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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丨警丨察!”那个同事一边抓住那个啤酒瓶,一边从袋子里拿出工作证。

朱兵才反应过来,自己因为过分专注于办案了,忘记了对自己应有的保护措施。

“办案,也不能一直盯着女人的大腿看!”那个男子依然气势汹汹地指着朱兵说。

“你再闹,我就把你抓到那里去关你个扰乱公共秩序。”朱兵这回才抬起头,“你问一下她,她右边鞋子那个银色环扣去哪了?”

朱兵出示了他那个戴着警徽的工作证,把工作证上的那张照片对着自己的脸,好让对方比对,是否需要如假包换。

那个原来还高高在上的地痞,看到那个警徽,认出了这个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兵,一时间蔫了半截,马上从咖啡桌上跳下来。

“我们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忙着递烟,忙着道歉。忙着说些不着边际,但是在他看来能得到朱兵谅解的话。

而那个女子看到了那个警徽,又听到朱兵问她的鞋子上的环扣的去向,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我有罪!我什么都认了!”

后来她认的罪,正是朱兵在查的那个案件中一直逃潜逃在案的贩毒女。

而从此以后,朱兵对鞋子和鞋印到了一种着迷的程度,并且写了关于鞋子和鞋印以及犯罪人的性格研究的书。他可以从鞋印的歪斜、对正,来判定犯罪嫌疑人的性格。那些精辟的论述,和案列,成为警界的一本必修书。

朱兵常常能从那些鞋子中找到破案的灵感,而这一次,面对一只草鞋,一个时髦的女子穿的一双草鞋中的右脚的草鞋,朱兵还真的是一筹莫展。

“怎么样?能从这鞋子中找到点头绪吗?”张亮很担心他们把疑点集中在自己的身上,毕竟昨天晚上,他不小心被那个侏儒怪推到了这个沙坑里,跟这具女尸脸碰脸来着。

“现在暂时不要乱猜疑,等所有的物证收集好了,再分析。”朱兵用非常管用的方法来打发了张亮。

“那里,看,那里,在土里好像有点什么东西。”一个年轻的干警把头探到沙坑里,准备往沙坑里跳,似乎他不跳进去,大家就无法发现那里面的东西。

“不要着急。我已经看见了。沙土里确实埋着一些衣物。”法警很淡定地弯下身子,背后的那只手朝那个干警挥了挥。

他小心地用他那把挖过无数案发现场的专用小铲子,往边上铲开些泥土,一件华丽的衣物展现在人的眼前,那是一件不常见的旗袍,在这大热天里穿旗袍的,还真的很少见。

“这是个礼仪小姐吧?否则在大热天里,怎么可能穿旗袍呢?”旗袍是正规场合下才会着的装,这个人,死前到了什么样的正规场合呢?

或是在什么开业典礼或项目揭牌典礼上穿的吗?

这些疑问一下子汇集到朱兵的脑中。

“这是个礼仪小姐。”张亮在朱兵的耳边悄悄地发表意见。

朱兵带着很多干警,张亮不好太张扬自己懂得太多。

但是,朱兵却凝眉地点了点头!

“这事,这事,有点不好处理。”朱兵马上悄悄地对张亮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发现这个死人!”

什么意思,发现死人还要分时间节点吗?人死的时候,也能选择时间节点吗?

“再挖!”朱兵的声音有点失控了。

“你怎么啦?”张亮悄悄地问朱兵。

“如果挖出更多的东西,也许,麻烦大了。”朱兵说。

“人已经死了,什么样的麻烦也不如死者家属麻烦。”张亮头一回顶了个木瓜脑袋。

“你不知道,这个女子背后的男人!”朱兵终于把他担心的事情告诉了张亮。

“背后的男人?是谁?”张亮吃惊地失声说出话来。他感到很吃惊,这个女子是谁都还不知道,怎么就能知道她背后的男人的?

每一个人背后的有故事,但是,这样的故事,可是朱兵感兴趣的。朱兵也曾经想过,如果退休了,他就写作,把他经历的这些事情写出来,肯定能写出5部《甄嬛传》那么长的书来。

“这个可不好说,只是怀疑而已,什么都还没定论,我不能告诉你什么东西。”朱兵懂得干这一行的,即使在铁证如山的时候,要定一个人的罪,还得那个人签字认罪,才算是给案件划上句号,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太早。

“那你吊我的胃口干什么呢?”张亮拍了拍朱兵的肩膀。

朱兵倒退了一步,他的脚踩在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本能地踮起了脚根,以免全身的力量压在脚下的那个什么东西上!

“小心,你脚下有东西!”法警很着急,她看到朱兵踮起脚跟,他的脚跟下出现了一个会发光的东西。出现了异常,总是令人兴奋,往往也意味着案情会有进一步的进展。

“我已经意识到脚底下有东西了。”朱兵连忙把脚后跟往一旁挪了一丁点距离的同时,迅速地跳起身子,往旁边跳了一大步。

这可真的是英雄所见略同。

都是在一线办案的人,都会对一些新出现的现象会很敏感。

法警再次发挥了他的小铲子的作用。只见法警手中的那只小铲子的把柄迅速而小心翼翼地穿过一个高档的手提袋的手提带子。

张亮的眼尖,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个是lv牌子的袋子。在三秀乡能挎着这lv袋子的女人可真的不多,那可是屈指可数的人儿哪。

天!哪!这死者的身份很快就能查到。

张亮可不愿意在这里出现在这样的lv袋子。因为经他的手送出去的就有好几个。除了他送出的lv袋子,应该在三秀乡里,就没有什么人能挎在肩膀上,招摇过市地显摆了吧?

竟然是张亮送出的袋子吗?张亮不敢也不愿意看下去了。

“打开里面,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朱兵朝法警努努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包他平常用来招待人的香烟——他很少抽烟,除非是心里烦闷的时候,或者是高兴的时候,或者是有问题悬而未决的时候,这样算来,他可真的算不上是很少抽烟了:因为这些时候,总是轮番交替进行着。

朱兵是一个很讲究政治的人,他的眼睛因为像白鸽的眼睛,因此暗地里,很多人都叫他白哥哥。当时他并不在意,后来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那双眼睛果真很象白鸽眼:这个白鸽总是喜欢寻找良好的大户人家的屋檐下栖息,对那些矮小破烂的房子从来都不屑一顾,被人引申为势利眼。它们也会用眼睛白色的部位看那些身份和地位不如自己的人。

朱兵就是这样的人,因此他升得很快:总是能摸准那些大人物的脉搏,冲着他们的喜好,因此他的口袋里的烟总是准备两包甚至是多包,看什么人,递什么烟,把人的档次和烟的档次对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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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荡仕途第3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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