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个人,从来没有立功,突然说破了一个大案,自然孟子刚是持怀疑态度的。不过,这已经都上报到省里,甚至部里了,改不了。
改不了,归改不了。
有疑点,自然要查的。
也就是孟子刚还是听到了一些情况,就是王家平挖到了一些线索。王家平本来说要提林贵生的,但是林贵生说还是说你挖到了,或者地方同志的协助【所以,最后案件真破了,简报里就是这么说的。当然是用另外一个理由】。
先回到案子。
财务科科长副厂长:钟奇,原本这是一起没有任何受到伤害的完美犯罪。就是王三假抢劫了女财务:沈红,拿走了钱袋子。然后当然有一个环节,就是沈红会报案被抢劫了【当然时间要把握好,不能太早,不能太晚。合理时间】。这个钱虽然实际到了钟奇手里。反正钱袋子确实不见了,丨警丨察公丨安丨介入。那么自然是抢劫案立案。这就去查,任你是多大的本事,怎么可能想到抢劫犯就是同一个单位的,还正常上班呢。然后钟奇把自己的屁股擦了。单位是损失了,可是那是罪犯造成的,而且罪犯是永远找不到的罪犯。
哪知道当中出了哪个岔子。
一个是哪个王八蛋,竟然拍晕了自己,还拿走了钱?真tm比老子还黑。自己还不敢去报案被抢劫了,而且亏空,挪用的钱怎么办?拖一天是一天吧。
一个是沈红怎么死了?没有这么安排啊?是不是王三?不可能吧?要是王三要杀人,那钱还回给自己?肯定得带着钱逃跑了。这个王三还逃跑了?这家伙?!不过,也好。一跑,那杀人的罪名,就会落在他的头上了。
当然,钟奇没有交代一件事。王三也没有交代。
是最后查出来的。
是什么呢?
一个非常重要的点,要不然就不是抢劫了。
实际上这个案子是这么安排的。
沈红假装尿急,然后让保卫甲乙先走。然后王三不是说:别动,抢劫,把钱拿出来。而是假装用什么东西顶住沈红。注意后面才是重点,不是过程。是用绳子给沈红绑上了。当然沈红事先知道这个事情的。也就是沈红也是假抢劫案的参与者。要不然被人抢劫了,罪犯跑了,还不呼救?
这就是要造成手被绑住了,嘴里还得赛东西。
然后才是精彩的部分。
就是保卫科长肖达也是假抢劫案的参与者,算好时间,等王三走了,来给沈红松绑。然后当然自动消失。沈红一个人呼救,或者去报案。
这才是完美犯罪。
沈红被杀案【抢劫杀人案】,看似是冤枉了几个人,后面会说冤枉,它也不冤枉。
但是,要先说一个事情。
这个事情叫谁是坏人理论。
这个谁是坏人理论的名字有点长:谁是坏人?谁会犯罪?谁会再次犯罪?理论。
说理论或许你很难听懂,我用图片【当然是描述的方式】来说明。
第一张图片内容很简单。三个人【准确地说是三个人和一具尸体】,不分男女老少。有三个人。一个人拿着一把切西瓜的刀,不是贩卖水果的【也或者是】。一个人是老人,抽旱烟或者纸烟的。一个人是孕妇,挺着大肚子。地上是一具尸体【流着血,地上,尸体上好多血】。先说明,这就是一般性假设。就是让你判断谁是坏人,谁是凶手。你会选谁?老头和孕妇手里都没有凶器,武器,没有石头等钝器哦。相信,应该百分之百,或者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选拿切西瓜刀的人,对吧?
第二张图片没有案件,没有血迹,没有尸体,没有被害人,没有具体案件描述。就是两个人,不分性别。左边的人光头,戴金链子,穿着拖鞋,身上,手臂有纹身,眼神凶狠【或者光有纹身,面无表情等】。右边的人斯文,正派,文弱,办公族?学生族?上班族?或者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打扮。这样的对比,让你选谁会是坏人?谁会犯罪?你会选谁?应该是和第一张图片的思路一致吧,就是会选光头,纹身【概率百分之百,或者百分之九十以上,至少吧?】
第三张图片假设有一个案件,不指定什么性质的案件.左边一个人,右边一个人。提示:左边的那个有前科,右边的那个人是老实人,平常人,看着就面善等等。让你选择,不是真实案件分析,谁会是罪犯?谁犯罪了?你又会怎么选?或者提示再强烈一点。这个案件跟有前科的曾经犯的一样,相似,你会怎么想?应该不是五五开吧?选有前科的,不说是百分之九十以上,至少八十以上吧?
通过这三张图片的情况,你有没有有点想明白我要说什么了吗?
其实啊,就连普通人都是这么想的,丨警丨察【别说中国的丨警丨察,就是外国的,可以说是世界丨警丨察】都是这个思路。虽然嘴上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但是一旦碰到案子,会怎么样?
你看,发生了案子,丨警丨察虽然保护现场,提取指纹,脚印,接触报案人,走访群众,各种分析等等,但是有一条最关键。也最通常,那就是调取相同相似的案卷,把有前科人员,除了在押犯,保释,假释,刑满释放的,只要曾经有过相同,相似犯罪记录,经历的等等,是不是都要划入嫌疑人范围?再来排除时间是否吻合?动机?仅仅是审问过程当中的事情。
也就是表面上,丨警丨察有很多理论,但是却有一条不公开的秘密理论:犯人永远是犯人理论。也就是把有前科人员优先划入考虑对象。
或者给它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排除法【嫌疑排除法】。
为什么会有犯人永远是犯人理论呢?
其实是社会造成的。
也许有人不能理解这个了。
就好像犯人被保释,被释放,丨警丨察都说出去好好做人,不要再进来了,对吧?不过一有案子,第一时间想到的永远是这些人。其次,说得简单点,你就能明白了。
比如一个小偷,就算是丨警丨察,居委会,民z部门出于好心,出于拯救人的初心,那么这个人就是进了单位,工厂,会给安排仓库?食堂?财务一类的工作吗?哪怕他,她有文凭?有工作经验?或者另外一种情况,伤害前科,抢劫前科,qj前科等人员,这样的人哪家单位,公司会要?敢要?
那么有前科人员,尤其是家境贫寒,一般的,家庭条件差的,放出来了,没工作,没人要,结果会怎么样?是不是很快又要进去报到?甚至永久的吃花生米安静了呢?
对吧?
所以专案组抓了几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我又要说但是了。并不是草菅人命,随意抓人。
那几个人就符合这些。
但是第一,他们不同程度到过现场,附近。也就是丨警丨察常说的作案时间吻合【接近吻合】,有作案时间。
第二,案发时,具体在哪里?要么支支吾吾【肯定和h,d,d等挂钩,或者没干好事】,要么无法证明,没有人给证明。
第三,我特意说,真正的犯人,在沈红尸体旁边,身上放了一些钞票。也就是他们中有人捡到钞票。或者被抓时手里有来路不明,数额不等的钞票【他们又可能想隐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当时比现在严重,要重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