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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又一次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心早已被漂泊动荡掏空,不知是为生活所迫还是来追求梦想,动力和压力都是力。我提着箱子走进地铁口,下了长长的电梯,过安检,买了票,沿着台阶下到地铁站里,嘘嘘有些气喘,脊背渗出一层汗来。

地铁站很忙,我的心很乱。我将箱子放在一处人少点的柱子边,靠上去,脊背后面褐色大理石柱子传来一阵凉爽!地铁站很忙,我的心很乱,往来人们匆匆的脚步挟裹着我的思绪……

唉,其实背井离乡已经很多次了,最难忘的还是十几岁那年跟爸爸去上高中那次,记得那年我十六岁。那天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心蓦然间缩成一团,泪花在眼眶里打转,害怕爸爸看到,故意在后面走得很慢……突然地铁来了,从黑洞洞的隧道里窜出来,门子开启,人们“哗”涌上去,但我不想动,这份沉思的快乐让我迟迟割舍不下!

后来,周围的一切都几乎与我没关系了……

记得那天到了以不错成绩考取的县一中后,我就老鼠滚到了面柜里——乐糊涂了。怎么说呢?我每天都过得阳光灿烂猪八戒。高考还在猴年马月,因此想在我们心里找份压力那就无异于在可口可乐厂里找瓶百事可乐。每当周末,一个“千年等一回”的大头觉醒来,三两下洗完衣服,我就和宿舍哥们去打篮球,偶尔去书店,当然,去的最多的还是市场。到了市场后,我买的最多的自然是刘德华的卡带,初中时我就对以刘德华歌曲为代表的流行音乐超来电了,而到现在,我早已成为了他的骨灰级粉丝。说起我的音乐细胞被刘德华撞开,那还是一段历史——

那是初二的一个下午,我骑单车往学校狂飙去做作业,突然经过一家餐馆的门口时着了魔似的慢了下来,就如轮胎被人扎了一钉子。那门口的大黑色音箱里播放着一首好听的歌曲,非常好听!在此之前我一直对歌子不怎么来电,但这一首却不一样,真的有什么魔力似的。我在大太阳下呆呆听着,播放完了还一动不动,那种绝对投入的状态在人的生命中是很少有的。到了教室,一向如水牛般闷头闷脑做题的我却突然变成了一只哼哼哼的小猪:“手牵着手,不分你我,哼哼哼哼哼……”直到前面女生眼睛瞪得像环子频频回头看我时,我才意识到我在“唱歌”,脸“噌”得一烧。后来几天经过那家春阳餐馆时,我都要停一下,希望再享受一次耳朵随那歌曲而绽放的快乐,但遗憾的是再也没有听到过。不过这已无所谓了,因为我已查户口般四处打听到了那首歌叫《中国人》,那位歌手叫刘德华。一周后我终于忍不住了,挤时间在大太阳下骑车狂飙半个小时去镇音像店买了一盒有那首歌的卡带,拿到的当时我嘴裂得险些让那老板说这不是饼干!

就这样一直到了现在,我这漫漫追星路我容易吗我!

说曹操曹操就到,开学大概两个月后的那天早上,我们语文老师扬着份《中国青年报》说:“同学们,第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的通知出来了,希望大家踊跃参加!”我脑子里“叭”得一下就跳出了《永远的偶像》这个题目。我在床头点上蜡烛熬了四个大半夜,写了洋洋四千大言,还偷鸡摸狗在晚自习上誊了一遍,我敢说,那是我这辈子写过的最好的字了,然后双手投进了邮筒。但两个半月后,竟连初赛都没通过,从此我对那类赛事不屑一顾,哼!不尊重老子的真情实感,去你妈的什么新概念不新概念。

不过,虽然遭受重创,我对音乐的热情还是不减,这就正如虽然全国人民的热情很高,咱国足还是要重创全国人民。那个周末回家后,我在家庭影院上看《同一首歌》,舞台上火树银花,台下观众人山人海,手里的荧光棒组成了灯的海洋。在长长的、笔直的、灯影闪动的t型台上,歌手黎明在手握麦克风挥洒激情,风吹拂着他闪着光泽的墨绿色西服飘飘掀动,那一刻我浑身的血都往上涌,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声疾呼:“做人就应该这样!”

于是乎我对音乐的喜爱更升级了,有时上课时去逛音像店的念头也会探头探脑,而晚自习上把耳机塞进耳朵更是比周扒皮半夜学鸡叫还熟能生巧。当然,理论要联系实际,我狂热地买歌、听歌,自然更会狂热地唱歌。我上下课的路上唱,来回家的车上唱,睡前和醒来的被窝筒里唱,就是课间十分钟也嗓子痒痒。当然课间十分钟我不好唱得太大声,但小了又不过瘾,便将吃早餐后的一个纸杯罩在嘴前对杯当歌。一唱起来就“得意忘形”,不由自主闭上眼睛,那纸杯振动着我指尖微微发麻,当睁开眼睛后,发现周围同学早已像参观分娩的大猩猩般看着我了,脸“哗”得一烧,同学们哄堂大笑。但第二天我又“好了伤疤忘了疼”,没办法,我就这德性,那发声的感觉太美妙了!晚自习上我不可遏制地幻想着像黎明们那样在全国各地开演唱会,先到广州、再到厦门、然后北京、哈尔宾……我不可遏止,我也知道应该看书了,但就是停不下来,总想再想五分钟,再想最后五分钟……

渐渐地,班上有哥们学习压力大或心情郁闷时,找我给他们以歌解忧,我恭敬不如从命,往往来一首偶像的金曲。一天,班上三个活泼型美女也找我给她们一展歌喉,但我却像个膀胱皮般怎么也拉不展。

我终于向老爸提出了要转入音乐班的事,老爸刚开始头摇得“吧啦啦”响,很不同意,但半个月后就显示出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本色。跑前跑后和学校协商,最后结果是我宿舍不变,文化课也在原班级上,当然以后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音乐教室。万事搞定后那天老爸带我去吃饭,吃完饭后我们又来到了前泽西路的雅典琴行来选购吉他。徜徉于那些琳琅满目、光泽闪闪的宝贝当中,我的心“砰砰砰”跳。最后我和老爸选中了一把米黄色的猫王牌。那老板拴好五彩鲜艳的背带,将那宝贝挂在我肩上,我像是得了冠军!

转了班有了吉他后我就像匹脱缰的野马,纵横驰骋与梦想的田野。我每天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睡觉时把那把宝贝抱在怀里,醒来后一有空就照着谱子练习,那叫一个“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像算盘。扫弦、拨弦、按弦,我是多么渴望把这宝贝弹到像“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那样好啊,然后在万众瞩目、灯光聚焦的舞台上挥洒激情。我们音乐老师说常做仰卧起坐腹肌发达有利于唱歌送气,我便每晚睡前做五十个,弄得床架子吱吱扭扭,感觉像是在强奸,下床的猴子不爽了,说:“登子,你这还没和韩芳结婚呢,这么早练床上工夫干吗?”我停下来道:“这——这得有超前意识,否则——到时就来不及了。”说着又喘着粗气做起来。猴子嘴里“切”得一声。没想到突然邻床的大黄也双手抱住脖子做了起来,床架子同样吱吱扭扭。他下床的我同桌魏军一看阵势不对,也把胖胖的脚架在床头做起来,腮帮子鼓得连唢呐手都要自卑。一霎时,宿舍几个哥们都争先恐后地“超前意识”了起来。我一看,猴子这家伙,早已呲牙咧嘴地做得比谁都欢,简直就像发情期的猴子。于是宿舍里“叮叮当当”“乒乒乓乓”“一、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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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男孩—男生—男人大戏崛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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