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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08年夏天,北京奥运会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整整一个世纪的等待,几代人的梦想,终于在这个夏天震撼上演了,中国人也将积攒了一个世纪的土豪心态全情绽放。原本想和林小伟一起去北京看奥运的林芳结婚了,新郎却不是他。婚礼那天的日子很特别,刚好是奥运会开幕式2008年8月8日。

新郎名叫钱途,一望而知是个有钱人,可惜小伙子长得有点磕碜,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上十岁,加上性格木讷内敛,导致他在认识林芳之前居然都没有谈过恋爱。不过好在他是省城土著,家里靠着拆迁几乎一夜暴富,算是有房有车一族了。我本能地觉得林芳一点都不喜欢他,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嫁给他。此时的林芳已经不再需要爱情了,她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家。

我觉得林芳之所以愿意嫁给他,完全是因为他老实可靠,而且无论如何他还是一名本科生。

结婚那天,林小伟并没有收到通知,林芳却打电话告知我了,这让我觉得很奇怪。我当即告诉了林小伟。林小伟在电话那头约我见面。

只见他独自抽着烟,脸色平静,眼神中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沧桑,或者说是故事: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我和她的一个同事保持过联系,那小子人应该不坏,林芳这次没有选错人,我也就放心了。

他还是显得很平静,仿佛这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

有勇气去出席她的婚礼吗?

林小伟尴尬地一笑,还是不要了吧!

你现在事业也算小有成就了,今非昔比,为什么不去?

我想她的父母并不想在婚礼上见到我,她自己也未必愿意见我,她现在面对的是全新的生活,何必让她回到过去呢?她请你去只是想让你回来给我带个话:她活得很好,仅此而已。

你说得很对,还是你了解她。

这是我给她的红包,你帮我带去给她吧,一点心意。

我用手认真掂量了一下,摸了摸,问,这里有多少钱?

不多,800元,

那天省城的天气很好,蓝天白云,就是有点热。我到达婚礼现场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婚礼是在一家四星级酒店举行的,场面尽显奢华。我清楚地看到她的父母笑得嘴都合不拢。想来她的父母日盼夜盼,就是盼望着林芳能够嫁给这样的好人家。

当天的林芳宛如天仙,全身一袭白色婚纱,手上的鸽子蛋很是耀眼。看得出来,她很幸福。一旁的钱途一边咧着牙笑,一边不停地凑在林芳的耳朵低语。我敢肯定,这小子当时一定爱死林芳了。

我回来后就打电话给林小伟,说,就外貌上看,这两人实在很不搭,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挺八卦的,那我告诉你吧,我也是听她同事讲的,她们之间的认识可以说是平谈无奇,没有一点传奇色彩。就是他有一次去超市买东西,然后一眼就看上了林芳。他对林芳应该是一见钟情。但这小子实在胆小,也不自信,后来等家里拆迁之后才稍稍变得自信起来,其变化也就是经常跑很远的路来她所在的超市买东西,却至始至终不敢跟林芳说一句话。女性都是敏感的,她的同事后来告诉她,这小子对她有意思。林芳才觉得真有那么回事。后来一回生两回熟,两人就在一起了,期间没有任何波折,水到渠成吧。

有钱就是好啊!你觉得林芳喜欢他吗?

你有病啊!喜不喜欢他跟嫁不嫁给他之间并不矛盾。我最近在看《围城》,钱钟书说,彼此不讨厌大可以结为夫妇,要爱情做什么?

不行,我得娶个我喜欢的。

那只能说明你还不够成熟。

对于林小伟而言,那个夏天无疑是残酷的,与自己爱情长跑长达十年之久的林芳结婚了,新郎却不是他。我不知道他的内心感受究竟如何,只知道他貌似很深沉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得不到的爱情才是最好的爱情,才是能够永远值得回忆的爱情,不知道他是饱经沧桑还是狐狸心理,我相信是前者。

三十四

我承认,我的确还不够成熟,其实我还真不愿意成熟,我觉得我是有理想的,不撞得头破血流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向现实低头的。

2010年春节,我妈逼我去相亲,她觉得我该成家了。我显然没有任何结婚的准备,何况我认为我一点也不大,我那时才27岁,正是满怀理想的年龄。我想着北京的风云际会,想着远在天津的赵灵,内心是一百个不愿意,可父命难为,再说见一面又何妨呢?最终我还是去了。

这是我第一次相亲,尽管心里无所谓,但考虑到面子问题,我还是将自己打扮得尽量让自己满意。我当时想,我可以看不上你,但前提是你必须得看上我。

与我相亲的那个女孩是我们村一位很热情的大妈给介绍的,据说家里很有钱,在我所在的镇上开着一家家电中心。用她母亲的话说,可以为女儿在省城买房子出首付作为嫁妆。这在我们农村来说算是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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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时成为流氓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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