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下面的记者和相关人员不自觉的鼓起掌来,“好!好啊!一定要用有效的手段,用法律制裁网络混乱和犯罪!我们支持!一定支持!”
事情到了这一步,那个公知算是明白了,他怕是要在这里崴泥了,想想看啊,一帮马仔都给请去“问询”,在异地操控网络的几个人也都先后与他“失联”了,混迹社会多年的他,能不明白出了啥事情吗?自己干的事情肯定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一旦假的消息被揭露出来,他自己将会面临什么还不是一目了然吗?
想到了这里,这个公知就打算趁夜开溜了,虽然他平时基本上不开车,可现在也顾不上了,找到了一辆保安的车,什么都不要了,赶紧跑路吧,越快越好。
实话说,如果当地警方预见到这个人要跑,怕也是没有多少好法子将人截留下来,何况,警方给那个公知的传票还没有送达,正在路上呢?那种“请配合警方破案”的理由实际上是站不住的,是,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的工作,可这不是强制性的,我不知道你要了解的事情,你叫我如何配合?也就是说,当今,用那样的理由滞留公民,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该人与案件有关,还真是不行的。那对这公知是有证据的啊,白天的那些审问和询问不都是吗?如果引用那些证据,首先得侦查专案组做出一定的结论,还要把一些手续办完,否则,那些假公济私的丨警丨察是如何出事的?不就是用人情,用牵强的理由去办案,最后被苦主申诉成功吗?所以,当今办案,那可是一些都要按照规矩来。是,是有一些人不按照规矩来,可最后的结局都是悲催的,在这点上,有几个丨警丨察愿意以身试法?如果有,那其实就是一些混迹于其内的不懂法的人,那样的人根本长久不了。
警方对那个公知的逃逸就没法子了吗?有,但大多数是亡羊补牢的法子,逃逸本身就说明那人是有问题的,没有问题你跑什么?如果确有要死离开,是不是该向警方请个假啊?别看这些细节,你自己不注意,警方可是都记录在案的。你只要不打招呼逃逸了,警方就有权发出通缉令去追逃,这都是程序,套路。
说,因为一个小案子,就让这人滞留,这是不是不合理?要是单纯的看,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可是,你也不想想,这事情不是你自己惹出来的吗?警方本来是要走走程序结案,你偏偏要满世界的泼脏水,搞事端,那好吧,性质变了,案件的侦查级别自然要升格,滞留下来你怪谁呢?好事你占尽,叫别人擦屁股?
博士公知千算万算,没有算计到他惹的是一个难缠的人物,警方不能公开出面阻止你离开,不等于民众不能啊,在公知居住的宾馆附近,早就有辰全安保部派出的人盯着呢,也在出县城的路口准备了拦截的人,可是,偏偏这倒霉催的公知开车是个二把刀,刚从宾馆的停车场出来,就将一个骑三轮的老大爷连人带车给撞飞了,他还想逃逸,可是,他开的那辆日本低配车的前保险杠就像是纸糊的,撞击后,鼻子塌陷不说,还把水箱给撞坏了,一股白烟冲起,跑了不到一百米那车就拉缸了,根本走不了。而在后面追击的当地民众,追上去,将其拉出来就是一顿老拳,打得那博士公知满脸花,这还真是恶有恶报啊。
最先赶到的是救护车,接着就是交警,被撞的老大爷已经送医院,伤势严重。
被撞的老人是个拾荒者,也就是说是依靠收破烂为生的。根据现场视频显示,老人没有违反交规,是老老实实的停在斑马线上等待车辆过后再过马路的,当斑马线绿灯亮的时候,才费力的推动三轮车横穿马路,可惜,刚刚走到一半,就被从停车场出来右转弯的那辆公知开的车给撞飞了,而且,那车完全没有刹车痕迹。
撞击的巨大声音让旁边的路人都惊呼起来,更是让钱博平派来监视的人目瞪口呆,赶紧拿出电话报告,随即就给120打电话。而另外一些人则是报警的报警,追击的追击,等到丨警丨察赶到的时候,那个公知已经被众人打得满脸是血。
钱博平也没有多话,把下面人发来的现场照片发给了李凡,稍加说明后等李凡的新指示,李凡就回了几个字,“不要再管了,那小子是自作孽不可活。”
钱博平一看,无奈的笑了,自己准备的一切手段都没用了,他给安保部长发去了“全体撤回,就地休整”的指令,好嘛,这可是过了一把当军事指挥的瘾。
一大群官方媒体记者们都在各自的宾馆房间里整理着白天的信息,那边就传来了“新案子”,公知博士被交警带回后,又大闹交警队了,他声言,交警是无权扣押公民的,交警滞留他在当地是一种非法行为,他要将交警的错误行为上传到网络,让民众看看这里的交警是如何滥用权力的,云云,把处理案件的交警也是给说的直摇头,随即,案件就上缴给县大队里了,等到了县大队,直接就有刑警接手了,整个案件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这让公知博士始料未及。
“你驾车撞人本身是一件交通案件,可是你撞击后不停下来报警和处理伤者,而是驾车继续离去,这就变成了肇事逃逸了,如果是小小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你这逃逸的性质不严重,可是,你知道那位老人目前的情况吗?是在医院的icu病房里抢救,根据初步诊断,撞断了至少两根肋骨,左臂和左腿全部骨折,肝脾破裂形成内出血,如果不是送院及时,那个老者可能就会死亡。这些,你难道不应该负责吗?你看,”交警队长拿出了现场视频截图,“老人是按照交规在绿灯的情况下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而你是在车辆右转时候明显疏忽红绿灯的提示,并且,你当时的车速至少有近50公里,超速,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过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这是肇事的原因,你后来又逃逸,这些是现场群众的证词,现在,你触犯的不仅仅是交规,而且触犯了刑律,所以,对你要实行刑拘。”
“你们这是陷害,是为了滞留在本地设下的圈套!是侵犯人权!”公知毫无节制的咆哮起来,“你门要为造成我名誉损失负责,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对这像疯子一样在交警队闹事的公知,交警队只能联系县局刑警来了,对他进行了口头警告,警示后,强制带走,事后上报,才知道,这个人在第二天还要接受县局的问询呢,居然在头天晚上还要逃逸,这个事情就变得很诡异了。
“必须对他严格进行监控,不留死角,所有的一切都要按照法律程序来,一点空隙都不要留!”顾问小组得知消息后,立即给县局点出关窍。
实话说,要是没有这些顾问在,一个从来没有发生过大案要案的县局,还真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样棘手的事情。如果是普通人,即便是有那么点小小不言的漏洞或者程序不对,也不影响最后的结案和处理,可是,面对这样的公众人物,你哪怕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漏,都会被这些公知身后的人或者组织提供反咬一口的把柄,那些人的本事就是可以把芝麻大点的小事给吹成天大的事情,只有堵死他们可以反咬的一切缝隙,才能让这些人无话可说,这就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