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还不是最严重的,那是在丹尼斯十四岁的时候,一天他刚从学校回来,想跟母亲要几块钱买铅笔……结果被喝醉的父亲听到后又是一顿暴打。
当时父亲非常用力的踢向了丹尼斯的小腹,直到踢的他爬不起来为止。丹尼斯从来没感觉那么疼过,即使是之前他小臂骨折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痛过。
他疼的几乎爬不起来了,可是他的母亲却只是扔给他几块钱,让他下午学的时候自己去买点药水擦一擦……最后丹尼斯还是被学校的老师送到医院的,医生再给他检查之后发现,他的一只**被踢碎了,因为送医太晚,所以医院只能手术将其摘除了。
按正常来说,一个人如果只有一个**是不影响他的生育能力的。可不知丹尼斯是不是因为心理的原因,他从此失去了性(功能)。这也是他最后变的如此疯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丹尼斯杀死的第一人是他的父亲,那年他十五岁,他的母亲因为受不了这样毫无希望的日子,最后还是带着妹妹跟着一个男人跑了。
当时的丹尼斯非常的绝望,他不明白母亲为什么偏偏把自己扔下了?难道说他不配得到母亲的爱吗?因为母亲的事情父亲变的更加暴躁,几乎是一喝醉动手打骂丹尼斯。
直到有一天,醉醺醺的父亲在殴打完丹尼斯后竟然坐在椅子睡着了!一身伤的丹尼斯冷眼看着父亲,他知道自己不能在这样下去了,既然这个世没人能拯救自己,那让他自己来拯救自己吧!
他首先偷了父亲兜里不算多的钱,来到了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两瓶父亲平时常喝的廉价酒。当时便利店的店员看到鼻青脸肿的丹尼斯知道他的父亲又喝多了,还非常同情的安慰了他几句。
丹尼斯从便利店回来后,找来拖车用的绳子将父亲牢牢的绑在了椅子面,喝的烂醉的父亲到这个时候竟然还没有半点要醒的意思。
随后丹尼斯将那两瓶酒全都灌进了父亲的嘴里,他本以为父亲在途会醒过来,所以才会将他绑在椅子面,结果他的父亲全程都没有醒过来。
丹尼斯这时看到两瓶酒灌进去父亲都没有醒,知道已经没有必要再捆着他了,于是他将父亲身的绳子解了下来,然后将他拖进了卫生间的浴缸里……
之后他看着水一点一点的没过了父亲的身体,他的心里非但没有半点悲伤,竟然还感觉到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快感。谁知在这时父亲的身体突然挣扎了一下,似乎是被水给呛醒了。
虽然丹尼斯的父亲被水呛了一下,可是他内体的酒精含量实在是太高了,所以算他被水呛了一下也根本醒不过来。丹尼斯从头至尾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浴缸的父亲,直到父亲终于不在挣扎的时候,丹尼斯知道他已经死了。
之后丹尼斯异常镇定的将拖车绳子收好,放回了原来的位置,然后若无其事的去学校学去了。在学校里他表面的一如往常,没有人看的出来他是个刚刚杀了自己父亲的孩子。
放学回家后,他来到家里的浴缸前,看着早已经凉透了的父亲尸体,知道自己已经可以开始下一步计划了,那是报警……
丨警丨察来了之后根本没有做过多的勘察认定丹尼斯的父亲是死于饮酒过量导致的溺亡,他们将尸体抬走后草草的处理掉了。
因为丹尼斯尚未成年,所以他被送到了社会福利机构。可在此之前福利机构曾经试图联系过他的母亲,但她以自己已经重新组织家庭为由拒绝接纳丹尼斯。虽然这一切早在丹尼斯的意料之,可他还是伤心不已。
高毕业之后,丹尼斯进入了一家工厂工作,在这其间他曾经试着交了两个女朋友,可是最后都因为他心里那个不能说的秘密而分手了。
那个时候丹尼斯明白,虽然他已经杀死了父亲,可是父亲给他所带来的伤害却没有停止,而且还会随着自己的成长日益加深……
但当时的他还是想努力成为一个正常人的,可是接连的打击让他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组成家庭,享受家庭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了。
丹尼斯杀死的第二个人和他没有任何的仇怨,只是因为那个家伙在停车场看了自己一眼招来了杀身之祸。在丹尼斯看来,这个男人的眼神充满了对自己的嘲讽,虽然他根本不认识自己……
虐.杀带给他的感觉让他如获新生,再一次将他带回到父亲刚刚死去时的那段“美好时光”里,从那个时候起丹尼斯知道自己心的魔鬼已经长大了。
在案发之前,丹尼斯给人的印象是个长像斯,性格老实的白种男人,他的邻居和同事都从心里认为丹尼斯看去像是个好人。
被他杀死的那些被害人都是从十几岁到几十岁不等的白人男性,这应该是他心对父亲的恨导致了他在选择被害人的时候,将目标全都锁定在了男性的身。他深信只有杀死了象征家庭地位的男性并且吃掉他们的“特殊部位”,自己才能在另一个层面恢复男性的自尊。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童年时期在家庭内部所遭受的身心创伤更容易让一个人有犯罪的倾向,通常这种孩子在成年之后会认为“以暴制暴”是解决事情的最佳方法。大多数人童年的创伤都会跟随其终身,而只有少部分人会在长大后选择和自己“和解”……
我不敢肯定如果丹尼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是否不会成长为一个杀人的恶魔,毕竟有些(变)(态)是天生的……可是我相信丹尼斯如果有个幸福的童年,也许这一切将会变的不一样。
其实丹尼斯锁定受害者的方法也很简单,他经常会一个人开车出去兜风,有许多被害人都是搭车的时候遇害的。他将被害人在野外杀死之后,再将他们的尸体带回家里面肢解,留下他打算吃掉的“特殊部位”后,剩下的全都埋在自家的后院里面。
其实一直以来丹尼斯都隐藏的很好,直到邻居家的一只格犬在他家后院刨出一只人手叼回家之后,事情才被发现的……我现在都能想象的到那只小狗的主人看到那只人手时的崩溃表情。
丹尼斯被抓之后丝毫没有悔意,因为他知道在瑞士没有死刑,坐牢对于他来说也只不过是换个环境生活罢了。他被犯人捅伤也只不过是一个骗局,那是他在狱的一个狂热崇拜者干的,动机也仅仅只是丹尼斯对他说自己想出去散散心,于是二人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戏。
那天晚丹尼斯在医院里刺死了看守他的丨警丨察之后,正好看到同样逃出医院的“我”,于是他悄悄尾随在了“我”的身后,想给他的“战绩”再添一抹辉煌。
结果他这次却找错人了,因为他不知道我们国人有句古话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所以他最后被“我”打死也真是活该。
当天我在停尸间的垃圾桶前吐了好久,当时真的庆幸白健和丁一没有跟我过来,否则让他们知道我现在这个滖样儿一定会笑话我的。
出了停尸间后我看到白健已经等在外头了,他看到我脸色铁青的从里面走了出来,忙问我怎么了?我听了对他摆摆手说,“没事儿,让我缓一会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