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冰说:“北京呀,人家可是大都市来的。”
“那我就鞭长莫及了。”蓝娆装作无奈地笑笑。
朱玉水见状,道:“李末,要我说,北京有什么好的,你还是在清北发展吧,北泰集团,哪个职位,随便挑,如果你喜欢设计,明儿我成立一设计公司,你当经理,包清北市的所有设计都归在你的名下。”
李末笑笑:“我可不是当经理的料儿。”
朱玉水道:“做人嘛,要有大志,你说你一门心思用在技术上,顶多也就一工薪族,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人上人。”
听了他的话,沈若冰有些不满意:“什么叫人上人?”
“这社会,当然是钱和权了。”朱玉水满不在乎地道。
“唉。”沈若冰听罢,轻轻地叹了一声。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朱玉水奇怪地看着沈若冰。
此时,蓝娆把话接过来:“玉水,做人呢,要有追求,钱和权有时是身外之物。”
听了蓝娆的这句话,李末感觉到很奇怪,蓝娆把他亲昵地称为玉水,而朱玉水把她称为蓝姨,肯定,他们的关系并不一般。联想到沈若冰之前说过,蓝娆是朱永武的人之类的话,他立即明白了少许。
看到他们之间的一对一答,李末从中发现,在座的四个人中,包括他,各有各的不同。
高中毕业后,经过几次简单的再见,拿兰如雪的话来说,朱玉水真的是空有一副外表,与学生时代完全变了样,可能是进入社会后独有的优越感导致的吧。看来,兰如雪与他的离异,应该是个正确的选择。
蓝娆,李末与她接触并不是太多,从表面看,就是一公关形象,接触过几次后,李末发现,蓝娆并非是那种完全陷入世俗的女人,虽为环境所迫,近于轻浮,但有些时候,倒有些男子汉的仗义。
而沈若冰,自不必说,相对于自己,只是多了一些商人的气息。他并不是贬低他的同学,如果沈若冰与朱玉水走到一起,他对她还是感觉到很惋惜。
“人活一世,追求的不就是那两个字吗?”朱玉水并没有理会蓝娆的劝诫,继续不知深浅地道,“你比如我和李末,在学校的时候,他可是班级乃至学校的皎皎者,可现在呢,不是还落个打工的份儿。”
事实如此,可在李末听来,这话里有些别扭。
“金麟岂是池中物。”沈若冰淡淡地说了一句。
“金麟?你说谁是金麟?”朱玉水睁着醉眼,以为沈若冰在表扬他。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沈若冰带着讥讽的味道说:“我看你根本遇不到什么风云,也化不成什么龙。”
“生下来就这样,我也没有办法改变呀。”朱玉水没有吧嗒出其中的滋味,还颇有些自豪地道。
“有些人,通知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成为金麟的。”沈若冰看了看李末道。
沈若冰的这句话,没想到,几年以后,还真的应验了。
蓝娆见状,赶紧圆场,恭维道:“玉水说的有道理,象他和沈董事长这样的,命里有的,不必强求,而我们,再强求,也没办法达到你们俩这样的高度。”
她边说,边端起酒杯:“今天大家聊的很尽兴,我们再共同喝一杯。”
沈若冰面无表情地摆了摆手,道:“蓝经理,谢谢你的好意,我已经喝得差不多,吃点饭吧。”
从酒店里出来,朱玉水执意要送沈若冰,被她坚决拦住,她的司机已经在车里等候多时。朱玉水没有办法,只好自己悻悻地自己去开车。
李末见状,想要阻止朱玉水酒后驾驶,蓝娆摆了摆手:“没事的,有我在,不会出事的,玉水自己开车习惯了。”
李末不好再说什么,低头坐进沈若冰的法拉利。
法拉利启动后,司机问沈若冰:“董事长,我们去哪?”
“先把他送到宾馆。”沈若冰系好安全带。
坐在车里,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人说话。李末在蓝娆的盛情之下,的确喝了不少,头有些沉,用眼睛瞄了一会儿窗外的夜景,一丝倦意袭来,打个哈欠,闭上眼睛。
他闭眼小憩也就几分钟的时间,法拉利忽然嘎的一声停下来。
李末立即睁开眼,发现沈若冰已经下了车。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跟着下车。
沈若冰下车后,向司机摆了摆手,司机会意,径直开走了。
“去哪?”李末紧跟在她身后,发现她正向一处烧烤摊走去。
炎炎夏日,是烧烤最红火的季节,路边的大排档一个挨着一个。蓝娆的饭局结束的比较早,十点不到,这个时间段,也是烧烤的黄金时间,喝酒未尽兴的、谈情说爱的,呼朋唤友的,人生嘈杂,烟雾缭绕。
李末知道沈若冰对烧烤情有独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饮了酒,她断然是不会到这种地摊来的,清北市有好几家高档的烧烤会所。
酒是好东西,能够激发人心底里最本质的东西,譬如今天酒桌上朱玉水的表现。
他们在一处比较干净的烧烤摊前坐下来。严格意义上说,这并不是真正的烧烤摊,而是烧烤店,店名叫“真口味”,店主在门前搭了一个紫色的棚子,以招徕顾客,喜欢肃静的,到室内,喜欢露野的,便在室外。
夏季太热,一般人喜欢室外这种氛围,边吃边饮,边观看街景,也是一种惬意。
因为是正规门店,这个摊位的人明显比其它的要多。服务员出出进进,为大家加炭送串,忙得不亦乐乎。
“要点什么?”李末坐下来问。他对烧烤不排斥,也说不上喜欢。
“两个鸡脖子。”沈若冰说。
“怎么,不吃臭豆腐啦。”李末笑着道。
记得上次遇到杨玉玉那次,就是由于沈若冰想吃臭豆腐引起的。李末看了看,这个地段,正好是杨玉玉摆烧烤摊的那个位置,不过,现在她肯定已经不干了,正与陈宇一起开公司呢。
“要,当然要啦。”沈若冰笑着瞥了他一眼。
“我劝你还是继续吃臭豆腐吧,鸡脖子那东西不可多吃。”李末道。
“为什么?”
“脖子上全是淋巴。”
“去,去,真扫兴。”沈若冰斥道:“照你这么说,什么都不能吃了呢。”
“那倒不是,象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会在乎的,你这千金之体大老板,可要讲究呦。”
“那不见得,有些人看起来高高在上,做人做事不一定讲究。”沈若冰听了李末的恭维,有些得意,假装漫无目的地说。
李末听得出,她有所指。他们喝酒的后半段,因为朱玉水的表现,沈若冰明显的不愉快,此次中途下车吃烧烤,应该也和她的心情有关系,不知为什么,在李末的心底里,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要酒吗?”李末继续问。
“你还没喝够?”沈若冰白了他一眼。
“问君何所有,烤串和啤酒。”李末笑道:“在这种露天的地方吃烧烤,不喝酒似乎没情趣。”
“你还挺幽默,那就喝吧。”
李末只是顺嘴一说而已,没想到,沈若冰居然爽快地应。其实,他今天在酒桌上已经喝的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