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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但她还是没能找到我,因为我的处境和武群也差不多少:头天夜里出J市中学校门时,我也遭到了阻击,好在聋子手上的精锐都调了去围剿铁军和武群,我才在没吃什么亏的情况下逃出生天。

唯一吃了的亏,是损失了书包。

受了伤的铁军逃回了城外黑皮铺子里,当他隔天裹着纱布打算进城时,在城门口发现了小飞机。

小飞机带着几个清工守住了城门口——事实上,不止几个城门,J市中学、武群他们所在的中专、武群他家楼下,甚至是市里的医院门口都有他们的眼线守着,这是我们后来发现的。

聋子一个人是调动不了这么多人的,显然,这是霞姐出手了,而且还精心策划过,目的就是要置我们于死地。

那几天,我们几个都遭遇了“严防死守”,除了蜷缩在壳里,别无他法。

唯一没有被盯死的,是彭健,这货实在是太不起眼了,跟聋子那一仗又从头到尾打酱油,聋子完全没注意到他。

但他,又能做什么呢?

他居然还真的做了些什么。

在连续几天联系不上其他人后,这个瘦弱的眼镜男去了J市中学,找到了正在课间休息的何妙。

在何家的地下室里,彭健见到已经在此窝了好几天的武群,他看起来有点面无血色,身上裹着各种纱布,但精神看起来还好。

彭健说这几天聋子的人到处盯着,你是怎么去的医院,武群说我没去医院,彭健问,那你这些伤都自己处理的?武群没回答,只笑了笑,反问,这两天联系到周颖、黑皮他们了吗?

这一笑彭健觉得有点诡异,但又不好追问,后来他私下找我聊过,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到多年后我和武群有次在武汉喝高了,他才主动交代情况。

彭健去看他的前一天晚上,他刚从男孩变成男人。

关于这次“蜕变”,武群总结说,是个意外,当时他右臂上的伤口化脓很严重,肿的老高,又不敢去医院,只好让何妙帮他就地解决。

解决的方法是这样的:先找根绳子,齐腋下把胳膊给绑住,增加压强,然后给刀涂上酒精,点燃消毒,接下来割开伤口,把脓血挤出,最后重新上酒精消毒。

听起来挺简单是不是?可他俩从找齐工具到完成排脓足足用了5个小时。

因为何妙不是杀猪的屠夫,武群也不是刮骨的关圣。消完毒后,何妙攥着把水果刀在伤口边上比划了半天,也不敢下手,武群只好耐心地开导,结果,好容易一刀切下去,这货自己倒先“嗷”地一嗓子嚎了起来,把刀都给吓掉了。

最后,姑娘只好想出了一招“接吻止痛法”,这边嘴上猛啃,那边手上狂割——估计是从那年上映的周星驰电影《国产凌凌漆》里学的。

后来我戏谑地把这称为“嘴里喊(含)哥哥,手里掏家伙”。

这招到底有没有用,我不知道,或许应该有用,因为有半盆挤出的脓血为证,但我想的是,对于一对未经人事的少男少女,法式热吻会是什么感觉?

我知道不少情侣都能在长吻之下保持纯洁的,但一个长期在沙龙录像厅看毛片的少年来说,就绝对是另一回事了。

总之,那一晚,他失血过多,她流的血也不少,两人扯了个平。

后来武群常问我觉得何妙那会儿对他到底是真是假,我觉得,至少那一晚,她是爱他的。

38.

彭健做的当然不只是“探班”,他还给出了一些建议。

按照他的看法,聋子复出后,加上霞姐的支持,仅凭我们这七八个人,是没法抗衡的,后来认识的那些乌合之众牛打鬼,吃吃喝喝是可以的,吃饱喝足后帮着站台撑场面也是可以的,但要指望他们关键时刻顶上,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投降,要么找外援。

投降,以聋子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个性,废铁军一只手算是轻的,重的话,要他一条命也不稀奇。

找外援,鉴于对手是霞姐,那在本市就只能找比她来头还大的人,至少,得够跟她掰手腕的。

上哪儿找这种人去?韩德仁、三九、刘伟我都说不上话,武群说。他交际能力虽然强,那也仅限于同龄同辈之间,要他跨着辈分去搭关系,确实有点勉强了。

对这个疑问,彭健的回答是这样的:没事,我哥后天就回来了。前面说过,彭健的哥,叫彭帅,在J市黑道打油诗中榜上有名的。

关于打油诗中的上榜高手,后来我和武群曾经有过这样一番讨论,铁军的特点是技术力量兼具,好比《水浒》里的武松,举得起巨石,也有“玉环步,鸳鸯脚”这样的绝技,相比之下,小飞机就是杨志,技术水平过硬,力量一般,而我们的姜毛是鲁智深,个性生猛力大无穷,能拳打镇关西,也能倒拔垂杨柳。

彭帅则不同,此人是个混世魔王一样的人物,如果非得拿《水浒》人物做比较,那他无疑是李逵,胆大妄为,杀人不眨眼。

在体育比赛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评论员说某某球员是“独行杀手”,那是文学上的修辞手法,并非真实。

而彭帅却是实实在在的杀手,拿了钱,就杀人那种——如果黑社会也有食物链,他就是大白鲨,如果黑社会也有职场,他就是金领,比我们这些白领蓝领没领儿的,高端得多。

原因很简单,作为清工,我们是靠体力劳动吃饭,他是靠命换钱。

当然,彭健跟我们说这话时,彭帅还不是杀手,只是个刚刚退伍的军人。

混世魔王这个称呼似乎太抽象,所以你可能无法了解这人到底怎么个混、怎么个魔法,下面我说一件事,你就明白了。

有一年过年,当时还在服役的彭帅回乡探亲,因为正值春运高峰,没买到票,只好转了好几道车(他当兵的地方在青海),才辗转到家,结果刚到家放下包,屁股还没坐热,BP机(为了跟家里联络,他配了传呼)响了,他看完留言二话没说,冲进厨房操了菜刀,别在腰间(他自制了个专门的皮套,用来装菜刀),杀了出去。

听说那天是大年三十,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彭帅谨代表J市黑道全体同仁,砸伤砍伤八人,其中三人落下残疾。接下来,直到正月十五,他都是在局子里读过的。

姜毛的爱好是找酒喝,没人陪饮,一个人喝也行,彭帅的癖好是找人砍,没人帮衬,一个人砍也中。

后来我们问过彭帅,为什么那么爱砍人,答曰,青海那边太无聊太闷了,平时也没什么消遣。

在这个把砍人当成休闲娱乐活动、看到流血就兴奋的人面前,以暴戾著称的聋子简直就是个三好学生,所以,他是我们众兄弟中,第一个正式加入黑社会的。

说到这儿,值得一提的是彭帅的长相。前面说过,姜毛长得像徐锦江,而聋子是光头一只耳,这俩都是把“清工”俩字写额头上的人,走在大街上,领着孩子的妈妈经过他俩身边时,都会抱起孩子紧走几步,躲得远远的。

而彭帅则不然,看到他时,你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他天生就是路人甲的脸,他不高,也不矮,身材不像他弟那么单薄,也不像铁军那样肌肉满身,皮肤不黑,也不白,长得不帅也不丑,甚至发型也是半长不长,总之,几个人一起玩,他一定是你最后记住的那个。

如果只接触一两次,他根本不会给你记住他的机会。据说这样的人,很适合当杀手,比如近期的话题悍匪周克华。

所以,要找出个明星来比照彭帅的长相,并不容易,如果实在要比,勉强有点像林保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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