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声音,将我换回现实。是啊……怎么了…为什么这件事想要忘记,却还把这布片留着。我将事情的前前后后都告诉了M,太多年了,说出来才觉得真正轻松。M先是沉默了一这,忽然就从我手上拿走了那片布,在厨房点燃了它。我看着火焰慢慢熄灭,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M在我的眼前,伸手拧了拧我的脸:“左安,这样就好了,不要自己折磨自己,那时你不过是个孩子。”
我拿着空空的盒子,就这么坐着。是了,这些年之所以没有忘记,是因为我下意识不愿意忘记,用这件事,时刻都在提醒自己曾经犯下的错。我看着窗外发呆,如果那时我没有这么做,那么结局会不会不同。但是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死的,会是两个人。人都是自私的,我承认,所以,我保全了我自己。错?还是对?这个答案,也许只有上帝才可以判定了……
我正想着,门被敲响,来人是陆凡。想起来,似乎有一阵没见,怎么……变成这样了。陆凡的脸上有着一些胡渣,头发也没怎么好好的梳理,眼睛上有厚重的黑眼圈,脸色还异常的白,要是再给他两支长牙,那么我就会想起昨天万圣节派对上的吸血鬼。他才进屋,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连说话的声音都带着异样的疲惫:“这次是真的摊上大事了,不管怎么说,你都得帮我。”
他几乎是闭着眼,把一叠资料丢在了茶几上,随后说话就越来越轻:“你看看……看看……有……什么……”他就这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我和M对视了一眼,不禁有些无语。拿来毯子替他盖上,我泡了一杯红茶,拿着他给的资料看了起来。才第一眼,就差点把我喝下去的红茶吐了出来。那资料上,多数都是照片,而且清一色全是男的。但重要的不是这些,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上全部都带着大大小小的锁。锁的位置几乎遍布全身,手臂、锁骨、肋骨、脖子、腿,甚至连眼睛和嘴唇都被锁住。血从锁孔或者锁边上流了出来,最后的那一个,很明显人已经死了,血居然让锁生了锈,斑斑驳驳的。所有的人都像是被关押的动物一样,蜷缩在一起。我又翻阅了几张,看到一段关于这件案子的描述。说这些所有的人,都是在清醒的时候被人打孔,并且上锁。因为没有钥匙,最原先的一个已经死亡。其他人,虽然通过特殊的方法,将那些锁解开,可留下的精神损伤,让他们的神智都受损,疯了,或者,自杀了。
因为陆凡睡了,具体的我也不是太了解。只好耐心的,等他醒来,他这一觉整整睡了七个小时,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九点了。他醒过来,话还没有出口,一阵肚子饿的叫声却异常的响亮。他有些尴尬,我将事先准备好的面条放在他面前,他推辞了一会儿后,狼香虎的吃完了。并不是我存心看时间,而是正好看了时间,他这一碗面只用了四分多钟。虽然他告诉我吃饱了,可我还是觉得应该再做一碗,当三碗面条下去之后,他说话算是有了些底气了:“这个案子很奇怪,因为它根本没有所谓的动机和可循的规律。每一个受害者都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岗位,前前后后上上下下没有一点点的相似之处。唯一的相同,那就是被害者都是男Xing,可是年龄的跨度大的离谱,最小的只有十九岁,最大的有近四十岁。身上你也看见了,将近百个孔洞,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打的,反正都被上了锁。被发现的时候,多数都是奄奄一息,除了第一个被害者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其他人基本神志不清,要么就是在救治的过程中自杀了,要么就是治好了,疯了。总之,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因为使用了很多的锁,我们也曾经通过锁的样式去寻找购买者。可这些锁来自全国各地,有些还是通过网购的,根本找不到购买者。被害者身上没有指纹、没有发丝、没有任何可以作为线索的东西。左安……现在这个人,已经是第七个了。”
陆凡告诉我,现在这个案子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不要说抓住凶手了,一个嫌疑人都找不出来,一丝线索都没有。再继续下去,他们真的会被说无能了。因为这个案子,他费尽了脑汁,几个通宵没睡了,所以……才会变成这么个邋遢的摸样……
我看着他,我想我知道他找我的目的了。这样的案子,如果可以通过那些已经死亡的人,也许会有些办法。于是为了保险起见,我拉上了白航,当然,白航不可能是无条件帮忙。所以,警局为此又付出了一笔不小的费用。我和白航照着陆凡给的地址,坐车去了第一个发现被害者的地方,也是发现尸体的地方。那个小区似乎因为出了这样的事件,变得对陌生人格外小心,我和白航也是拿出了证件,和警方的介绍信才被获准进入。
走着走着,四周的人就渐渐围了上来。我不由的回头一看,身后乌央央一堆人。看来,如果没有给个说法出来,这些人民群众会声讨的……
小区的楼都长的差不多,这一撞也是一样。红顶绿墙,以及一些排的乱七八糟的电线。这里的小区,以七楼为主,可奇怪的是,七楼的楼层居然没有安装电梯。对于我这种不是长运动的人来说,这样爬楼真的很累。顶楼的屋子被打开,里面乱成一团,不过还是可以看见那屋子里到处星星点点的血迹。走到洗浴室的时候,一个男人,一个死魂,安静的蜷缩在角落。果然,他还在这里……
他叫樊初良,以下就是他的叙述……
我的死,就是因为那个女人。她告诉我,她叫美杜莎。可其实我们谁都知道,美杜莎绝对不会是真名。我和一群朋友在酒吧小聚,就见到了她。她那个时候在舞台上,只是一眼我就被她迷住了。我今年二十九了,女人……说实话也见过不少了。可是,一个女人可以妖媚的恰到好处,而且一点也并不觉得低俗,她可以说是我所遇见过的,最有魅力的女人。本以为她会很难接近,可没想到,她却主动过来与我们攀谈了起来。
聊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虽然意犹未尽,可我也不能彻夜不归。恋恋不舍,却又不得不离开。才想开口问她要号码,谁知到美杜莎用口红,将号码写在了我的手臂上。走的时候,还在我的耳垂边轻轻的舔了一口。回家后,我立刻就把号码存进了手机。我居然因为她一个暧昧的小动作,一个晚上没办法入睡。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依然满脑子都是她。上班上着上着,神就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我想我从来没有那么期盼着下班,我时不时瞄电脑,一分一秒的倒数着。下班的时候,我几乎就是飞奔着除了大楼,用最短的时间赶到了酒吧。那里依旧,灯光、音乐,各色各样的人,可我却没有看到她。问了吧台的人才知道,原来美杜莎并不是每天都来,只在有心情的时候,过来跳舞、喝酒。于是一连几天,我都再没有看见她,就在我以为,她从此要走出我的世界时,她再一次出现了。她依旧大胆、Xing感,像是一只慵懒的猫。我向她搭话,很快她就记起了我,跳舞、喝酒,随后一夜疯狂。我们成为了恋人,但是美杜莎始终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白天的她总是不知去向,可晚上她又是那么让人迷恋。渐渐的,我发现我是爱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