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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厩旁则围了好些人,多半是些女眷,脸上挂着奚落、嘲讽。

梵宇奋力扒开人群,便只见:

梵氏正佝偻着身子,匍匐在马圈前。右手捏着一根笤帚,左手还捧着一个簸箕,在扒拉马粪。想来已经打扫了好半天,梵氏脸上、手上都是马粪的残渣。往日一丝不苟的发丝,此刻已是异常凌乱,夹杂着晶莹纯洁的雪花,与污秽不堪的马粪。

梵宇从来不知道,纯洁与污秽的对比,竟会如此的扎眼。

而梵氏的身旁,却站着一脸鄙视的主母,正伸出一尘不染的红绣鞋,咯吱踩在了梵氏那红肿颤抖的手背上,还如踩烟头般,来回一阵摩擦。梵氏便是一声惨呼,惊叫着收回了手臂。但是,她却没敢埋怨陆氏。

甚至,都正眼不敢去看陆氏一眼。

围观的女眷们,便是一阵哈哈大笑,毫无怜悯的嘲弄着:

“梵氏,你傻儿子来啦。要不要抱着他哭几声啊。哈哈。”

“傻媳妇儿也过来了哟,还是赶紧生个傻孙子吧,说不定还有希望恩荫。”

“你别乱说,人家明明就是要生傻孙女。哈哈。”

“都嘴下积点德吧,人家傻子下面有病,根本就不能生嘛。哈哈……”

女眷们肆无忌惮的嘲笑,梵氏却只若未闻,从陆氏脚底抽回手掌后,又埋头扒拉起马粪来。只是,梵宇明显能感觉到,梵氏的整个身子都在颤抖。那种受尽屈辱,却又极力忍耐所导致的颤抖。

梵宇不用想也知道,陆氏在为哥哥报仇,故意羞辱梵氏。否则,梵氏好歹也算林一飞的女人,就算没有名分,女眷们也不敢如此放肆。

可恶,这群恶毒长舌妇,你们咋不去死!梵宇当即双眼泛红,跪倒在梵氏身旁,并一把抢过了她手里的笤帚。

“娘亲,孩儿帮您。”

“不用,不用,天太冷了,我儿小心风寒。”

梵宇却不管梵氏的阻拦,挥起笤帚就是一阵疯狂的乱舞。便只见,那一坨坨的马粪犹如漫天风雪,四处射向女眷们。顿时引得一阵惊叫:

“傻子你疯了么,快住手!”

“快,快去叫护卫,打死这个傻瓜。”

“哎呀,主母快跑,你头上都粘上马粪了。”

一阵咔哧咔哧的脚步声后,长舌妇们犹如受惊吓的母猴子,瞬间跑了个精光。尤其主母陆氏,还在雪地上摔了个狗啃屎。是真的啃屎,因为她的额头直接砸在一坨臭烘烘的马粪上,好不狼狈。

但梵宇却没有一丝报仇后的喜悦,只有心疼。

随后,他便扔掉扫帚,并扶起了梵氏。“娘,咱们回家吧?”

“不行,我得把马粪打扫完了。”梵氏却挣脱了儿子的手,转身又捡回了扫帚。并重新趴在了地上打扫起马粪来。还一脸责备:

“宇儿,以后切不可冲动行事。”

“娘,她们这是故意羞辱你。”梵宇一脸的不服气。

“闭嘴,为娘不知道么。”梵氏一脸怒气,已经不只是责备,而是呵斥了:

“你再胡闹,小心没有恩荫。”

梵宇顿时无语,只觉得心底一阵憋屈得慌。又是为了恩荫,我这傻娘啊,唉……!无奈,梵宇只得再次抢过了扫帚,趴在地上掏起马粪来。梵氏还想要抢回扫帚,只是梵宇脸上的怒气,让她有些呆住。

我这傻儿子,知道心疼娘了……?

一时间,梵氏愣在风雪中,泪如泉涌。

小半个时辰后,梵宇累得满身大汗,在梵氏主仆二人的帮助下,好歹把马厩打扫干净了。三人蹒跚着回了屋子,赶紧一番洗漱,实在太臭了。

整理完毕,已是掌灯时分,梵星两人开始做饭。

梵宇便也跟着进了厨房。眼见主仆二人恢复了说笑,梵宇便凑到了梵氏跟前。小心翼翼的问道:“娘,要不咱搬出林家吧?”

岂知,梵氏想都没想,一口回绝。“不行。”

梵宇一阵摇头,却仍不死心,继续游说道:“娘,就算我在年祭赢了比试,林一飞也不会让我恩荫的。咱们早一天搬出去,您就少受一天罪。”

梵宇说完,梵氏却只看着他,好一阵发愣。

眼眶又一阵发红。

显然梵宇这番话,不像是一个傻子能说出的,她这心底有些激动。

只可惜,梵氏最终还是摇了摇头:“宇儿,为娘已经等了十三年。既然有得等,那就还有希望。不到最后,我是绝不会放弃的。年祭也就只差十来天了,你再不许给我胡闹,好好准备比试。”

“哦。”梵宇郁闷点头。

随后,梵氏主仆二人一阵翻箱倒柜,翻出了好些红枣、核桃、莲子等干果,又弄了不少萝卜、粉条和菜叶等,就着一块大肥肉一起丢进了锅里。接着加了些米,一连熬了一个多时辰。一锅香喷喷的稀粥新鲜出炉。

竟是,腊八粥。

梵宇两世为人,却是多少年没有吃过腊八粥了。趁热喝了一口,饭香堵在喉间,竟让他也有些眼眶泛红。这两个女人,就是家呀。

苦难中的温馨,竟是别样的珍贵。

只是梵宇三人却不知道,陆氏正气冲冲的去了陆管家的屋里。

当然,陆管家现在已经不是管家了。他被林一飞停职后,还处于调查期。其实,调查早就完毕了,证据确凿。但林一飞却以公务繁忙为由,就是拖着不处理。很显然,他是想要保住这个大舅哥。

而此刻陆氏正在哭诉,日间被傻子害得啃了马粪。

陆管家便安慰了妹妹几句,随后招了招手,唤出小胖墩陆泽民,并问道:“上次让你联系蝎子刘,有结果了么?”

小胖墩赶紧点了点头:“明天就来。”

绍兴十九年,腊月初九,梵宇穿越后整整一个月,终于可以出门了。这大门外,有风华绝代的士子,也有千古流芳的忠魂;有大宋不屈的风骨,也有朝堂苟且的偷安,更有金蒙辽夏的暴虐,还有大理吐蕃的超然。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梵宇站在门口,竟有些犹豫。出去还是不出去,这是一个问题。

他知道,跨出这一步,就是沧海桑田!

好在,不需要过多纠结,有人替他做了选择。一个脸型瘦削、双眼阴狠的男子,堆笑走了过来。手里捏着两个铁蛋子咣咣作响,同时还握着一把士子常佩的折扇,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随后铁蛋子便对梵宇揖手问道:

“立恒兄,近日可还好啊?”

“呃……”梵宇愣住。

随后,他才反应过来,这铁蛋子是在叫自己。古人大多有名、字、号三个称呼,梵宇当然也不例外。虽然《礼记》称,‘幼名,冠字。’但实际上大多数人,并不会等到二十岁冠礼时才取字。梵宇一出生,母亲便给他取名梵宇,字立恒。

寓意宇宙洪荒,屹立久远。

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可见梵氏对于儿子,期望之深。

梵宇平日里都被人称作傻子,这还是第一次被人以字尊称。一时间,有些发愣。随后便对这不伦不类的铁蛋子,生出了几分好意。管他好人坏人,人恒敬我,我必敬之。他便赶紧揖手回礼,答谢道:

“感谢兄台挂心,我还好。”

“咦……?”

铁蛋子似乎有些惊讶,梵宇怎么变得文绉绉了。而梵宇也正低头纳闷,这谁啊?一时间,两人矗在门口发愣。好在,很快就有人打破了沉默,只见陆管家与拄着拐杖的小胖墩突然走了过来,还对铁蛋子热情的招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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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读书人最好的时代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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