许兴发可以不反驳我,同样也可以无声地不接受我的说法。
渐渐地,我终于意识到,无用的结果实在不能仅仅归于许兴发思想顽固,而是我忽略了生活的基本现实:无论从精神领域还是现实状态。
从精神角度上说:很多东西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尤其是观念,尽管有多数派、少数派或极少数派,但只要不危害公共安全,从来没人能说在个人观念方面必须少数服从多数。
更何况许兴发的观念也未必是极少数派,不然的话为什么前两年网上会出现个“打非联盟”呢?当然,也许有女人会说网上那些人都是没学问没见识的宵小之徒,——那为什么一座坐落在经济最发达省份的著名大学会在今年开个“婚前守贞课”的学习班呢?做这件事的人一定是受过高等教育,甚至是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学问不可谓不深吧?——尽管也有专家提出反对意见,但“课”都能开起来,还有女孩儿报名上,充分说明——时至今日认同这点的人可能既不在基层,也不在少数,更不仅是没文化的人,——并且其中还包括部分女人本身。
那么,尽管许兴发的态度可能被绝大多数女人们认为额外可恶,估计还都能找出斥责他的理论,并举出无数宽容男人的例子来反衬他的狭隘、保守、陈腐、自私等等吧。——但那又怎样,人人都可以有观点,许兴发凭什么不能有自己的观点?
而且——,要谈理论,那许兴发是不爱辩论,对于这件事可以说是传统观念或本能的感受,并没有当成人间真理来信仰,是努力想让自己接受我的观点,努力让自己想通,才不开口的。
——如果他是朱熹或古代任何一个圣人门徒,抑或当今“开或支持开”“婚前守贞课”的那些“国学大家”们,——把女人“守贞”当成一件最正义最值得捍卫的中华传统美德来看,恐怕不仅不会坐那儿听我穷白话儿,——还会拍案而起义正词严地把我驳斥回去,甚至可能驳完之后再轻蔑的指着我的鼻子说:——持我这样观点的男人是堕落,是屈从于社会现实的可怜虫,是没操守,没骨气,没原则,没有男人自尊,丢尽了男人的脸,不配做男人的男人!——大义凛然地让我再也不好意思开口为止。
——而且,我相信,不要说我了,——就是来一群女权主义者也肯定能给辩论回去!
毕竟,理论谁不会说?谁不会造?——而且辩论谁不会?要是抛掉现实条件只是为辩论而辩论,恐怕谁也辩不过谁,否则为什么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了几百年都决不出胜负?——暂时的胜出“法家”和胜了两千多年的“儒家”,赢得时候谁是纯靠嘴巴?不都是仰仗于现实生活中手握生杀大权的秦始皇和汉武帝吗?
那么纯理论上难以服人,回到现实呢?
具体到小玲的现实,就是你妈妈前面振振有辞地列举的“不宜离婚”的理由。
再具体到许兴发,那就是假定他离了婚,再婚肯定不难,而且按外界世俗的客观标准,多半不会比小玲差。许兴发的日子不算好,但做了他的老婆,至少吃喝不愁,不用风吹日晒!这对那些刚刚从乡下出来打工,没有太多理想,不甘艰苦生活,又不甘心沦落风尘,姿色平平女孩子们,还是有着相当的吸引力的,——而且,这个人群数量并不太少。
看看小玲,说实话,再尊重女性,我也不得不承认,居里夫人的智慧和玛丽莲•梦露的美貌都和她无关。
并非在此指责小玲,当然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居里夫人和玛丽莲•梦露的,只是说如果举的例子与实际人物之间各方面相差甚远,就没有说服力。比如我举了很多伟大女性的例子,——可小玲呢?坦白的说,什么都沾不上边,我实在举不出她为人主妇之外的价值。
不过我可不是说家庭主妇就无价值,虽然是在家里,但家庭主妇其实也支付了相当的劳动,是有很重要的社会性的。——据某些社会学家评估,家庭主妇是社会文明、稳定、进步的基础,其作用比上班工作还大。——甚至这些人物还能结论出更合女人心的结论,比如所有女性皆伟大,世界上最龌龊肮脏自私的就是男人,——领袖除外!——顺便举出各种例子以论证他们观点的正确性。
但是——
我不是想否定“这些社会学家”们评估的价值和作用,——相反,我相信倘若这些观点有朝一日真正普及,一定能起到“普渡”“众女人”的作用,——能跟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顿悟后对“众生”的价值——相提并论。——但在之前,比如眼下,——这些社会学家们所能起得作用,除了能在各个媒体慷慨激昂地抨击一些男人无耻短见以证明他们伟大宽广的高贵情怀外,——并不能给立刻而具体的给“弃妇”们更多、更及时的帮助,——比如把这些弃妇们一一请回家,珍之重之!——事实是,他们说完就走了!——而那些得到“知音”般的安慰的女人们,痛快一会儿嘴巴和情绪之后,接下来还要继续独立面对自己的问题。
那么只要不是真的聪明和彻底傻透的人,常常都会有意无意地选择了“说是说,做是做”口心相反的行为。
因为现实就是这么强大,无形中决定了人们的心态和选择,因此不管时间推进到哪个世纪,大时代已然走到哪一步,普遍观念怎样了,——具体到一时一地一个圈子,难免有大气候中的小气候,而这小气候你可以鄙视、憎恨,静下心来却不能不承认所谓——‘存在就是合理’。
毕竟,生活中绝大多数人们最看重的还是“现实”,并根据现实条件下自觉不自觉的做“利己”选择,——而“利己”选择,从伦理学角度容易不好意思说出口,——但从生物学的角度,其实是最合生命进化之道的。
经过这些事实,我想,脱离实际的美妙理论,听起来再动听,说起来再能一时过瘾出气,——与实际也很难有什么帮助。
所以,要谈实际,许兴发同样有这个权利,如果出于实际小玲可以不想离婚,那凭什么许兴发不可以想离婚?不可以想按自己的心愿挑挑拣拣?不可以厌恶、拒绝他讨厌的人呢?
因此,不是我此刻自我辩解,仔细想想,不要说以我的实际口才能力太差难以成功,即使老天突然天降瑞祥,让我陡然舌生莲花,具备了公孙龙把“白马”辩成“非马”的口才,相信时间一长,也还是空谈而已。
当然,某种意义上,我的劝解后来还是发生了相当的作用,类似一把刀,可惜!这是当许兴发的心结仿佛又变成了蚯蚓的时候,——每次一谈,仿佛把兴发的蚯蚓心结拦腰砍断了,过几天一看,呵!——不仅没死,反倒成两条了?!
比如说:许兴发曾先问为什么自古男人都看重女人是否贞洁呢?
接着自问自答:因为不贞洁的女人早晚要出事,比如潘金莲,潘金莲为什么淫荡狠毒?归根结底是先和什么张大户有了关系。
我立刻反驳他:你这说法不对,书上说潘金莲最初是被迫的。
许兴发立刻回答:对啊,这就是最可怕的,就是被迫,女人也会变的,因为这事儿对女人太重要了,不仅是身体的变化,关键还能带来心灵的变化。
我马上反驳说:不会这么夸张吧?因为和人有过身体接触,因此就变成这样?就算有女人是这样,也不会是每个女人都这样。小玲跟你过了这么些年,算得上规矩吧?事实胜于雄辩!所以,你的结论是不对的。
第一回合我暂胜!
结果过一小阵子,兴发又犯痛苦,我被派去劝解,一交谈,兴发再次重复了这个观点,我当然老调重弹的反驳。
但此许兴发已非彼许兴发,显然又深思熟虑了一阵子,所以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地反驳我说:发生了这种事,肯定是有些女人会受影响,有些女人不受影响。受影响的女人是不行了,因为变成了潘金莲!——不受影响的女人肯定更不行,因为如果连发生了这事儿都不受影响的话,那还能有廉耻吗?连廉耻都没有,你还能指望是个好女人?
这次兴发倒没最后做结论,但结论似乎又是不言自明的。
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
上面还是在认为小玲是被强奸的情况下,等发现真相并非如此,那就更有得说了。
什么如果这个女人出于爱那个男人而因此发生了肉体关系,那么肯定不会爱后面的老公了,所以不能要;如果不爱那个男人就发生了关系,那肯定是个荡妇,更不能要等等之类的。
这些论战我总是败,因为在论题里许兴发已经设定了大前提,——即——第一次性行为对一个女人来说至关重要到非凡的程度,仿佛是心灵的开关,一旦不是丈夫给按了,就只有走向堕落与邪恶的那一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