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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倾城,鬼市城里,还有人明着擅闯你的酒楼?”

燕倾城道,“这是戈家的一个顽固子弟,名叫戈庄宁,是庄字辈的年轻一代,这个无赖,整天想着霸占我的酒楼。”

戈家的戈庄宁?

鬼市城,南区的戈家,我也认识一个“戈叔”的,戈叔的身份,在戈家应该很高,毕竟二家主戈戎,都要遵从戈叔的嘱咐。

轰轰!

才一分钟不到,四个虬髯鬼汉,就被戈家的一个“爪牙”一一放倒了,战斗结束。

一身白色休闲服的戈庄宁,带着微笑,望向这边,“倾城,这可是第十二次我来见你了,难道你还忍心,把我拒之门外吗?我滔滔不绝的爱慕之心,你都不能接受?”

哼!

燕倾城轻哼一声,“戈庄宁,都开始派人攻伐,别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了?”

戈庄宁微笑着,又道,“倾城,我可是真心实意的,想要与你成为一对鸳鸯伴侣,为了见你,这次,我还为你作了一首诗。”

燕倾城道,“戈庄宁,再不离开,休怪我不客气了?”

站在原地,戈庄宁道,“倾城,你生气的模样,更是让人神魂颠倒啊?”

这家伙,脸皮也是够厚的。

我开口道,“姓戈的,你没有机会了!”

戈庄宁道,“什么意思?”

我道,“因为我就是倾城的伴侣,倾城,依旧是名花有主了,而你的话,收起你那衣冠禽兽的笑容,有多远滚多远……”

对于我的话,燕倾城的脸上,乐开花了一样,越发显得风情万种,引人恻目。

对面,戈庄宁可就脸色铁青了,恶狠狠道,“混账,你是哪个王八蛋玩意?居然敢来抢我的女人,知道我是谁吗?戈家庄字辈的年轻一代,小子,趁本少爷没起杀心,你最好从我眼皮子底下消失?”

我道,“不消失呢?”

戈庄宁面露杀意,“你活不到下一个时辰!”

阴间,鬼市城北区,倾城楼。

燕倾城掌管的一个酒楼。

燕倾城,有一张俏脸,很漂亮,很艳丽,而且还有个好身材,凹凸有致。偶尔随意的话语、眼神、举动倒也是风情万种。

她穿一个露脐的T恤与一条紧身牛仔裤,显得年轻、时尚,富有时代感。

更奇异的是,这燕倾城,居然是我在阴间的一个“姻缘”!

阳间,是阿洛。

阴间,是倾城。

我也没听说过,一个人,居然会有这种离奇的事情发生,不过现在,却是在我身上狗血应验了。

毕竟我在相命时,都无法看清阿洛、燕倾城的命理,而且都遭到冥冥中的因果反噬,证明我与她们,未来属“亲人”关系。

酒楼里边,燕倾城遇上了麻烦,被一个戈家的戈庄宁,死缠烂打,现在,更是带着属下犬牙,直接攻上门了。

我道,“戈庄宁,我是倾城的伴侣,识相的话,速速离开,否则你承担不了后果?”

戈庄宁,有恃无恐道,“混账,你是从哪冒出来的王八蛋,居然蛊惑了倾城,今天,我一定要为倾城酒楼除害,让你万劫不复。”

我道,“靠……你是贼喊做贼吧?”

戈庄宁道,“小子,你可知道,我是戈家的人,我们戈家,统御着大半个南区,你一个穷小子,还想抗衡我一个大势力吗?”

我道,“你们戈家,不是要被九龙盟取代吗?”

哼哼!

戈庄宁怒不可遏,眸子里,升腾了炯炯的红光,“侮辱我戈家,你在找死?”

我道,“还不一定?”

燕倾城,站在我身旁,没有掺和进来,显然等着我处理局面?

戈庄宁,和他的一个爪牙属下,灵异道行我都看的清清楚楚,按照天地玄黄划分,天阶为大,黄阶最小,戈庄宁是黄阶二品,他的爪牙属下,是玄阶八品,在鬼市城里,算是不错的势力了。

不过对上我,他们没有一点机会。

我是黄阶七品,我有仙官赐福的仙相变,一旦施展,可以拔高一阶,到达玄阶五品。

玄阶五品,足以轻易碾压他们两个。

即便戈家护短的老家伙过来,我也畏惧,要知道,我与神秘的戈叔使有交情的,当日,在斗兽鬼场,戈叔明言要招募我,还说戈家的大门,随时欢迎。

“死!”

戈家的犬牙,面露狰狞,满脸络腮胡子的寇三,连忙迎头上去。

“嘭!”

不过一个照面,寇三直接后仰摔去,胸膛重了一击,掀翻出了十几米远。

犬牙动作无比迅猛,一下扑到我身前,老兵搜林的动作,双掌成抓状,直接朝我脑袋而来,狠辣无情。

对面那边,戈庄宁饶有意味笑着,刚才,他的这个犬牙属下,明显是收力,此刻施展全力,自然恐怖。

噗噗!

我一抬手,直接拧断犬牙的脖子,一颗脑袋滚落地面,对付的整个身躯,也被我一掌拍散了,唯独剩余下来一个鬼头颅。

我往前一步,直接踩住了犬牙的头颅。

这一切,都在瞬息完成。

对面的戈庄宁,笑不出来了,脸色铁青,站在原地,眼珠子都要凸出来,震惊到,“你……你能打过玄阶八品?这怎么可能?”

现在的我,施展仙相变,拔高一阶,到达玄阶五品,对付一个玄阶八品的家丁犬牙,自然轻而易举。

在阴间,相差一品,都是相差很大了。

我道,“姓戈的,你不是很嚣张吗?过来,我看你有几斤几两?”

后边身材凹凸有致的燕倾城,嫣然一笑,更是风情万种。

戈庄宁后撤,说道,“混蛋,你给我等着,下一次,一定让你死无完肤!”

我道,“没有下次了!”

戈庄宁要逃了,毕竟我散出的气势,比他强太多,不过我三个大步,从后面猛力一掌,直接将戈庄宁的脊背,打穿了一个窟窿。

不多时,我捏着戈庄宁的脖子,像拎小鸡子一样回来了。

身上的“仙相变”,在第一时间解除。

即便是半分钟的时间,这种状态,也耗损了我不少命气。

戈庄宁的身上,出现了好几个窟窿,前后透亮,让他的鬼身,看起来破破碎碎的,不像人形,戈庄宁还在恶狠狠道,“混蛋,把我放开,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戈家的公子哥,你不想与整个戈家为敌的话,趁早放了我,不然你,连同这个倾城酒楼,将会被夷为平地……”

靠!

我鄙视道,“一个手下败将,还好意思用家族压我,罪加一等。”

噗噗!

当着燕倾城的面,我将戈庄宁的两条胳膊,直接打碎了。

这里是阴间,这些鬼,即便剩余一颗头颅,经过一段时间的疗养,也很容易恢复的,毕竟什么残腿断肢,很常见。

燕倾城走过来,俏脸上,显出一点担忧,说道,“域,这家伙毕竟是戈家的,还是把它丢出去吧?免得到时候不好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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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坟野鬼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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