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即就要求安排偶遇,但袁主任说,现在并不是处理私事的时候。a集团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我去办,这个任务,就是杀死在省一监服刑的徐毅江。袁主任向我承诺,徐毅江一死,他马上就会安排我和陈玉龙见面。
因为事关重大,谨慎起见,袁主任要求我不得与徐毅江见面或交谈。考虑再三,我决定利用徐毅江的狱友除掉他。在袁主任的帮助下,我详细了解了徐毅江所在小队每一个犯人的情况,对他们的心理状况做了详细分析与判断,最终选定一个名叫张瑞宝的犯人作为刺杀武器。2008年12月末,同样是在袁主任的帮助下,我和徐毅江所在监区的监区长付有光搭上了关系,并在他的帮助下,对张瑞宝进行了一次采访。
监狱提供的个人资料显示,张瑞宝幼年丧母,童年常遭父亲暴打,形成了胆小懦弱的性格。成年后,他在村中务农,常年遭受欺凌,后来到城市打工,被骗被坑也不敢声张。与此同时,妻子长期被其堂兄张瑞卿霸占,他也是敢怒不敢言。入狱后,张瑞宝也经常被狱友欺负,但从来都是忍气吞声,从不惹事。总之,在众人眼中,张瑞宝是个老实本分、窝囊到不能再窝囊的男人。
但我知道,有时候,越是这样的人,内心蕴藏的愤恨就越是强烈。张瑞宝能砍杀堂兄,就证明他心中压抑着足以导致杀人的愤恨。而根据我的体验,杀人报仇不仅无法消除愤恨,还会使愤恨进一步加深,也就是说,入狱后的张瑞宝,愤恨比之以往一定更深。同时,正如叶秋薇所说,心理是有惯性的,既然张瑞宝能在愤恨的爆发下杀人,只要条件成熟,愤恨就会再度爆发,他也会再度杀人。
愤怒的来源有三,一是生命受到威胁,二是生存受到干扰与挑战,三是配偶被夺、无法繁殖。张瑞宝第一次杀人的导火索,是撞见了堂兄对妻子的欺辱,其愤恨的主要根源,显然是配偶被夺。只要能通过暗示让他再次产生强烈的配偶被夺感,并把矛头引向徐毅江。当愤恨积攒到不得不爆发时,张瑞宝杀掉徐毅江,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徐毅江入狱后,一定会向其他犯人隐瞒身份,包括张瑞宝。张瑞宝和徐关系密切,徐在他面前却对身份遮遮掩掩,这无疑会引起张瑞宝的下意识怀疑,给他带来“徐毅江对我不坦诚”的消极暗示。在此基础之上,张瑞宝就会更容易接受对徐毅江不利的暗示。可以说,徐毅江的特殊身份,是刺杀计划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再者,徐毅江入狱的罪名是**,而张瑞宝愤恨的根源是妻子遭受欺辱。二者潜在的契合点,也是计划成功的重要保证。
采访过程中,我对张瑞宝进行了多次暗示,成功引发了他对“妻子被占有”的愤怒与危机感。同时,我也对他进行了多次试探,发现他最信任的人,除了妻子,就是同村的张瑞林。后来,我又找到张瑞林,以金钱为诱惑,让他进入监狱探视,向张瑞宝传达了“你老婆遭到徐毅江多次**”的信息。
很显然,张瑞宝的愤恨开始转向徐毅江,他或许问过徐毅江的身份,以及**案的事。但徐毅江**案背景复杂、牵扯广众,徐毅江怎么可能告诉一个犯人呢?他一定会随便编个谎话应付张瑞宝,但谎话说多了迟早会有纰漏。张瑞宝会逐渐意识到徐毅江在撒谎,这种意识越强烈,他就越是相信张瑞林的话。身在狱中,无处求证,即便张瑞林的话是一戳就破的谎言,张瑞宝也没有条件戳破,只能在其中越陷越深。
最终,猜疑成为事实,愤恨彻底爆发,张瑞宝杀了徐毅江,或许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他也随之自杀,了解事情真相的,除了我,就只有立张村的张瑞林了。后来,我以支付酬金为由再次和张瑞林见面,并成功引导他出现严重精神分裂,事情便再无外人知晓。
计划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张瑞林不漏破绽,我必须花时间对他进行临时培训。为此,我在b市的xx国贸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谨慎起见,房间不能以我和张瑞林的身份登记,登记者,最好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被查到的人。
当时,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陈玉龙。
从2003年6月、回想起明溪的那一刻开始,与陈玉龙有关的疑惑、连同陈玉龙这个名字,就在x心中彻底扎了根。五年的艰难时光里,痛苦与愤恨拼命滋养,使得根系越发深厚。到了2008年11月,对x而言,陈玉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与明溪之死有关的人,而是成为一种难以摆脱的消极情结,成为痛苦与愤恨在现实中的唯一寄托,甚至成了明溪之死的潜在象征。
在这种微妙心理的影响下,x对陈玉龙早已失去疑惑与理性,只剩下毫不讲理的愤怒与仇恨。所以,得知陈玉龙的下落后,x瞬间就产生了无比强烈的杀意。
言归正传,2009年1月末,经过全面的调查与分析,刺杀徐毅江的计划制定完成。为了保证计划实施过程不出差错,对张瑞林的临时培训至关重要。临时培训需要十几个小时,为此,我必须在b市寻找合适的住处。为了撇清关系,袁主任并未帮我安排地方,而是让我自己想办法。有时,越是隐蔽的场所,反而越容易引起怀疑,所以考虑再三,我决定就在xx国贸开个房间。但我和张瑞林都不方便登记,理想的登记者,应该是一个永远不会被查到的人。在x看来,陈玉龙就是最理想的人选。
我对袁主任做出提议,让他安排我和陈玉龙提前见面,我不动声色地解决个人疑惑,而后借用陈玉龙的身份证到xx国贸登记。事后,我除掉陈玉龙,既解决了私人恩怨,又能保证刺杀徐毅江的事滴水不漏,可谓一石二鸟。
一直以来,袁主任都要求我执行任务时公私分明。此次提议带有明显的私心,所以我并不奢望袁主任答应。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不仅爽快地答应下来,而且很快就安排了我和陈玉龙的“偶遇”。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又见了几面,经过连番试探,我终于明白了当年报警事件的真相:陈玉龙确实报了警,但出于某种顾虑,他并未完全遵循我所提供的信息报警,也就是说,他在报警过程中误导了警方,使得处警的丨警丨察们没能找到我和明溪被囚禁的地方。
至于更具体的信息,比如他的顾虑究竟是什么,他误导警方的具体方式,等等,则很难通过不动声色的试探获知。但我已经不想知道,也没必要知道。我只需要知道,是陈玉龙的报警不力导致明溪惨死,就足够了。
2月8号上午,我以工作需要为由向陈玉龙借用身份证,他对我满怀愧疚与同情,虽然有所顾虑,但还是果断答应。2月9号,我以他的名义在b市登记开房,完成了对张瑞林的培训,并于2月11号将身份证交还。徐毅江死后,我开始善后工作,先是引导张瑞林出现精神分裂,而后请袁主任想办法消除公开的住房登记信息,最后着手处理陈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