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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嘴巴里含着一点东西。”女法警沉稳地说。她有一种职业的镇定,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会一惊一乍,从容地应对。

“小心一点,看嘴巴里含的是什么?”朱兵有点兴奋了,凭借他的经验,这应该是抛尸荒野的无头案。那个嫌疑犯匆匆忙忙地把这具女尸扔到这里来,以为可以毁尸灭迹了。因此也没有花更多的时间去弄掉那些痕迹。

“她的牙齿咬着一点东西,但是好像已经腐烂了。”法警轻轻地从她的牙齿上刮下一点东西,想要提取dna吧。找到dna就很容易对号入座了。在信息比对库里,很容易找到被咬的人是谁。

“这就要找到犯罪嫌疑人,可真的是不会太费劲了。有了女尸嘴里咬着的肉的提取物,就能提取dna,在我们的数据库里比对,要找到与之匹配的dna,应该不难的。”朱兵高兴地露出笑容,这这几天来,他第一次流露出这样年轻充满魅力的笑容,好像这次破案能把他推上一条坦荡的仕途一样。

随着在尸体身边挖的线索越来越多,让人看到的希望也越来越大。

“那我继续?”法警看着朱兵那高兴的笑容,也觉得很有成就感:随着她的取样和结果的出来,他们应该更加能缩小范围,每次能缩小范围都是法警小张的功劳。

虽然她还很年轻,但已经有很丰富的办案经验了。但是,只要她出现在的地方都让有些人感到不安,对于这些罪犯来说,他就像是死神一样,总是伴随着命案出现,随时会取走他们自己都轻视的生命,对他们来说,他是一个不祥的人物;但是对于那些死去的亲属来说,他就是一个吉祥物,只要他出现的地方,总能带来新发现,离真相会更进一步,离昭雪天下的日子就近了一些。

“继续!”朱兵只说出简单的两个字,但是却是鼓舞人心的。听到他的指令的人也倍感兴奋:他们果真离真相越来越近吗?

那个法警听到这样兴奋的声音,刚到非常鼓舞。

“草鞋,一只草鞋!这个女子时髦的女子怎么会穿一只草鞋呢?”法警非常疑惑地看着他在尸身下翻出的一直草鞋。

张亮找到了一只草鞋,另一只草鞋原来在这里!它就在尸身下。这可真是太奇怪了!

“你怎么说她是一个时髦的人呢?”刚才那个年轻的干警问法警,好像总想展现他在时刻转着的脑子想问题,但是每次问的问题都没有显示出他是一个无知的人。

“因为,刚才,我们不是发现了她的指甲染了非常好看的玫瑰花心的图案吗?纹指甲是一种时尚,也是一种时髦,这个女子是个时髦的人。”另外一个年轻的干净说出了他的话。

在这具女尸的身子底下找到了一只半新的但已经填满泥土的草鞋,草鞋的鞋帮是解放鞋那种淡绿色军装颜色的带子。

“这个人究竟玩的是什么花样,纹指甲,穿草鞋?并且还是解放鞋的带子?时尚得不可思议,老土得让人吐槽。”一个年轻的干警盯着法警带着白色的手套拿着的那只几乎让人拿不到答案的满是泥水的草鞋,满眼迷惑不解地看着他平常时间里很崇敬的朱兵副局长。

张亮往前站了站,以便离物证近一点距离。这可不像是火族人喜欢穿的鞋子,并且火族人的女性不喜欢穿草鞋,这点可以排除这具女尸是火族人,只要不是火族人,张亮的心就可以淡定一些,因为他最担心的是族上那些人,他们总喜欢闹事,因为,他从那张沙图什来看,能送出沙图什的人,他知道的不多,很容易锁定犯罪的人员的范围,虽然他不敢跟朱兵说什么,但是在心底里,他已经有点谱了。

谁也不会因为事情有谱了,就会感到麻烦,但是张亮就有感到麻烦的感觉。

这个人,会不会真的就是他?

他可是张亮的衣食父母啊!树倒猢狲散,他可不愿意他的大树就这么轰然倒地了,他这个灵活的猢狲虽然可以择良木而栖,但是,要找到一棵良木,可不是件容易和简单的事。

他有他的思路,再加上也轮不到他来掌控当前的现状,他可以不理会那个年轻的干警说的话。可是,朱兵是应该对此作出回应的。只听见朱兵及时地回答了那个年轻的干警的话。

“这也是我想要解的谜团。”朱兵并不回应他的迷惑,其实他比这个干警更加迷惑,为了破案,他常常进入到那些娱乐场所,寻找蛛丝马迹,在案犯现场,最容易取证的是现场留下的脚印——也就是各式各样的鞋印。

现在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在大街上、在人潮人海中,你很难看到有两个人穿的是同样的花色图案的衣服,或是装束一模一样的人,那鞋子也是一样,花样百变,不像某个年代,街上清一色的唐装,或是清一色的暗沉颜色的黑灰色的服装,和解放鞋,或是老北京布鞋之类的。

花样的百变,就引来了独特的个性,这对办案的人要抓住线索,往往是好事。因此,朱兵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无论在哪里,都会喜欢盯着人的衣装或是鞋子看,只要看过一次,他就会有一种很好的印象:时间地点,人物特性是什么。

又一次在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妖冶的女子的鞋子看,正在纳闷那个爆炸头的女子,怎么能穿得了这样的一双鞋子,那双鞋子的跟就像是他老妈做针线活的锥子尖那么小,竟然能支撑起一个肥大的人。

他露出一种无解的神情,拿起一罐啤酒正要往嘴里倒,那罐啤酒却被人从他嘴边抢走了,一个拳头扬在他的额头顶上,他反应很快,在拳头落到他的头顶的前,扳住了那个毛茸茸的手。

这才看清楚了那个要揍他的人,长着满脸的胡子,类似挂在墙上的马克思的那种典型的络腮胡,黄色的啤酒珠子还在胡子上面闪闪发光呢!

朱兵淡定地把那个人的手扳到他的身后,拿出了他袋子里的证件,亮出了他那发光的警徽。

“别动,丨警丨察!”才制止了那些要蜂拥到他身边的那些神棍们。他们不敢仗势人多,上来揍他。

只好灰溜溜地四散而去,眼盯盯地看着他,一边回到原先的桌子上继续喝他们的啤酒。

朱兵继续盯着那个漂亮的女人的脚,脚上那双鞋子非常像他在查的一个案件的现场留下的鞋印,感觉大小相同,特别是那鞋子上的一个配件,一只鞋子没有,一只鞋子的那个银色的扣环差点就要脱落了。

如果朱兵把那个银色环扣拿在包里的话,他肯定要抓住那个女子,让他与他已经掌握的证据比对一下了。

他就这么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女子的鞋子看,而那个女子的男友跳上咖啡桌,拿起咖啡桌上的一个棕色的啤酒瓶,高高举起,对着朱兵的头猛地要砸下,幸亏朱兵带在身边的同事反应快,一把抓住了那个就要砸到朱兵的脑袋的啤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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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荡仕途第3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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