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眼露锋芒之色说道:“当年黑朝天犯下大罪,擅自放出十方恶鬼对付妖王,后来十方恶鬼在黑朝天体内不断蹿升,一直来到火焰山的冥火地带,那十方恶鬼才被冥火给困住出不来。要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就十方恶鬼的实力,很难说是不是已经完全吞噬了黑朝天成为他身体的新主人。再说了,就算黑朝天还有意识,凭他那人的古怪性格,八成是不会把戒指借给你的。如果真的是这样,你这一趟可就白跑了,你那远在东北的女朋友也再不会有机会逃脱狐仙的手掌了。”
白小雨听完心中暗自叫糟,他怎么没想到这茬,万一黑朝天挂了,那这最后的希望岂不是都破灭了嘛。不过转念一想也不对,黑天和白尚天比谁都清楚这事儿,他们既然知道其中各由还让白小雨前来,就说明黑朝天肯定有自保的方法还没有被吞噬,最起码现在还没有。这俩黑白无常对白小雨不错,绝对不会诓他来这么远的地儿逗他玩的。
想到这白小雨就对秦琼说道:“秦叔公,您就别逗我,黑朝天肯定还没被吞噬呢。听您说话这语气,您是不是有些门路要指给我啊,不妨跟我这个晚辈说道说道吧。”
秦琼笑了笑说道:“你这小鬼倒是挺机灵的,不瞒你说,今天见到你就是缘分,我有一事相求,如果你能帮解决这件事,我可以给你一个提示,到时候找到黑朝天你用好这个提示他定能把戒指借给你。”
白小雨心道,这不是闹呢嘛,门神居然还需要他帮助,那得干多大的事儿啊,不会是帮他把李世民找过来吧,那难度也太大了。
秦琼见白小雨面露难色,宽慰的说道:“你别有什么心理压力,这件事说是为我自己做的却也不是,你听完就算我不求你,你应该也会出手相助的。”
秦琼开口说道:“你这一路是不是和小洁一起回来的?”
白小雨点点头说道:“路上有几个毛贼想偷她包里的玲珑吞天盅,正好被我看见了,我出手帮了她一把。”
秦琼点了点头说道:“那也就是说你和她在一起也有好几个小时了,对吧。”
白小雨听这话怎么那么变扭呢,在一起多久多久的,搞的就跟谈恋爱似的。但他知道秦琼肯定不是跟他来这个意思的,所以就继续点了点头。
秦琼这时转头看了看办公室的方向,接着说出来的话让白小雨大吃一惊。
“那你和她在一起的这几个小时,没发觉她已经深染血毒,如不尽快医治,随时有可能血毒发作暴毙而亡吗?”
白小雨听完秦琼说赵心洁居然已经身染血毒,还有可能随时暴毙而亡,心中一惊。接着仔细回想了一下就想到了和赵心洁见面的时候,曾经注意过她的脖子上那条淡紫色的血管,当时白小雨就觉得奇怪,血管一般都呈青色,怎么会有淡紫色的呢。
现在一想,这可能就是染了秦琼口中所说的血毒的缘故。
秦琼见白小雨表情变幻,心知他已经反应过来,于是说道:“你的观察力果然仔细,思维也很敏捷,应该之前已经察觉到小洁身上的异样了吧。”
白小雨点点头说道:“我在她脖子上看见过一条淡紫色的血管,那应该就是中毒的预兆吧。”
秦琼点头说道:“没错,小洁从这里拿出其中一只玲珑吞天盅的时候我就在旁边。但由于她并非修道之人,更非妖魔鬼怪,我无法插手凡人偷盗之事,所以只能看着她换走杯子。玲珑吞天盅并不适合人类使用,这你应该知道。但你所不知道的是,这东西不但人不能拿来喝,就是带在身边久了也会受杯中古老异兽之血的影响,全身的血液都会慢慢的变成淡紫色。小洁对待这玲珑吞天盅肯定也是十分重视,不难猜测她是日夜贴身携带的,这样的话中毒之症就会越发的明显,毒发的时间也就越快。玲珑吞天盅严格来说可以算作一个邪物,偶尔持有少去接触不会有问题的,但如果长时间贴身持有,必会毒发。”
白小雨听完皱着眉头说道:“现在她已经放回了这只杯子,毒性不能自然消散吗?”
秦琼摇头说道:“如果能自然消散我就不用你帮忙了,这种血毒一旦染上无药可解,且发作的时间异常的快,毒发的时候全身血液都会变成深紫色,这些深紫色血液的毒性会慢慢加强至剧毒,最后中毒之人会自己被自己体内的血毒给毒死,会经历一个异常痛苦的过程。据我所知,历史上中过这种毒的人,每一个都是毒性刚发作就自杀身亡,根本撑不到最后,因为实在太痛苦,没人扛得住。”
白小雨听完对秦琼说道:“你与赵心洁看来关系不错,一口一个小洁的。秦公的本事我小时候就听过了,你与她关系这么好,为什么自己不出手相救,现在让我帮忙?”
秦琼叹气着说道:“小洁是我看着长大的,这姑娘心地善良,人也好,我很喜欢她,所以不希望她有任何闪失。刚刚我也和你说了,我与尉迟恭日夜守候在此处,分秒不得离开。说实话,这种血毒凭我个人的本事真的解不了,所以才要麻烦你来帮忙。”
白小雨想了想叹了口气说道:“你自己都说了,这事儿说出来八成你不让我帮忙我都会帮忙了,我就是这么一个烂好人。别说赵心洁和我认识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就是刚见面的人中了这毒,我能做到的也会尽力去做的,你就直说吧,我该怎么做。”
秦琼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大约在一百多年前,那时候秘宝博物馆还没有成立。这些玲珑吞天盅存留在那收藏家的后人手中,有一天他单独远行,留下家丁看管家中异宝。这时来了一伙胆大包天的妖怪,名为离魅。这些离魅贪图玲珑吞天盅时日已久,决定孤注一掷,倾巢出动前来抢夺这101只小盅。当时在夜晚,正值尉迟恭看守,他与那前来抢夺的六十多只离魅血战了整整一夜,几乎杀光了那些离魅。最后只剩下七八只本领高强之辈,吓的仓皇逃窜,而尉迟恭也怕调虎离山,本着做事不能太绝的态度,就没去追了。我们主要的职责并不是杀妖怪,而是保护好玲珑吞天盅,跑了的败将都是从来不追的。那收藏家后来回来,见一屋子家丁尽数被杀,宝物却一个没丢,心里也知道可能冥冥中有神灵相助,后来才觉得自己收藏的宝贝有些比较邪门儿,可能会招来妖怪的垂涎,放在自己身边终究不是个事儿,所以才决定交给国家,建立博物馆的。我说这些的重点,是想和你说说离魅这种妖怪。”
离魅这种妖怪是现在来说为数不多的一种远古异兽的分支,他们的祖先是远古时期一个叫做乘黄的异兽,与混沌齐名。有道曰:白民之国在龙鱼北,白身披发。有乘黄,其状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寿二千岁。
本来乘黄并不是一种凶兽,但随着岁月的变迁,它的后代渐渐的异化,与各种异兽杂交,分支也越来越多,演变到了离魅这个分支的时候,变得凶残、狡诈且不甘平庸。
那时候离魅一族眼看着妖怪种族一个个的绝种,异兽的后代在这个世界就更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不甘心种族灭亡,于是就决定赌一把去抢玲珑吞天盅。有了这东西,他们就可以先让一批家族成员强大起来,这样寿命就可以大幅延续,也可以增加繁殖能力,加上他们本身就是异兽分支的后代,一旦种族强大且数量多起来说称霸妖族也不是不可能。
可他们还是低估了尉迟恭的本事,那家伙整个一嗜血狂魔,你跟他对着干,他能陪你干到天荒地老,结果落的一个惨败而归,躲进了吐鲁番荒无人烟的深处,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