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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爷最早是从一批跳大神的里面发展起来的,后来那些盗墓贼遇到了比较麻烦的主,需要真有本事的人替他们消灾,而不是过去单纯精神上的洗礼。于是,一些懂道的人开始进入这一行当,一开始他们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发展到了后期,撵爷也进入了盗墓的行业,根据规矩,在冥器被弄上来之后,撵爷优先挑选一件自己中意的东西作为报酬,然后再替那群地耗子们开坛做法。

阿发的曾祖父,就是一个撵爷。据他说,这位曾祖父,也是师承茅山一派,祖师名号:归云道人。查文斌倒是没听过有这么一号人,茅山派开枝散叶的多了,很多半路出家的徒弟学了一招半式就敢出去开山立派,毕竟做受人敬仰的掌门总比端茶送水的徒弟要强。

这位曾祖父,说是句容人,也就是现在的茅山坐在地,估计身上是真有点本事的。为了发财,一路跑到了湖北荆门,后来再那边做了个撵爷,娶妻生子。

这曾祖父一共生了六个儿子,三个女儿,没想到最终就养活了阿发他祖父一人。其余八个均是半途夭折,就没有一个能养成年的。那时候的他们所在的村在荆门地区算是相当富裕的,大家干的都是那勾当,可有一点就是所有人家的香火都不旺盛,断子绝孙的更加不再少数。

曾祖父明白,这是伤天害理的事儿干的太多了,大家都在遭报应。于是,他就叮嘱那唯一的儿子,不准再踏入这个行当半步,只是教他一些道家的东西,好让他这辈多做善事,为他过去所干的那些事多积德还愿。

老头撒手归西之后,到了他儿子那辈,也就是阿发的祖父,世道已经变的很乱了,家境也开始逐渐。继承了父亲六分本事的儿子,开始带着一家老小进行了逃荒的生涯,原本是打算回祖籍句容的,没想到阴差阳错到了浙西北落了脚。

从小过惯了大户人家的日子,经过逃荒之后,彻底成了中下贫农的代表。于是他祖父打算重操旧业,也好振兴家道。撵爷算不得上是一个高尚职业,更加可以说是一见不得光的,人人唾弃的职业,那盗墓的就更加越发是了。

我们那一片地方,因为历史的断代,所以谁也说不清以前发生过什么。虽然老林子里豁然也能见着一些用石头垒砌的大坟包,但都是找不到主的地儿。坟窝子也算满道都是,就拿我念书的那个中学来说,光打一个学校地基,全村人挑死人骨头硬生生挑了半个月。

那些个包包,多是乱葬岗,一层叠着一层,年代也各有不同。在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这些坟包或者被平成了良田,或者被拆了回家砌墙做猪圈,就我小时候,家里各种铜钱都是用罐子装着玩,全都是从那些地方捡来的。

阿发的祖父,眼光不是一般高,小打小闹的事情他不做。要干就得干一票大买卖。有贫民墓的地方,就说明过去这儿人丁兴旺,有人就得有大户人家,就得有做官的,他想要找的就是掏上几个大墓。

这家伙,不仅懂道,还懂点风水。白天他和其他乡亲们一样,都上山开荒,其实就是去找地方的。选中了目标,然后黑夜里再干起那勾当,自然是得心应手。所以,那阵子,他们家的条件在我们当地算是首屈一指了。因为大家都是逃过来的,谁也不了解谁,不知道的,都以为他们家家底厚实,人人羡慕着呢。

后来就取了老婆,也就是阿发的奶奶。可惜啊,生了阿发他老爹之后,那老婆就撒手人寰了。他爷爷知道,这又是天谴,寻思着家里也还可以了,不缺啥,不少啥,打算把这儿子给养大也就算了。

于是剩下的那些年里,那老爷子,没再动过一个坑。但是他不能闲着,万一要是有一天家道中落了,总还得给子孙后代留点什么,于是这老爷子就开始到处踩点,把那些他认为是个好窝子的点全部都给记住了,抄在本子上,算是留给儿孙们的遗产。

如果那个年代有航拍,可能老爷子早发现这个让他心跳万分的窝子了。

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虽然整日里在那些林子里头以挖草药为名窜来窜去,可他始终不知道这脚下就踏着一个宝库,而且是吃人的宝库。

大约在春秋时期,我的老家,也就是这个浙西北的小县城,开始始筑城,这个地方也被叫做鄣,曾一度作为越国首都,所以在这一带有着大量春秋时代的贵族墓。

阿发的爷爷,就是专门掏这种贵族窝子的,里面的青铜器沉,不好拿也不好卖,就专门挑些玉器之类的玩意。

有一日这老头上山踩点,寻到那山涧底下,见有大群蝙蝠飞进山洞。在山区,这倒也不奇怪,让他奇怪的是那山脚零散着很多人工开凿出来的废石料,堆在山脚散落遍地。

看那架势,不像是一个小工程,有这些东西,说明这附近得有古代遗迹才对。一心想为子孙多捞一点的老头在搜索了一月有余之后,终于把目光注意在那终日有蝙蝠进出的山洞。

用藤条做了个软梯,这老家伙硬是从上面爬了下来,并进了这个洞。老爷子手里也没什么家伙,随身带着的不过是几枚上面传下来的护身符,才进洞没多久,就发现这里是一座以山为棺的巨大墓穴,而且已经有前辈来光顾过。

此处位居几处大山交合之地,山势的合脊分脊无轮无晕,按照地理上的说法,此处是有龙,并且是凶龙一条。

老爷子仗着自己下地无数,踏着前辈们的尸骨点着火把就进去了。可让他大失所望的是,除了有两口造型做工都异常精美的棺材之外,这里就连个破罐子都没有。

一开始,他以为此处是个空窝子,已经让人给弄了几回,不然怎么这么大个工程,连半个陪葬品都没有。瞧那棺材,上等的金丝楠木,要知道江浙一带可是不出这种木头的,在那个厚葬成风的时期,一根品相好的楠木可以换一座小镇。

带上口罩,取出专门用来开馆的铁锹,顺利撬开个边缘之后,再用麻绳从棺材板的下方穿过去打了个死结。这开死人棺有个说法,不能让活人接触到死人,以防止那死尸触了阳气而起尸。横在中间的那根麻绳就是为了防止尸体一跃而起,起到一个阻拦的作用,据说诈尸是不会弯腰的,只会笔直的起。

老爷子很是激动,因为这棺材保存完好,说明这里面还没有人动过,一般整个窝子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在这里头了。过去农民盗墓,往往是手持斧子对着棺材一顿乱砍,然后直接拖出尸体来剥个精光。但是他干这一行,就斯文多了,这其中的讲究得细致到先摸哪一边。

撬开棺材板一看,借着火把一看里面是一女人,为什么说是女人?因为那尸体压根就没有腐烂,除了脸色有点白,其他就跟刚睡着是一样的,一眼就能瞧出是一个女人。

老爷子自认为下过的窝子也算是多的了,什么年代的死尸也见过不少,保存好的不是没有,唯独没见过这样的,那脸上光洁的和自家小媳妇似的,连个尸斑都没有。但是对于财富的渴望让他忘却了恐惧,因为那棺材里头满地的金银珠宝,随便捞上几个就够他子孙好多代的了。

正想掏呢,他不经意间又朝那女尸嫖了一眼,嘴里不自觉的嘟囔了一声:“这人怎么看着这么面熟呢。”

兔儿爷在那棺材里看见不是他老娘,而是他那媳妇,也就阿发的娘。

他那一枪打没打出去,是没人知道了,但是那一天,他媳妇穿的的确是一件碎花蓝布的小袄子,还是他亲自去镇上扯得布,找了曹老裁缝给量身做的。

那棺材里头躺着一个人,也是个女人,没穿凤冠霞帔,也不是寿衣丧服,的的确确就是他媳妇。

兔儿爷终究是平安的回来了,到底是他命大,还是别的,阿发也不得知。总之他回来的时候,他媳妇也没了,也是失踪。至此村里头就开始议论纷纷,老子把媳妇丢了,儿子也把媳妇给丢了,所以轮到阿发娶老婆,又是个瘸子,那是相当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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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道士,茅山最后一位掌教的绝密档案第2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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