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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的情景,不时闪现在杨国锋眼前,他越想越憋屈。

肖倩云的每句话,落在他耳中,都极其的刺耳。

“够了!你这个泼妇,我他妈早就受够你了。实话告诉你,当初要不是看你有点家底,我才不会娶你。你给我听好了,从现在开始,咱们两个没有任何关系,趁我没发火,赶紧给我滚!”

最终,杨国锋失去了理智,他一把将肖倩云从地下揪了起来,又狠狠的将她甩在一边。

肖倩云踉跄着,并没有跌倒,听见杨国锋的话后,她彻底怒了。

不经意间,她摸到了烤串的铁钎子。

她想也没想,当即抓起一把铁钎子,就朝着杨国锋扎了过去。

后者显然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个举动。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早已来不及了,尽管他及时躲避,但手臂上,还是被刮出了数道口子。

“贱人!”

杨国锋红着眼睛,一把按住肖倩云的手臂。他的本意是想,把那些铁钎子夺过来。

却没想到,肖倩云跟疯了似的,一个劲的跟他拼命。

在撕扯中,那把铁钎子,不慎插入肖倩云的脖子。

由于力气太大,大半截钎子都没入了进去。

鲜红的血液,如喷泉似的,不时的喷射而出。

肖倩云应声而倒,整个身体抽搐了几下,便咽气了。

直到这个时候,杨国锋才猛地反应过来,他吓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下,看着肖倩云的尸体,大脑一片空白。

这世上的人,无论是谁,只要不到最后一步,都不会放弃求生的欲望。

报警?

自首?

那是开玩笑!

杨国锋不傻,同样也惜命。

尽管错手杀了肖倩云,但他可没有给后者偿命的想法。

为了谨慎起见,他先是恐吓那服务员一番,言明自己两人,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这事情,谁都不能说出去。

不然的话,要死,大家一起死。

接着,又是一番虚情假意的甜言蜜语,把那服务员忽悠的,云里来,雨里去,对他,那是死心塌地。

两人一合计,觉得不能把肖倩云的尸体掩埋,这样太危险,但这尸体还得处理,放的时间越久,对两人越不利。

眼看着就要天黑了,两人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

后来,杨国峰心一狠,决定来个毁尸灭迹。

他将肖倩云分尸后,把她的肉割了下来,串成了肉串。

至于内脏和骨架,则是趁着午夜,用塑料袋装好,压住石头后,偷偷摸摸的扔到了南湖中。

为了不被人吃出异样,他在穿肉串的时候,是混合着串的,既有羊肉,也有人肉。

人肉是什么味,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况且,又是加上佐料烤熟,那就更没人能吃出来了。

那一段时间,烧烤店的生意,非常火爆。

吃过这些人肉串的顾客,都对这个味道赞不绝口,还有不少人问杨国锋,这肉是怎么腌制的。

对此,杨国锋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有独家配方。

询问的顾客一听这话,也就不在询问。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人肉串越来越少,杨国锋紧绷着的心,也越来越放松。

正当他为自己的处理方法沾沾自喜的时候,一件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了。

有不少顾客,在吃过烧烤后,纷纷呈现食物中毒的现象。

并且,不管男女老幼,每个人都变的有点不正常。

尽管都在医院抢救,且也都陷入昏迷,

但他们的嘴,却始终很诡异的重复着一句话。

“还我肉来”

大规模的食物中毒,顿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下派来的人,对杨国锋的烧烤店进行了检查。

这一检查,顿时就把人肉串的秘密查了出来。

眼看着事情败露,杨国锋为了征求宽大处理,一股脑的,把误杀肖倩云的事情说了出来。

至于肖倩云的尸骨,后来在警方的费力搜寻之下捞了上来。

她的父母,为了让她的在天之灵安息,于是花重金聘宜昌赫赫有名的大师赵一二先生,为其开坛做法超度。

在下葬的时候,还陪葬了很多珍宝,据说,还有西太后带过的手镯。

这件事情,当年在整个湖北省,不,是全国都很轰动。

老头子我依稀记着,宜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吃烧烤。

说到这里,你们几个是不是有点疑惑?

呵呵,别急,重头戏才刚开始。

肖倩云死的时候,可谓是怨气冲天,又岂会因为一场法事就此离去。

我当年,就曾见过她,并且,也正是因为她,我他妈才会被这群王八蛋诬赖成偷坟掘墓!(未完待续)

我叫张世达,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叫我小达子。

我家祖上,往上数八代,全是贫农。

到了我这代,那更是穷困潦倒。

我这人呢,要文化没文化,要手艺没手艺,平日里,就是打打零工,偶尔跟着工地混混。

尽管日子过的并不滋润,但也没到吃不起饭的地步。

在我三十八岁那年,总算是娶了媳妇,尽管是个寡妇,但我也知足了。

结了婚后,我的压力倍增。

以前的我,那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现在,我可是要养媳妇,更要养未来的孩子。

到处打零工这种事,对我而言,并不现实。

老婆很贤惠,她明白我心里的苦,也明白我的压力。

所以,她从不跟我埋怨什么,也不开口要这要那的。

她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不好受,总感觉自己对不起她。

那个时候,正值九十年代中期,国内的经济,因改革开放,正欣欣向荣。

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

我见摩托车拉脚的活有点前途,于是狠下心来,朝着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借了一大笔钱,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

在那之后,我每天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的。

虽然苦了点,但收入很可观,比我打零工强多了。

就这样,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到了九六年。

我脑海中依稀记着,那天是个阴天,并且,空气也十分闷热。

摩托车并不比出租车,一旦天气不好,那几乎就是没有多少生意。

整整一上午,我都没载几个客人。

无聊之际,我把摩托车停在一旁,看见其他的摩托的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我也凑了上去。

“哥几个,又讨论哪个娘们呢”

我嘴里叼着根烟,走到了他们身旁。

一年多的时间,我和这些人的关系,倒也算是处的不错,所以在言语上,没什么禁忌。

“哎呀,是小达子啊,快看这个,你是不知道啊,咱们宜昌出了个变态”这里的人,属老高跟我关系最好。

见我来了,他挥了挥手,并将手中的报纸递了过来。

我将那张报纸接了过来,随意的撇了一眼,只见首页上,赫然有一排大字:富商之女惨遭杀害,凶残犯人终落网。

在其下方,则是密密麻麻的小字,还配上了一男一女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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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屌丝,也是勾魂使者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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