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就这样被我应付过去了,带着他的宝贝儿子离开。之后我从还留在原地的三个村民问出一些关于村长儿子,包天的事情。
说这个包天是出了名的败家子,三天两头就带不同的女人回家,而且那些女的大多数看起来都不是好女人。也因为这件事,村长和包天天天吵。
不过包天死性不改,不管怎么吵闹,他天天依旧如此。所以积怨到现在,俩人不和,动不动就吵,或者动手打斗起来。
听完我也是醉了,做父子做成这样,还不如做个陌生人的好。
人都走完了,我站在原地,因为我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风水的问题马召阳会去处理,这里的事情又没什么我能做的,我现在是闲人,非常无聊的闲人。
“哎,找地方睡觉吧。”这是我最后的决定,我想没事的话能好好睡觉其实也不挺不错的。
这才刚起脚,有人引起我注意了。
是个中年汉子,以前从没见过。不对,是我来到这个村子后,依据我见过的所有村民里没见过这号人。
随即我在想是不是在外面工作的村民或者隔壁村的村民?
闪过这个念头我也没在意了,向已经看好的大树树荫下走去。
不对。
刚走没几步我就感觉不对头了,可是我又说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我扭头看那中年人,见他人虽然长的三大五粗,可是走路并没有大步迈开就走,而是像个女人,走的碎步。
这没道理呀。
明明粗犷有一米八左右身高,正常走路一迈开也起码是别人的两个步伐。现在却走的像女人,又仿佛是脚痛所以不得不走慢。
我又打量他,见他上半身双臂粗大,身材魁梧,又见其脸色健康,眼睛有神。这些都表明这人身体没病。
所以他现在这般走路估计是在想事情或者……
“或者是故意的。”马召阳开口了。
他和我想到同一个点上了,我向他走去。
鬼鬼祟祟的,肯定不是什么好来路。不过我现在有空,所以也不管他是人是鬼我都会弄清楚,谁让他恰恰碰到无聊的我呢?
“喂,那位大叔,站住!”我道。
他果然停了下来,属于那种陡然停下的状态。
只有做贼心虚的人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有个词叫弓影杯蛇,说的就是这种。
“小伙,你叫我?”他转身,一副疑惑的模样。
我得佩服他这种应变能力,不过也仅仅只是这样而已。他表情到位了,神态到位了,连说话的语气也到位。偏偏眼神流离闪烁不敢和我直视,把他的一切都败露出来了。
“大叔,我郊游来到这个村子,在市区上班。”
他哦一声算是回应我了。
我继续:“我看这里的菜挺不错的,比市区里买的那些农药蔬菜好多了,所以想问你这是谁的地,我好给他商量买上一点。”
他眼睛眨了眨:“你说老王家的地?你要买老王家的菜其实也不用跟他说呀,老王好说话,你直接摘吧,只要数量不多都没问题。”
在我印象中老王比较忙,不是到隔壁家就是在隔壁家,所以这货编也太能编了,难道他就不能专业点?
“怎么能白拿人家东西呢?这和偷有区别吗?”我正义凛然。
他说没事,你摘吧,我回头跟他说就是了。
这次他说话的时候手配合着说话姿势而动,也因为这样,我留意到他的手上有个纹身。正是之前丨警丨察描述的特征,再见汉子模样以及脸上掩饰不住的煞气,我知道自己是遇到丨警丨察要找的人了。
“不行,麻烦你帮我把老王喊来吧,就说我要菜。”我轻笑,双眼看着他,看的他低头。
“大叔你去呀,我等你。”我又催他。
他有些不耐烦了,也不搭理我,向前走。
我说大叔你别走呀,你走了我怎么办?
岂料我越喊他走得越快。不一会由走到大步走,很快就进了村子里去了。
我见他没影后才跟过去了,我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头,来这里做什么。
刚刚他在找什么呢?找的位置似乎是李大叔菜地附近?
因为我刚刚站在哪,所以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是往我这边看的。只是我想不通我站的这个地方有什么值得他冒着被丨警丨察捉,被村民发现的危险还要来。
难道,是那土地公?
打蔬菜的主意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那土地公。
土地公我研究过了,有一定的年代,五官雕刻栩栩如生,整体神韵也不是现代的人能雕刻出来的,再从外形感受到的陈旧来看,有一定历史。
所以,也许是古玩什么的。
如果是,那么这个家伙冒险进来就能解释得了了。
这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的,只要有利益在里面就必然会有人什么事都可以不顾,只为了得到想得到的。
土地公若是他藏的,价值又不菲的话。换成我,我都愿意冒险回来。
内心已经有了几分猜测,我跟踪他的步伐也放慢下来。
主要这样的人一般神经比较敏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都会张望。就算没有任何动静他依旧会回头不时看上几眼。
做贼的又有几个不怕被人盯上呢?也就应了那句做贼心虚的话,就因为心理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曾经做过什么,最近又做过什么的人才会神经变的脆弱,变的敏感,整一神经兮兮的样子。
这不,我刚放慢脚步藏在一处草丛后透过缝隙就看到汉子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见没人才重新赶路。
并不是我败露,只是那家伙心虚而已。
知道这一点之后我在他后面也变的小心谨慎起来,直到这个家伙来到二傻子家门外逛了一圈,似乎在寻找什么,然后才东张西张一番后离开。
他去市区了,我在后面跟着。
实话说。我实在不想来市区。太危险了。城里人知道的信息很多,也大多懂网络什么的,所以现在在我眼里,十个人里面有九个知道我是通缉犯。
能不危险?
不过我想我是想多了。当我在市区里随着汉子随意走动碰到第一个陌生人从而低头不让对方看我正面到现在我敢明目张胆任由他们看我。
因为我发现没人认识我!
原本我的十个有九个人知道逻辑被我推翻了,我得承认这里的人基本都会网络,连老大爷都会用电脑炒股什么的,我也承认这里满大街都是电视机,每个人家里有电视机也是必然的。
但是,他们并不怎么关心他们感兴趣以外的东西,比喻爱看电影的只看电影,看玩游戏的玩游戏,爱泡妹子的泡妹子。
除此以外,他们不会知道太多在我眼里认为必须关注的新闻和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