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反对上文“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而言。所谓万物兼载爰明以谕者,皆合于《仓颉》“古文”,不谬于《史籀》“大篆”。不言“大篆”者,言“古文”以该“大篆”也。所说之义,皆“古文”“大篆”之义;所说之形,皆“古文”“大篆”之形;所说之音,皆“古文”“大篆”之音,故曰“皆古文也”。然则所偁“六艺”,皆以言“古文”“大篆”。即六艺之外所偁载籍,如老子、淮南王、伊尹、韩非、司马法之类,六艺孟氏、孔氏、毛氏、左氏外;所偁诸家,如《韩诗》、《鲁诗》、《公羊》、《春秋》之类,亦皆“古文”“大篆”之字形、字音、字义也。上文“万物咸覩,靡不兼载,厥谊不昭,爰明以喻”,正谓全书皆发挥“古文”;言“其偁《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谓全书中明谕厥谊,往往取证于诸经,非谓偁引诸经皆壁中“古文”本也。《易》孟氏,非壁中明矣。古书之言古文者有二,一谓壁中经籍,一谓仓颉所制文字。虽命名本相因,而学士当区别,如“古文”《尚书》、“古文”《礼》,此等犹言古本,非必古本字字皆《古籀》。今本则绝无《古籀》字也。且如许书未尝不用《鲁诗》、《公羊传》、今文《礼》。然则云“皆古文”者,谓其中所说字形、字音、字义皆合《仓颉》、《古籀》,非谓皆用壁中古本明矣。所说字形、字音、字义皆合《仓颉》、《古籀》,则《周礼》保氏所教“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叚借”字例之条,大明于天下。“俗儒啚夫”、“迷误不谕”者,可昭然其谕矣。
其於所不知,葢阙如也。
此用《论语•子路篇》语。“葢阙”,叠韵字。凡《论语》言“如”,或单字,“孛如”、“躩如”是;或重字,“申申如”、“夭夭如”是;或叠韵双声字,“踧踖如”、“鞠躬如”、“葢阙如”是。“葢”旧音如“割”。《汉书•儒林传》曰:“疑者,丘葢不言。”苏林曰:“‘丘葢’者,不言所不知之意也。”如淳曰:“齐俗以不言所不知为‘丘葢’。”“丘盖”,荀卿书作“区葢”。“丘”、“区”、“阙”三字,双声。许全书中多箸“阙”字,有形、音、义者全阙者,有三者中阙其二、阙其一者,分别观之。书凡言“阙”者十有四,容有后人增竄者。如“單”下:“大也,从吅、□(‘單’去上‘吅’)。吅,亦声。阙。”此谓“从□(‘單’去上‘吅’)”之形不可解也。“□(上‘口’,下‘巴’反180度),从反邑”,“□(‘√’内上下重‘屮’),从反‘丮’”,“□(‘卪’反180度),从反卪”,“卯,从卪、□(‘卪’反180度)”,“□(左右两‘水’),从二水”,“□(品字形三‘泉’),从三泉”,皆云“阙”,谓其音读缺也。“□(‘爨’下掏空,注入‘氐’)”下直云“阙”,谓形、义、音皆缺也。“戠”下云“阙,从戈,从音。”谓其义及读若缺也。
【鬼话】
“《论语•子路篇》语”原话如下——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这是孔子与他的学生子路(由)的一段对话。子路问孔子,卫君要是问政于老师你,你的当务之急是什么?孔子的回答是“正名”。孔子心里有一件事:卫君见到自己的父亲时,并不认是父亲,只说作祖辈。这件事,孔子耿耿于怀。子路不知“正名”的重要性,强而争辩说,“正名”是远务,不是急务。孔子斥责子路,你不知道的事情,不要乱发言。孔子不妄,他承认君子不是无所不知。天地之大,人类所不知的东西很多;甚至对于我们人本身,也知之不多。于其所不知处,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孔子是“盖阙如也”,不武断,不鲁莽,绝不忽悠人。
《荀子•大略篇》云:“言之信者,在乎区盖之间,疑则不言,未问则不立。”《汉书•儒林传》:“疑者,丘盖不言。”苏林曰:“‘丘葢’者,不言所不知之意也。”“丘”,古音同“区”,“丘盖”即“区盖”。“区”、“阙”,声之转,《论语》之“盖阙”即《荀子》之“区盖”。“不言所不知”,对于一些人则完全办不到或者说难以做到。以前在校,老师说,在科学面前是没有什么不可知的,“不可知论”是批判的对象。因此,我们总是试图用现有的科学知识去回答任何问题。这个老师从来不说自己“不知”,他可以用几个“可能”去回答你的难题。不知道谁发明了“可能”这个词,只要会用“可能”这个词,你就能回答任何问题,不会不知,有这个“可能”便算是知了。
鬼笑我很佩服许君的学术精神,虽然这种精神来自孔子,他不是“原创”。许君在《说文解字》中,于其所不知处,即著上“厥”字,不言所不知。许君以为说文解字只有一个答案,答案是唯一的。找不到这个“唯一”时,就写上个“厥”字。《周易》系辞没有“厥”,《周易》解象没有“唯一”。
一百零六、學習许慎《說文解字叙》段注(十三)
《說文解字》第十五卷下
此“十四篇”,
《后汉书•儒林传》亦云“许慎作《说文解字》十四篇,传于世”,葢许不云“十五卷”也。慎子冲乃合《十四篇》及《叙》,偁“十五卷”以献。此后序录家,或云“十四篇”,或云“十五卷”,所以不同也。
【鬼话】
“十四篇”,指“五百四十部”;全书(加《叙》)当为“十五卷”。
五百四十部也。
林罕《字源偏旁小说增一部序》云“五百四十一字”,《郭忠恕与梦英书》云“见寄偏旁五百三十九字”,张美和撰吴均《增补复古编序》“《说文》以五百四十二字为部”,容相传部数,稍有异同,要异者甚□(“微”去左“彳”),可存而不论也。
【鬼话】
五百四十者,九六之十倍数。《易》阳曰九,《易》阴曰六,以六、九成其《易》。
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
今依大徐本所载,字数覈之,正文九千四百卅一,增多者七十八文;重文千二百七十九,增多者百一十六文。此由列代有沾注者,今难尽为识别;而亦时可裁伪,去太去甚,略见注中。
解說凡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
今依大徐所载,说解字数,凡十二万二千六百九十九,较少万七百四十二字。此可证说解中,历代妄删字夺去字,至于如此之多。篆文多于本始,说解少于厥初,其增损皆由后人,今未可强说耳。《大史公自序》内云“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实兼《自序》言之。”然则,许云“解说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者,实兼《叙》言之。
其建首也,立“一”为耑。
耑物,初生之题也;引申为凡始之偁,谓始于《一部》。
【鬼话】
许氏说“一”云:“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万物起于“一”,许氏书也建首于“一”。全书从“一”字开始。
方以类聚,物以羣分。
类聚,谓抛锚泊船《同部》也;羣分,谓《异部》也。
【鬼话】
道立於一,而造分天地,化成萬物;然后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这是自然之理,又是《易》之理。《周易•系辞传》原话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已陈,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周易》原话中有“吉凶生矣”四字。一“吉”一“凶”的博弈,推动这个世界的形成,又推动这个世界的发展,形成我们跌宕起伏的人生。许氏著《说文解字》,虽刻意使之纳入《易》理范畴;但无意将此书写成谈吉论凶的《易》类辞书。
同条牵属,
属者,连也。
共理相贯,
“贯”,古音冠,其字古作毌。毌者,穿也。“同条”,“共理”,谓五百四十部相联缀也。
杂而不越。
《辵部》曰:“□(上‘戉’下‘辶’),逾也。”引《易》“杂而不□(上‘戉’下‘辶’)”,此作“越”者。彼依《易》文,此依俗用也。
【鬼话】
“杂而不越”所引“《易》文”出自《周易系辞传》,原文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