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虫”字,其说辞可以是“屈中”。“虫”字里有“中”字,“中”字脚下屈曲。

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

犹之“说字解经义”也。

【鬼话】

套用“说字解经义”的说法,“以字断法”:说字解法义;“说文解字”,当加多一个字,说文解字义。皆师从仓颉,说文解书义。

“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

《通典陈群、刘邵等魏律令序》曰:“《盗律》有受所监临,受财枉法;《杂律》有假借不廉;《令乙》有所呵人受钱科,有使者验赂,其事相类,故分为《请赇律》。”按,“诃”、“责”字见《三篇•言部》,俗作“呵”,古多以“苛”字、“荷”字代之。汉《令乙》有所苛人受钱,谓有治人之责者而受人钱,故与监临受财,假借不廉,使者得赂为一类。“苛”从“艸”,“可”声,假为“诃”字,并非从“止句”也。而隶书之尤俗者,乃讹为“□(上‘止’下‘句’)”。说律者曰:“此字从止句。句读同鉤,谓止之而鉤取其钱。”其说无稽,于字意、律意皆大失。今《广韵•七歌》曰:“□(上‘止’下‘可’),止也,虎何切。”《玉篇•止部》云:“□(上‘止’下‘可’),古文诃。”亦皆讹字耳,而不若“□(上‘止’下‘句’)”之甚。

【鬼话】

许慎《说文解字》坚守本形、本义,段玉裁说他:“许说义出於形,有形以范之;而字义有一定,有本字之说解以定之。而他字说解中,不容与本字相背,故全《书》讹字,必一一諟正,而后许免於诬,许之为是《书》也。”

玩“会意”,则无所谓“本形”、“本义”。一文只有一形、一义,便无所谓“会”。“止戈为武”,出自经典《左传》,许君勉强接受。段注只能说“从止戈”,不能分开说“从止,从武”,态度非常保守。“‘馬’头‘人’为‘長’”、“‘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苛’字‘止句’”之类,许君与段公是必无法接受,因为远离本字本义。

“以字断法”,像是在说测字。有人以“苛(写法:上‘止’下‘句’)”字问律法上的事。“说律者曰:‘此字从止句。句读同鉤,谓止之而鉤取其钱’。”字中有“止”字,可以断定进行着的官司可以中止,能够中止的原因在乎字中的“句”字。“句”字与“鉤”字音同,由此想到鉤取到钱即止,符合当时的司法环境——贪赃枉法盛行。

许慎、段玉裁侧重于字的通用,但忽略了字画其他的妙用。段公师从戴震,戴震只把字学传授给他,测算之学传给曲阜孔广森了。

许慎像(网上资料)

若此者甚众,

不可胜数也。

【鬼话】

“若此者甚众”,可见字书的其他的妙用盛行。

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

文字以《仓颉》、《史籀》为正,故必兼举之。不曰“《仓颉》‘古文’”,而曰“孔氏‘古文’”者,汉时惟孔子“壁中书”,为《仓颉》“古文”也。鼎彝之铭,则合于孔氏“古文”者也。

【鬼话】

“文字以《仓颉》、《史籀》为正”,成了许君《说文解字》的金科玉律。因为通用的需要,也只能如此。“邪门歪道”,或不合孔氏“古文”,或谬于《史籀》;但不离仓颉“六书”,是在仓颉心地上自由驰骋。

俗儒啚夫,

“啚”俗本作“鄙”,非。“啚”者,“啬”也。田夫谓之“啬夫”。

【鬼话】

许氏瞧不起“俗儒啚夫”。

翫其所习,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睹字例之条,

“字例之条”,谓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叚借六书也。《艺文志》曰:“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

【鬼话】

学者往往说人“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自己偏偏是“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的人。

怪旧埶而善野言,

“埶”,今“藝”字也。《五音韵》“‘諩’作‘埶’”,亦通。

以其所知为秘妙,

“妙”,古作“眇”。“妙”取精细之意,故以目小之义,引申叚借之。后人别制妙文,蔡邕题曹娥碑,有幼妇之言。知其字,汉末有之。许书不录者,晚出之俗字也;而不废此字者,可从者则不废。从“女”,“少”声,于古造字之义有合。“好”从“女子”,“妥”从“女爪”,“安”从“宀女”,“妟”从“女日”。《周礼》“媺”从“女□(‘媺’去左边‘女’)。”男女者,人之大欲存焉;故古造字多有取于此。凡俗字不若“‘馬’头‘人’”、“‘人’持‘十’”之已甚者,许所不废也。

【鬼话】

依段公言,许君认为“‘馬’头‘人’”、“‘人’持‘十’”——如此解字说文是最不靠谱的。

究洞圣人之微恉。

“究”,穷也。“洞”,同“迵”;迵者,达也。“恉”者,意也。

又见《仓颉篇》中,“幼子承诏”,

“幼子承诏”,葢《仓颉篇》中之一句也。《仓颉篇》例,四字为句。今许书《言部》无“诏”字,葢许以“诰”字包之。古曰“诰”,秦汉曰“诏”,义同音近。

因曰:“古帝之所作也,其辞有神僊之术焉。”

“曰”,大徐作“号”。“幼子承诏”,葢指胡亥即位事。“俗儒啚夫”,既谓“隶书”即仓颉时书;因谓李斯等所作《仓颉篇》,为黄帝之所作,以黄帝、仓颉君臣同时也。其云“幼子承诏”者,谓黄帝乘龙上天,而少子嗣位为帝也。无稽之谈,汉人乃至于此哉。

【鬼话】

许氏对“神僊(同‘仙’)之术”不感冒,段公也不言。在本叙的开头,《周易•系辞传》的原话是:“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象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许氏去掉“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换成了“以垂宪象”。许君拒绝讨论象形“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的议题。

“劉”字,《说文解字》没有收录。“劉”字,除是当朝皇姓外,有“卯金刀”之说。《尚书中候》云:“卯金刀帝出复禹之常。”《尚书考灵耀》曰:“卯金出轸,握命孔符。”郑康成注:“卯金,‘劉’字之别。”《孝经右契》云:鲁衰公十四年,孔子夜梦三槐之间、丰沛之邦有赤氤气起,乃呼颜渊、子夏同往观之,驱车到楚西北范氏街,见刍儿打麟,伤其左前足,束薪而覆之。孔子曰:“儿来汝岂有所见耶?”儿发薪下,麟示孔子,孔子趋而往,麟蒙其耳,吐三卷图——广三寸,长八寸,每卷二十四字,其言赤劉当起。曰:“周亡赤气起,大曜兴玄。邱制命,帝卯金。”这对许君而言,恐怕是难圆之“梦”。

其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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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有隐情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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