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拉·乌尔玛也喜欢这里,她认为要找的那个“兰若”无疑是见多识广的智者,选择在这里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主意。美国的历史实在短暂,她当初选择考古专业实在是偶然被一部电影鼓惑的结果。这个要是和富有商业头脑的同龄人比较起来,的确是一个很糟糕的选择。如果说,劳拉喜欢考古,那也无话可说。可是越到临近毕业,她越觉得自己实在对拿着放大镜寻找古迹一点提不起劲来。
这个叫兰若的还是劳拉在网上结识的,不知不觉就被他的谈吐所折服,那些本来显得枯燥的东西经他一讲变得饶有趣味。时间久了,劳拉开始想更深入地了解这个奇怪的兰若。向他请教些深层次的问题,而不再是天马行空般的的闲聊。
2012-8-1015:31:00
兰若长得有点象印第安人,不过据他自己讲是中国人。劳拉喜欢这个神秘的国度,古老而富有吸引力、她觉得兰若的黄皮肤也显得那么具有异国风味。
兰若的英语不大好,不象他打字那样流利。不过,一般的对话还是够用了。劳拉想向他学中文,谁知道他说不会讲,只会讲广东话。
“你学了也没有多啊用处啊,不如找别人学普通话!”
“普通话?”聪明的劳拉很快搞明白了,那是北京政府的官方语言、普及范围最大的口语。
两人交流起来,劳拉略微感到失望,因为网上交流的时候忽略了很多东西,而当你面对一个真人的时候,很多细微的感受会影响到谈话的质量。
那是一席长谈,结果是劳拉有了去中国印度甚至埃及等地方考古的冲动,可是资金怎么办呢?
兰若说:“资金我可以出,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劳拉问:“什么条件,我可不保证一定能答应你!”
兰若哈哈大笑:“小姑娘,别想太多哦!我是个生意人,从来不会作无谓的投资,所以你的收益我要分三分之一。怎么样?说实话,我很看好你的......”
劳拉笑笑,道了声谢谢!事情就这样轻易地敲定了,以至于劳拉一离开西雅图,就怀疑是不是兰若一直在布这个局,分析她的性格、做出了准确的判断。从一开始接触,可能就用心良苦了。
不过,兰若只是用心良苦又不是用心不良对不对?劳拉以她大咧咧的性格,无所畏惧地开始了亚洲之行,目的地——香港。任务——联系项力华。
劳拉问过兰若,项力华是什么人?
2012-8-1019:27:00
兰若笑笑,他是什么人,你见面就知道了。到时候你就跟他说是兰若介绍你去的,保证他会出那笔钱。见劳拉那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兰若递给她一张往返机票和一张旅行支票。
“这是给你的,保证你意外失败后能够返回美国。”
劳拉问:“会有怎么样的失败呢?”
兰若:“比如项力华突然翘辫子...”
劳拉知道翘辫子就是死了的意思,心想这中国人说话还真是有趣。把汉语逐个字完全对照着用英语说,KnockBraids换做别人听的懂才怪啊!
来到香港,劳拉什么都好奇。不过来香港主要还是购物,没有什么可以玩的。劳拉身上钱不多,干逛商场太累人,虽然别的女人依旧能乐此不疲,她可受不了。迪斯尼乐园也不想去,就随便去寻找香港的小吃街。油麻地的庙街是规模最大、最热闹的地方,虽然治安比其他地方要差一点,但最能让人感到在在的香港气氛。
2012-8-1019:27:00
大排档内容与通常的餐馆、餐厅及粥面专家等的东西差不多。但由于就在临街,在一种开放的空间里,空气里都飘着饭香,并且还可以自带酒水,能在自由的气氛中尽享美食。劳拉本来就想体验香港的自由与食文化,加上看到这里的顾客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心想来这里还真来对了最好的去处。劳拉以前没有见过吃饭可以自带饮料,居然可以就近买,甚至能让服务员替你去买。
就座以后劳拉没有看见菜单,学着别人看着菜盘论价,不过各种原料并排摆在盘子里倒是相当简单明了。劳拉虽然讲不出那些菜的中文名字,但是不少以前都吃过,用手指着蛤、贝、虾、蟹等海鲜,让大厨师用辣椒、蚝油、豆豉等一炒、一烫,或者用葱、姜等蒸一下,简单的烹调之后,就可以借酒下肚了。除了海鲜,她还点了极具特色的咕噜肉、椒盐赖尿虾、准备吃不完就打包带回酒店去。
劳拉一头火红的头发,蛮扎眼的,但是她却不自觉、甚至连几个小黑哥从她身边蹭过去都茫然不知。等她站起来付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倒了大霉,钱包给人偷了。
想要报警,却发现那个钱包和手机是放在一起的。果然,手机也不见了。劳拉也不是太慌张,反而看了下周围人的反应。大家忙着享受自己的美食,很少有人看见她的窘态。
操着不大流利的普通话和老板解释,现在她后悔没有多跟兰若学点粤语。
老板长相有点凶恶,人却是不错,掏起自己的手机帮她报了警。
劳拉一个劲地说谢谢,但愿自己的钱包和手机能找得回来,不然还要欠老板一顿饭钱。
兰若给的旅行支票还没有兑现,幸好自己没有放在钱包里面。等会即使找不回钱包,也能应付几天的生活。可是,实在感觉太窝囊了。
2012-8-1019:28:00
劳拉没有其他爱好,老爸从小就是个神枪手,自然也把女儿训练出来了。本来,一个枪手的反应不会迟钝到被人近身偷了东西都没有感觉。但是一则是美食当前分了心,二是那扒手水平很高,乘着几个人为他打掩护,神不知鬼不觉地得手、混进人群走了。劳拉连一点印象都没有留下。
东西没有找回来,劳拉连继续逛下去的兴致也没有了。于是直接去找项力华,劳拉没想到的是人倒是顺利找到了。可是,没有料到项力华是这么一个人。
他年纪已经60多岁了,可是看上去还是十分精明能干。身边没有很多女人围着,但是有一个女人几乎不离左右。和他一样是黄种人,但是皮肤白皙细腻,胜过劳拉十倍。从外貌上怎么也看不出她的年龄,不过即使说是项力华的孙女也有人相信。
劳拉再笨也不敢随便开口,因为有不少黑西服戴墨镜的精壮小伙子簇拥着他,排场大的吓人。她隐隐约约觉得这人是黑社会,只是不明白兰若把自己介绍给他什么意思。不过,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危险。项力华和蔼可亲的样子也不像是那种粗人,会突然掏出枪来把人打的血肉模糊。不过,她想错了!
2012-8-1019:28:00
项力华一看见那封兰若写的信,大发雷霆。
“混蛋,这老东西敢这样侮辱我!”
劳拉不知所措,她可不知道自己的外籍身份在这些人心目中有多大份量。如果手中有一支枪,她还敢边战边走,走机会溜走。现在光那些男人一拥而上,用拳头也能把自己揍个半死。
显然,自己被兰若给害苦了,项力华盛怒之下,不知道会对自己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特别是自己还是一个女孩子。
那女人轻轻在项力华耳边说了几句话,只见这个黑社会老大立刻平息了怒气,乖顺的像是一个刚得到一大把糖果的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