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猪露出一脸怂相:“我只是奉命办事,其实小人真的不想与二位为敌,都是庄主指使的……”
胖猪一边说话一边接近t恤男,脸始终堆着油腻腻的笑容,t恤男警惕的握着八面汉剑,丝毫不放松警惕。
当剑锋距离胖猪的喉咙只有几公分的时候,他这才停下脚步,挤眉弄眼的说道:“我这人啊其实最不喜欢打架了,只想赶紧把你们杀掉,好去吃夜宵!”
t恤男冷笑道:“你还是去阴曹地府跟你的兄弟们吃团圆饭好。”
胖猪咧嘴一笑:“我更想把你和张九麟的眼珠子抠出来……涮火锅!”
说出“涮火锅”这三个字之后,胖猪突然从身后拔出一把亮闪闪的西瓜刀,朝t恤男的手腕砍去。t恤男反手一剑,震开他的刀,胖猪顿时摔倒在地,然后地一滚,又站起来了,好像一个不倒翁似的。
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葩另类的对手,这人要是不跟着龙泉山庄造孽,大概能去演艺圈当个笑星。
胖猪满脸堆笑,手举西瓜刀朝t恤男疯狂地砍来,这种毫无章法可言的招式,t恤男简直不会放在眼里。他把胖猪放倒了好几次,可每次胖猪地一滚站起来了,不屈不挠地继续战斗,他手的西瓜刀我原以为是件神兵利刃,可是砍了几下豁口了,原来是随处可见的地摊货。
“道长好厉害,小人甘拜下风!”
说罢,胖猪地一滚,像个肉球一样旋转起来,手里的刀随着身体的旋转舞成一片银光。我心头大骇,这是什么葩招术,这人真的是赫赫有名的龙泉山庄刺客吗?
化身为人肉陀螺的胖猪绕着t恤男的身体不停旋转,这招式虽然葩,可还真不好对付。t恤男厉喝一声,险取胜,一剑刺向胖猪的喉咙。
旋转的胖猪陡然间停了下来,躺在地用手捂住脖子,表情异常痛苦。可我一眼看出来他在演戏,因为剑根本没有扎进他的身体,剑身竟然微微弯曲了。
这人难道是会金钟罩、铁布衫不成?
“道长捅我一剑,我也还道长一刀!”说罢,胖猪突然伸手抓住八面汉剑,另外一只手的西瓜刀朝着t恤男的手腕剁下去。
我大喊:“初一,小心!”
t恤男丢掉八面汉剑向后跃开,嘴里诵动真言,身涌起一道蓝光,他已经不打算再跟胖猪近身作战,想用法术结果掉他。
胖猪把手的八面汉剑一扔,左手在喉咙里快速抠了几下,然后从喉咙里喷射出一道秽不可闻的水箭。t恤男急忙后撤,施法被打断,身的蓝光也很快消散。
胖猪喷在地的那滩墨绿色汁液不知道是什么?咕嘟嘟直冒泡,里面还有一些没消化干净的蛤蟆腿、内脏、血块之类的东西,令人一阵作呕。
胖猪抹了抹嘴道:“我这一吐,肚子又饿了,道长快把你的肉给我吃吧!”
说罢,又抄起西瓜刀过来哇哇乱叫地朝t恤男砍去,我真他妈领教了,还有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胖猪不知道修炼的什么邪术可以刀枪不入,一旦对方使用法术呕出一滩秽物来强行打断。
两人正打得不可开交,这时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说道:“肥猪,你到底行不行啊,真的不要我帮忙?”
胖猪气喘吁吁地说道:“金龙,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不许喊我肥猪,要叫我瘦子。”
“我要说,死肥猪!死肥猪!”那阴恻恻的声音道。
“等我回去宰了你!拿你的脑袋当夜壶。”
胖猪嗷的一声,刀法更加凌乱,t恤男也加快速度,两人的兵刃在半空激碰出一片火花。
“老子来助阵了!”在这时,一个魁梧大汉双手环胸,脚下踩着一口棺材从屋顶飞下来,我大惊失色,这是什么出场方式。
那大汉留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跟鸡冠似地冲天而起。还没落地之际,他突然在棺材底部一踩,那棺材立了起来,黑漆漆的面对着我。
虽然我和他隔了有十多米,但还是感觉到他身冒出的一股骇人杀气,t恤男冲我大喊道:“九麟,这人交给我,你不是他的对手!”
“嘻嘻,你还有功夫去管别人吗?”胖猪笑嘻嘻的挥舞西瓜刀,更加疯狂的砍着。
t恤男被激怒了,抽出一道等灵符,在交手过程拍到胖猪的脑门。胖猪捂着脸嗷嗷地叫起来,然后用手把灵符直接撕碎,大笑道:“骗你的,这招对我也不管用!”
然后他嚼吧嚼吧,把灵符给吞下去了。
t恤男急于摆脱战斗过来帮我,我怕他忙生乱被胖猪偷袭,说道:“初一,你全力对付他行,这大汉交给我吧!”
t恤男一剑格挡开胖猪,提醒道:“那你千万小心,金龙其它人都厉害……”
“什么,你竟然说他我厉害,太伤我的心了,呜呜呜。”胖猪摆出一副自尊心受伤的表情,嗷嗷叫着,一通乱砍。
难道金龙是十二死肖最强的吗?
金龙突然放声大笑起来:“你们两个关系怎么那么好,难不成有龙阳之癖?”
我抄起双刀在手,骂道:“乱说话,看小爷割了你的舌头!”
“哼,好大的口气!庄主这次杀鸡用牛刀,把我们十二死肖全部派出来对付你一个,老子倒要见识一下,你到底有几斤几两。”
说完,他在棺材面踢了一脚,棺材的木板便哗啦啦散开了,里面竟然是一座石碑,面散发出一股霸道至极的阴气,令人心胆俱裂,我赶紧念起《道德经》才稳住心神。
尾玉躲在我背后紧张地揪着我的衣服,老板娘也吓得瘫坐在地,即便是普通人也能感受到这股凌厉的阴气!
我吩咐尾玉道:“你带老板娘去那边避一避。”
“哦!”尾玉答应一声:“坏哥哥,你要小心呦。”
我仔细看那石碑,碑头雕刻着两只张牙舞爪的猛虎,碑只有寥寥数字,写着:“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我脑袋里嗡的一下,这不是明朝末年的杀人狂魔张献忠在四川留下的七杀碑吗?
历史记载,张献忠是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军领袖,与李自成一起推翻了明朝的统治,最后被入关的清军残忍镇压。
这人一生杀人如麻,史书说他一天不杀人会闷闷不乐!
他每次率军攻陷一座城池,会大肆屠杀。遇到稍有姿色的女性便让手下士兵轮流侮辱,然后割掉脑袋,扒光衣服倒栽葱一样埋进泥土里,露出下=体,因为他认为女人的下=体能够克制敌军的火炮。
他自己还会挑选一些美女,时时待奉左右,身一=丝不挂,供他随时取乐,一旦发泄过后会杀了剥皮,或者放在蒸笼里蒸了吃!
据说张献忠为了将战马养得肥壮,便命令士兵将抓来的老百姓心肝肠肺全部掏空,在空腔子里面填米豆,等米豆吸饱了人血和尸油再拿来喂养自己的战马。
张献忠可以说完全是个嗜杀成性的疯子,没有百姓杀的时候,杀自己手下的兵将,把自己一百三十多万人马在两个月内杀了一半。还得意洋洋的道:“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做甚!”
有一次他的幼子从他面前经过,他喊了一声乖儿子,幼子没有答应,张献忠心头火起,把幼子杀了。第二天后悔了,问他的妻妾为什么不阻止?把妻妾连同刀斧手也一起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