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次他特意看了很多眼,就是看不出半点艺术气息。可是,一定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几眼,林力看到了苏青阳,对,这个让他“不敢直视”、却爱他到不可救药的奇女子。
对,奇女子,一定是。
似乎,她已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了,手起刀落的负罪感瞬间满满,林力想要脱逃。
她已变得妖娆、嗜酒,林力对大个子说,你们玩吧,我突然有点事,失陪了,改天兄弟做东,请哥哥们好好喝。
“这怎么行?”说完大个子又冲不远处的黄发郎招手,并没有察觉到苏青阳,这个被他称为“烂女人”的“奇女子”。
林力诗意大发,在心里默念: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呃,好像情不对景!林力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喂,千万别晕,要出大事的!”
这时,大个子已经开了酒,说,来,许久不聚,先干为敬。
一帮小弟也跟着起哄,来啊,林哥,你看,大哥都给你开了,还愣着干嘛?
一饮而尽,这是林力能做的全部,就算啤酒让他涨得难受。不过,在丢掉酒瓶前,他还是下意识又瞅了苏青阳一眼,如此招摇、疯癫、神经、傻帽。
走到的,走出来的,永远不是直路,而是弯路。经历的,经历过的,永远不尽人意,却是天意。
天意如此,喜欢一个人无须什么理由,那么讨厌一个人也不必罗列出什么论据,第一眼不喜欢,往后看再多眼也无济于事,最多,如果心肠够软,会被感动。所有的分别,何须理由?如果非要加一条:不曾喜欢,天命如此。
林力的酒量还真不差,只是猛地一瓶下肚,还是有些打嗝、有些眩晕。
酒吧不知何时扩建了还是什么,总之是有了第二层、第三层,大个子告诉林力,那是专门给醉酒寻情的人们准备的“安乐窝”,说白了,就是你情我愿“深入了解”的地方,林力听得呵呵直笑,簇到大个子耳畔问:“老实交代,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孩?”
他也只是呵呵笑,一脸猥琐、恶心,伴着十足的酒味和沫子。
时间就是跑得快,尤其在一堆人一起喝酒的时候。这不,夜已深了,酒吧生意总在这时出奇地好,人声鼎沸、万人空巷的热闹。
林力起身,踉踉跄跄地朝洗手间方向走,大个子还真拿他当回事,喊小弟陪着,生怕出事。
他骂骂咧咧,老子没事,别让人跟着,尤其男人。脸上却是万恶的笑,末了补充,有人在,我害羞。
大个子只好打住,天知道林力还真是惹事去的。
没错,从卫生间出来,他就朝苏青阳走去,半点儿矜持没有地搂着同样迷糊的她,对其他人说,这女的是老子的,你们给我滚。眼里泛着血丝、甚至,夸张地说,杀气。
“兄弟,都是男人,也都喝多了,我们不介意,这样,你撒手,改明个儿,我请你喝,咋样?”
林力记不清那人的模样,只是顺势抓起眼前的酒瓶准确无误地砸在了桌子上,一地碎渣。
所以说喝醉真好,别人的污言秽语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只是林力清楚记得,苏青阳挣扎着钻出他的怀抱,说,鬼知道这流氓是谁。
后来发生的事,林力一定不怎么记得,因为两帮人差点干了起来,还好酒吧老板苦口婆心息事宁人。代价是:林力神情严肃地赔礼道歉,末了还被人吐了口水。
大个子后来说,今天怎么了?你这么冲动可不像该有的样子。
林力呵呵笑,想说你不懂,却并未开口。
一抬头,邹雨正从不远处走来,狭路相逢。
林力尴尬地不知所措,何况在大个子面前,更不想让他瞧不起。
“忘了告诉你,这是我现在的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林力的话断断续续,却总能找准停顿点。
“这才对嘛。”可能看到邹雨脸色不善,大个子识趣地编,“弟妹吧,本来说好的十二点前结束,结果喝多了,这不,正准备给送回去呢。”
邹雨对这等小伎俩早已司空见惯,“喝酒就喝酒,规定时间干啥?都是过来人,不用说得这么冠冕堂皇。”
“你小子真有福,摊上这么个明事理的女朋友。”大个子的话让林力清醒许多。
“对,你看我,每次喝酒都喝大,对不住了。”
安全返回后,邹雨并未生气,“你那么点酒量,往后别出去丢人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早点出发!”
这个美妙的夜晚,需要如何美妙的梦境才能匹配呢?
于是,林力自然想到了无限美好的东西,他抱紧邹雨,“亲爱的,这么些年了,我终于等到你了。”
次日,他们坐上火车,一切与梦中何其相似!父母在听闻喜讯时迫不及待地早早在车站翘首盼望,儿时久违的蓝天也再次映入眼帘,七月的内地,骄阳似火、万木荫荫,二老见到儿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林力向父母介绍邹雨,邹雨便真的喊,“爸、妈”,改口费都没有。
林父却赶忙在衣兜里搜寻,“娃啊,爸今天忘准备了,这点钱你拿着,心意一定要收下。”
林力点头默许,邹雨便不再推辞。
从车站到家的几里山路上,林母生怕“儿媳”受热,一面拎着菜,一面撑着伞,“妈,不怕晒。”邹雨“夺”下母亲手中的伞,“我帮您打着吧!”
林力内心已经乐开花了,他为自己感到庆幸,庆幸执着带来的收益,更庆幸上帝是公平存在的,不经寒冬苦,哪得扑鼻香。
四人到家后,二老马不停蹄地准备饭菜了,林力心情好得出奇,不光空气是香的,目之所及的万物都分外可爱。
饭桌上,林母一直给邹雨夹菜,“小雨,多吃点,如果不合口,想吃啥妈给你重新做。”
林父拿出“珍藏”的酒,“今天高兴,必须得喝点儿。”
林力看向邹雨,她便直言不讳,“我也可以跟爸喝,你就别藏着掖着了。”
酒局伊始,林母“约法三章”,“喝酒就图个高兴,可别把你喝醉了,毕竟上年纪了。”
邹雨点头表示认可,“爸,你随意,我们俩陪你喝。”
林力从旁解释,“邹雨算半个藏族姑娘,酒量还可以。”
“啥民族不要紧,只要你俩过得好,我们不讲究。”
邹雨举杯,“爸,我们会好好的。”说完一饮而尽,林父也同样滴酒未剩。
“都说了让你慢点,干啥呢?”林母斥责。
“娃都喝了我还能剩下?要是不小心洒了怪可惜的。”
总之,林力是最弱的,也是第一个喝趴下的。
大事初定,假期内,林力再次回味了儿时的无限美好,每天清晨,他都早早起床,除了力所能及象征性地帮父母做点家务,便是沉浸在小河小溪带来的无尽“快感”,他会带着邹雨下河摸鱼、上山瞎逛,兴致所致,还要采些花花草草,呃,主要是草吧!
但无论如何回味,回不去的年华,始终萦绕在心头,无法复刻、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