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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用钥匙打开门,她就在我身后,跟着一起进了屋子。十二月份的天气已经很冷,我拿回来的豆浆也已经冷掉。我拿着豆浆去微波炉加热,随后开始吃早餐。吃完后我打开笔记本,对着空白的文档发呆。编辑要求我再写一本新书,我看着电脑却没有任何的文字形成。我听到了碗碟的声音,转过头,我看见她把豆浆拿到了微波炉,并且加热了。她的动作很熟练,虽然很慢,但她做的很好,像个正常人。她开始吃早饭,用了整整一个小时。

我停下了我手上的动作,我开始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开始更多的开口,但是声音依旧让我无法忍受。“沫沫,死,杀,男朋友,杀了,杀了……沫沫。”

我看着她,我意识到她在告诉我一些事情,我蹲下,看着她。然后重复:“男朋友杀了沫沫?”她僵硬的点头“沫沫,是不是你?”她再一次点头。

她不会说谎,也完全没有这样的必要。我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把她说出的词语整理出来。我拿着笔,敲击着桌面。这三天我依旧什么都没有写出来,倒是她的事情让我更为在意。她会吃东西,这三天的时间里她开始变得像正常人,她会坐、站,知道使用家具器械,她的手似乎是骨折了,没有办法握笔。她的头发是她自己吹干的,也是自己理好的。她对我写的书很有兴趣,但是这兴趣只停留在摸索上。渐渐的我意识到她的眼睛,应该是看不见的。

冬天的晚上很冷,虽然我不怕冷,我依旧裹着毛毯抽着烟。她在一边站着,歪着头看着。我开始试着和她交谈:“沫沫,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是想告诉我什么么?”

她坐下来,坐在地上,对着墙,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随后她开口了,这是第一次,她说了很多,而我也渐渐意识到,她说的,是一件没有人知道的谋杀。

我开始写书,但是我没有书名,因为可能这只是一个短篇,或者一个随笔。但是我觉得我希望把她的事情记录下来,很多地方她都无法说清楚,于是我加上了我自己的见解和猜测,一点点去接近事情的真相。她开始说的越来越清晰,她开始有情绪,极端的愤怒扭曲了她的面容。但她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也是第一次,她似乎是在对我笑。

她的故事用了两天的时间,完成了。我一遍遍的看着,随后念给她听,她一点点的纠正,我再一遍遍的改。直到第三天,她的事情才被还原。她似乎哭了,虽然只有一滴眼泪,可我知道她哭了……

在我写完故事的那天,她就离开了。像是她来的时候一样随意的离开,准确的说,她消失了。在她哭的那一瞬间,我似乎看见了一个放荡不羁的女孩儿。我将我所记的她画下来,我的绘画并不那么好,只是能画出一个较为真实的她。黑色的长发,普通的摸样,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带笑的脸,和脸上的酒窝。

我犹豫了很久,才将这份稿子送了出去。送到编辑部后,他们联系了报社,将这篇东西作为短篇登了上去。也许是因为我的名字,也许是因为故事看着如此真实。众多的报社开始转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最后丨警丨察开始着手调查,我也免不了被一番盘问。最终他们找到了沫沫的尸体,那个被杀害的女孩。推测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两个星期前,她死的那天下着大雨。由于大雨冲走了很多证据,一时让警方束手无策。而我的小说让他们找到了办法,根据我小说中的描述,他们一点点的抽丝剥茧。

当报纸刊登了杀人凶手的照片,我看了很久,那只不过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男孩子。我随手揉掉了报纸,抽着烟。对于警方和各种报社媒体的好奇,我全然不去理会。我缩在自己的屋子,过着我自己的日子。但是很多时候,人生就是那么的让人难以预料,我以为我的好奇只有那么一次。我以为我和他们的接触也只有那么一次而已,但是我错了。这变成了一个开端,至今我依然不清楚我自己是否后悔,也许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问题……

这是一个关于沫沫的故事,我在她的叙述之下,写下这篇文章。

沫沫是个年轻的女孩,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爱打扮,爱吃,爱可爱的东西。她的年纪是二十岁,是现在所说的九零后。她并没有当一个乖女孩,她排斥读书,对于父母的教育也没有丝毫的反应。她喜欢她自己的生活,她喜欢想出门就出门,不管是几点,她喜欢想睡就睡,不管是不是夜晚。她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她喜欢在夜店里喝酒跳舞发疯。

她还是个小偷,她经常打扮的很性感,化着浓妆,出没在夜店酒吧。她并不是特别漂亮,但是化妆后的她,有几分味道。她唯一的自信是她高挑又完美的身材,以及一双可算得上修长的美腿。舞池里震耳欲聋的音乐,那些男人们的眼光,让她快乐,疯狂。在这种地方,没有多少人会正经。除了一个人……

他是个奇怪的人,那么热的地方居然穿着亚麻的衬衫,而且是正式的西裤,带着傻了吧唧的金丝边眼镜。长得倒是不错,不过太土了,整个儿一土鳖。抽烟没样子,喝酒都是小口小口的。沫沫不知道他叫什么,也没有兴趣,当然如果他愿意出钱和她一起过夜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可惜这个傻帽,应该没有这样的需求。

她整夜的泡在舞池里,任由男人对她上下其手。她在贴近他们的同时,也得到了她该得的。她偷他们的钱,她的技术可以算的上高超,她有时还会偷到他们的项链、戒指。她一直很小心,可有一次她失了手。那个光头的男人,扇了她一个耳光,正当她可能被带到宾馆床上的时候。那个土鳖出手救了她,她一点都没有想到,看起来没几两肉的土鳖,那么强悍。

不过嘛,她没有感谢那个土鳖的意思。她依旧过着她自己的日子,偷钱,买名牌,吃喝玩乐。过着自由自在的日子,然后再那一天,她认识了个高富帅。

这个男人叫阿亮,阿亮是个很有钱的人,他来夜店都开着他自己的车,他的车是宝马。阿亮的父母似乎很有钱,又不太管他。阿亮很帅,像是日韩的人气偶像一样,帅的掉渣。身高有近一米八,身材又好,有漂亮的肌肉,又不显得恶心。阿亮很会说话,温柔又甜蜜,她很快就爱上了这个人。他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阿亮有钱,所以她不用再去偷钱。她可以随心所欲的买名牌,出入各种价格昂贵的私人会所。过着很多人,一辈子也没办法过的好日子。

她每天都把自己的生活拍下来,把照片发到微博上。看着点击量一天天的上去,粉丝一天天的曾多。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人,她和阿亮的照片被很多人羡慕。她沫沫成为了很出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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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伞下的女人第3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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