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再这样下去,我不死都难。
一时想不到什么办法脱困,因为我还要抓鱼,脱了困,就抓不到鱼,纠结的心思一直困扰了我好长时间。
突然心思一动,我要的可不就是那发光源吗?直接摘掉就好。
于是,我瞄准了一只行动较为缓慢的灯笼鱼,应该是太老了,以至于游几下,都会忍不住后退几下。
我一伸手,揪住它的发光源用力一扯,就将发光源扯了下来,摊在手掌上看,无非是一颗散发着蓝光的小肉球。
但很快,小肉球不再发光,渐渐地也失去了光泽。
麻蛋,果然还是得抓活鱼才行,没了生机的光源也就无法亮腾起来。
然而,让我扯掉光源的那条灯笼鱼却是双眼一翻,直接挂掉。
我逐渐明白,光源是它们生命的弱点。
想到这一点,我就不再害怕这些灯笼鱼了,你们就尽管咬吧!大不了来一条,我杀一条。
有了一只灯笼鱼死掉,其他灯笼鱼就跟受了刺激一般,不再攻击我,而是朝着深海更深处游,一见这情形,我就朝着最后跑掉的那一只轰出一掌。
掌风拍到了它的鱼脑壳,一下就给拍晕了。我快速伸出手将它捧在手上往回游,等回到潜水舱,看着被装在全是海水的玻璃容器中,已经苏醒过来的灯笼鱼,此刻正在里面不亦乐乎的吃着我扔给它的腌鱼。
它吃饱后,就缩到了容器底部开始睡觉,真真一只就知道吃的吃货,对于危险,也只是跟群体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感知到。
鱼啊鱼!原来你除了难找、难捕外?脑瓜子还有点不灵泛。
“准备返航。”
亚裔兴奋的大喊一声,之后,所有人都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座位上。
我也不列外,跟着三哈与丘处锋坐在一起,两人就开始问我,是如何驱赶走那群灯笼鱼的,我笑了笑说:“也没有用什么特殊的办法,它们可能是害怕我扯它们的发光体吧!”
“哈哈哈。。真有你的,这都可以。”
丘处锋哈哈一笑,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就见对面坐着的朴相载也跟着笑道:“胡先生抓鱼的法子好奇特,伸手隔空一拍就能将鱼拍晕?”
顿时,我咧开的嘴角僵住了,思绪了好一会儿,才道:“朴先生你有所不知,这灯笼鱼之所以躲到深海里,是因为在深海中没有大风大浪,甚至一丁点的浪纹都没有。它们有一个特点,就是无法接受风浪的颠簸,我一拍手,就让水流产生了波动,所以才轻松擒获了一只灯笼鱼,别忘了,我可是生物学家哦!”
说完这些,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但还是让朴相载闭上了嘴巴。
由于潜水艇在返航的途中迷了路,一直到十五天以后,才回到黑集市。
从潜水艇中出来的那一刻,呼吸着稀薄的冷空气,竟是那样的美好。
我一人抱着装在容器里的灯笼鱼,上面还盖了一层黑布,为了不让本地人认出来我捕捉的就是灯笼鱼,几乎从坐上三哈留在这里找人代看的雪橇之前,我都是一句话也不敢说。
回到冰屋酒店,我就让三哈帮忙定制了一个塑料容器,带盖子以及带氧气机的那种,不大,足够将灯笼鱼装下,又能背在身上不让人起疑。
随后,我将那帮子人的账给结了,这一路还要多亏了他们的帮助,我才能顺利得到灯笼鱼。
三天后离开冰屋酒店,踏上了回国的征程。
此行,我结识了三哈这么一个爱斯基摩人朋友,还有朴相载,这个与我聊得开的韩国人,真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一周后,格谭市,从北极带回来的灯笼鱼就养在方天麒的别墅里。
让人郁闷的是,这灯笼鱼自打让我从北极带回来,带到了这暖和舒适的地方,就跟变异了似的,短短几天长得比一头猪还要大,同时它也具备了一定的攻击性,基本上遇到活物就会攻击,有时候,还会从换上海水的游泳池中跳出来张大嘴巴嘶吼。
吓的方天麒别墅里的佣人都不敢从旁边过了,此时此刻,我、方天麒、吴帆,当然还要加上一个丘处锋,就蹲守在游泳池四米开外的位置,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那暴躁不安的灯笼鱼心里直犯怵。
眼下,灯笼鱼的发光体也从起初的蚕豆大小,长成了现在的拳头大小,这是唯一值得我们欣喜的地方。
“喂,你说咱们请金白泽来别墅里开派对也就算了,请他的手下干什么呢!”
吴帆蹭了一下方天麒的肩膀,方天麒眉头一皱,后悔道:“对啊!我请他的手下做什么?都是一群矮个子老太婆,长得还一模一样,本来是想着热闹,怎么就将消灭金白泽这茬给忘了呢!”
方天麒此话一出,一口老血差点从我的喉咙里喷出来。
“方天麒,你可真会添乱?”
“师傅啊!念在我自费买黄金的份上,你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这一次的疏忽吧!”
方天麒扯住我的衣角各种撒娇,我表示欣赏不来这种奇葩狡辩,但也只能妥协。
当初,方天麒也就用了我一次的钱买下了金铺的黄金,再然后频繁的几十次,都是方天麒自费的,回来的那一天,他就告诉我,我卡上的钱原本是多少,就是多少,我简直就跟没有亏本差不多。
当时我还感动了好一阵儿,直夸他善解人意。
这尼玛才几天,让他把大咖请来,他倒好,不但请了大咖,连大咖身边的小咖也给请了。正郁闷着,天空一道惊雷劈下,顿时狂风暴雨呼啸而来。
游泳池有自动棚子,为了不让游泳池中花高价买来的海水受到污染,从而害死灯笼鱼,方天麒就让人在整个游泳池的旁边安装了一个拱形的玻璃棚子,一下雨,一出太阳都会自动覆盖住整个游泳池。
下雨了,我们四个退回了别墅,而这时,距离晚上的派对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忙完给派对上吃的饭菜点心,还有饮料红酒中加药丸的管尼斯与明一天,两人一拍手,屁颠屁颠的就朝着我走了过来。
他们是我临时起意让过来的,最起码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
而且,我在让青鸢鼎炼药丸的时候,还炼了几种不同程度的迷药,吃了就倒,不说二话。这药只有管尼斯跟明一天知道,跟别人讲了,我又不放心让别人取。
所以,就只有找来这两位,一来多两个帮手,二来,他们也是我最信任,与我合作最默契的人。
“怎么样?你们加的是哪一种程度的迷药?”
我看向管尼斯跟明一天道。
“是能够迷晕大象的那种,药效快,后劲儿猛。”
管尼斯贼兮兮笑道。
“不过,我还在里面加了别的?”
明一天说着,两只手就放在了一起不停的搓。
“什么药?”
我急忙问道。
“是能让女人为之疯狂的药。”
明一天实在不好意思说,等说完这句话后,脸都红完了。
卧槽?那可是一群侏儒老太婆啊!有没有搞错?我白了一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明一天,就听外面的仆人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他。。他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