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八千在电话中沉默了一阵,然后才答道:“你确定那两个人都姓雷?”
我点点头说没错。
电话那边又是一阵沉默。过了几分钟陈八千才沉声答道:“我有些事情要先去准备一下,过两天才能过来。”
我一听就急了。小爷我一个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个帮手真的不方便啊。我连忙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认识雷孟德他们。
陈八千答道:“我三天后过来。这三天你接着开车,但是要记住千万不能相信雷家人说的话。”
说的手机那边就传来了一阵忙音,这小子居然挂电话。
我气得都想骂娘。刚刚不是说两天吗,怎么一下子又变成三天了?我本来是想问他怎么摆脱那辆鬼车的,这小子居然让我要继续开车。
而且我注意到他之前说提及雷孟德的时候说的是“雷家的人”,这么说陈八千很有可能之前就认识他们?这么说的话,他是不是也知道那辆鬼车的底细?
我一扭头,见到那个大波女鬼居然蹲在我的身后看着我。我差点没给吓死,连忙一操手就把匕首掏了出来。
她又神经质地笑了起来:“陈八千挂电话了?”
我听到这大波女鬼的笑声就难受,感觉跟个神经病似的。我心道莫非阴间也有神经病,这大波女鬼不是从阴间神经病院跑出来的吧。
我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了两步:“你到底是谁!”
想到之前陈八千说的话,我又追问了一句:“老头子在哪里?”
没想到这个大波女鬼根本就没搭理我的意思。她轻飘飘地飘到镜子面前,抬了抬自己到胸脯苦恼道:“唉,陈八千喜欢大的。”
我差点一口盐汽水喷出来。这女鬼到底是什么来路,满嘴都是陈八千?
该不会是陈八千的脑残粉吧。
大波女鬼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突然摆出一个《nobody》里面舞蹈动作,然后发出一阵神经质的笑声又消失了。
我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大波女鬼也忒不按常理出牌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早上还是得到了几个好消息的。不但发现自己的死人病好转了,而且也好歹也知道了老头子的线索。唯一让我觉得不爽的就是陈八千让我这几天要接着开车,这就意味着我还要跟雷孟德打交道。
一想到鬼车和阴阳怪气的雷孟德,我就觉得浑身不对劲。相比起来反倒是那个神经病大波女鬼让我更加舒服一些。
我大致收拾了一下就下楼去了前台。既然还要再开几天车,我索性也就不退房了。在办理手续的时候我看到前台又换成了丢一次见面的女孩子。我随口就问了一句:“你昨晚休息吗?”
前台女生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昨晚就是我在值班啊。”
我顿时微微一愣,昨天给我办手续明明是那个口音奇怪的男青年。不过我也没在这种事情上面纠结,办好续房手续之后我又直接去了雷孟德的宿舍。
不出所料,他的宿舍门还是关着的。不过我看到他门上挂着挂锁,应该是人出去了。
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掏出匕首轻轻撬开了房门。
之前雷孟德警告过我别进他宿舍。可是小爷我是阿尔巴契拒绝式强迫综合症患者,有时候也管不了自己的手嘛。
我在门口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迈步走了进去。屋子的窗户上挂着厚厚的窗帘,连一点阳光都透不进来。现在明明是白天,外面骄阳似火。可是我在这个房间里硬是感觉到了行将就木的阴森气息。
说实话这屋子里面的气味特别像我倒斗的时候刚刚打开墓门的那一瞬间,潮湿而且发霉,到处弥漫着死气沉沉。
雷孟德果然不在宿舍里。
他上的开夜车的晚班,按道理说他这个时候应该在宿舍里睡觉。可是我发现他床铺上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的,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来过。我用手轻轻摸了摸床单,发现上面盖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我心中一惊。这说明雷孟德不仅昨天没有回来过,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在这里睡过觉!
为什么?
我记得雷孟德昨天跟我说起过,他老家跟大雷一样耶是在十八屯。十八屯位于野猫岭山脚,比鬼车终点站章水川还要靠后。而雷孟德每天都要开公交车,所以肯定不可能住在老家。既然这样,他又会睡在哪里呢?
又或者说他其实根本不用睡觉?
是人都要睡觉,除非他不是人。
我被自己的推测吓了一跳,然后马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又在房间中检查起来。其实雷孟德的房间很小,而且陈设也特别简单,基本就只有一些生活必需品。我眼光随意一扫,将目光移到昨天看到的那张照片上面。我记得上次我来这里的时候,雷孟德刻意把那张照片挡住了,似乎并不想让我看见。
我小心翼翼地凑近那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这是一张合影照,看照片中大家的装扮应该是五六十年代的。照片的背景是一座小土包,看着光秃秃的根本没有什么纪念意义。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选在这种地方拍照。
而照片中大家都笑得很开心,而且手里还拿着红宝书比划出胜利的手势。在他们的前方有一条大红条幅,写着:“无产阶级革命万岁,扫荡封建主义老巢!”
横幅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似乎写着五八年xxx留念。不过以前的相机的像素实在是太低了,我费了半天劲还是看不清楚写着什么。
我数了一下,横幅后面一共有一女六男七个年轻人。我挨个看过去,看到最后的时候我突然愣了一下。因为我发现照片中原来有八个人。第八个人站在最后面,但是照片中他的人头却被人抠掉了,如果不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这是一张五八年的老照片,距离现在已经快六十年了。从这张照片的保存程度来看,雷孟德应该十分爱惜这张照片。可是他为什么会把照片中那个人的头像给抠掉呢。照片中他们的关系应该都很亲密,就算是再有深仇大恨也不至于会这样吧。
我继续低头研究这些照片。突然我觉得照片中有个人很眼熟,但是照片有些模糊辨认不清楚。
我连忙掏出手机手电筒照了一下。顿时我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因为我发现那个人竟然跟雷孟德非常像!
我连忙擦了擦眼睛。没错,这就是雷孟德!虽然他的衣服发型都换了,可是我十分确定照片中的人就是他!照片中的他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年纪,手里举着一本红宝书正在开心地笑。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种特别荒谬的感觉。这张照片是五八年拍的,照片中的雷孟德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可是六十年过去了,现在的雷孟德看起来竟然也还是三十多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