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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去吧去吧,你高兴行。”我很郁闷的说。

见我被灵鹫呛住,华筝在一旁哈哈大笑,很是得意。

第二天一早,灵鹫和华筝两人,便带了五百名士兵,其包括百名斥候,一起向科布多河赶去。

按照铁木真的说法,她们需要三天,才能够抵达科布多河。

那一天,也正好是铁木真登基大典的日子。

我告诉灵鹫,最好在附近安全的地方扎下营帐,等我结束完铁木真的登基大典,便过去和她们汇合。

三天后。

说实话,对于登基大典,我已经经历过了两次,这是第三次。

前面两次,一次是宋景帝的登基大典,还有一次,是我自己的登基大典。

起大宋、大明两国的登基大典来,这大元国的登基大典,因为是在草原举办,所以仪式要简单的多。

而草原部族生性豪放,也没那么多的讲究,除了祭拜天地之外,剩下的,便是举行“忽里勒台”。

所谓的忽里勒台,也是诸王大会的意思,各方草原部族诸王,纷纷带兵前来,献各种牛羊、珍宝丝绸之物,恭贺铁木真。

铁木真当场宣布,将烈城改作“汗城”,以作都城,建立大元国。

同时,我站在他的面前,正式将代表着大元国皇帝权力的金刀,双手托着,传递给了他。

铁木真也双手接过。

我是大明国的国君,由我传递金刀,则表示,我们大明国,已经认可铁木真大元国国君的地位。

在铁木真接过金刀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两声尖锐的利响。

紧跟着,两道一闪而过的黑光,分别射向了我和铁木真。

刺客!

我早料到了,会有刺客在这登基大典捣乱。

原因无他,如果真的能够将铁木真杀死,那草原部族,势必重新陷入内乱之。

那样的话,大明国和大元国刚刚建立好的关系,也将轰然崩塌。

所以现在,不论是南北两宋,还是大金,都不愿意见到我和铁木真结盟。

只可惜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天下的极北之地,还存在着不可知的危险。

没等我出手,那下方,立即窜出两个青衣人,同时拦下了黑光。

正是次我见到的那两个武功仅五绝低一筹的青衣人。

他俩在拦住射来的暗器之后,其一人,已经追了去,而另一人,则窜高台,守在了铁木真的身边。

铁木真不愧是一代枭雄,对于刺杀这种事情,连问都懒得多问,依旧继续登基大典的仪式。

第1432章头骨幽灯

大宋的登基仪式,繁琐至极,而这大元的仪式,则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已经走完全部流程。

没错,是全部流程,不但是祭拜天地,各种致词,甚至连封赏百官,都已经完成。

大元国的百官,并没有大宋国那么复杂,封了一众部族首领,以及一个丞相,其他的官员,则直接由丞相挑选决定。

剩下的时间,便是“吃”和“喝”。

杀牛宰羊,狂吃三天。

“老弟,从今以后,你我之间,便是兄弟了。”铁木真爽朗大笑着,亲自给我倒了一碗酒:“这草原之地,只要在大元国的范围,老弟你的权力,便相当于我大元国诸王的权力。”

哦?

这倒有意思。

在后世里,大元国虽然国土面积辽阔,甚至向西打到了欧洲的多瑙河流域,但其统治的能力,却实在不敢恭维。

这其,最著名的一点,是传说的“初.夜权”。

据说,在将当时的南宋给灭亡之后,大元的朝廷,便在最为富裕的江南地区村庄,每一个村落里,都要安插一户草原人,而整个村庄的汉人,都要受到草原人的统治。

而这个村子里,若是有人成亲,必须要先将新娘送到其家里,由其优先享用新娘的初.夜。

所以汉人的百姓,为了家族血统的纯洁,往往会把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摔死。

还有一项,便是杀人。

当时的大元,是将人,分作四等的。

其,蒙古的草原部族,为第一等,第二等为色目人,第三等为契丹人、金人,第四等,才是汉人。

若一个草原人,杀死了一个汉人,只需向当地官府,缴纳相当于一头驴价格的罚款,便能够免罪。

正是因为这样的统治,才导致了大元国自忽必烈建立,到最后被朱元璋推翻,历时甚至百年不到,完全覆灭。

我笑了笑,端起手的酒碗,将酒一饮而尽。

当天晚,传来了不好的消息。

铁木真的那两个青衣护卫之一,是那个男子,在追击刺客之后,当晚,尸体在三十里外的草原,被人找到。

死了。

咦?

那两个青衣人,武功不弱,居然被人杀死,那前来行刺的刺客,难不成,是天机榜的高手?

得到这个消息后,即便是原本一向豁达的铁木真,也变了脸色,当即命人着手调查。

而我,则作别铁木真,决定当晚前往科布多河。

对于铁木真青衣护卫之死,我虽然也很感兴趣,

铁木真有大元铁骑护卫,那高手再厉害,也只敢暗杀,不敢明目张胆的现身,所以他的安全,应该没什么问题。

“老弟,你真要独身前往?”铁木真有些不放心的问我。

“无妨。”我告诉他:“我独自前往,以我战马的速度,只需要一晚的功夫,便能够抵达科布多河。”

“那好,老弟你自己保重。”铁木真没有再劝我,而是吩咐手下,给我准备了十斤熟牛肉,一酒囊烈酒:“那科布多河之处,冰雪遍地,老弟你带点酒,暖暖身子。”

作别铁木真之后,我吩咐姜一,让他带领大军,暂时驻扎在汗城,等我的命令。

然后,便骑独角火马,向着科布多河的方向前行。

但正当我离开汗城,纵马狂奔之际,前方的草原处,忽然亮起了两盏幽灯!

一种幽白色的灯,孤零零的,立在那里。

我拉住独角火马,缓缓驱马过去。

只见那两盏幽灯的后面,并没有见到掌灯的人,两盏灯,犹如被“鬼”给托住一般,一左一右,缓缓在空飘荡着。

走近了,我看得仔细:只见那幽灯,是由两颗人头骨制成的,灯并没有灯芯,好似两团幽火,隐藏在头骨的深处。

鬼火?

我伸手从怀,摸出一锭金子,掌力运转,这金子顿时被掰下一片,手指一搓,便将其捏成了一颗珠子,然后屈指将这颗金珠弹出。

“叮”的一声轻响,金珠击打在了那头骨幽灯之。

却只见,金珠随后落在地,发出了“嗤嗤”的声音,竟然带起了一点幽火,然后被……融化了!

没错,那火焰,居然能够燃烧金铁!

这让我想起了前世的时候,我从地底世界领悟到的“毒火”。

这两者之间,似乎有着某种相似之处。

金珠虽然碎裂了,但面蕴含的力量,却传递到了头骨幽灯的面,将那头骨,给击得打出一丝裂隙来。

但很快,见到那裂隙竟然缓缓恢复,好似,眼前的这头骨,拥有生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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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楠木棺材中的活娃娃第12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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