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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类似的境遇,让彼此惺惺相惜。也可能是不经意间的耳鬓厮磨,让同样豆蔻年华的我们,日久生情。再或者,是两者皆而有之吧。总之,我能明显地感觉到,最近琳琳看我的眼神,多了点异样的内容。而我,也总会在离开她的几天,甚至几小时后,就疯狂地思念起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16岁的我,就这样沦陷在她的音容笑貌中,无力自拔。

和斗鸡眼的那件事,让我们很是消停了一阵,差不多整整一个月没去过舞厅。倒也不是怕他再次发作。按石水道上的规矩,被大混混们调解完的梁子,双方是不得以此为理由再次殴斗的,否则,就算是驳了调解人的面子。

但在舞厅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个人如果想挑点事,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甚至不用自己出面,喊个流氓,随便找个理由把我们打一顿,就算森哥心知肚明,也奈何他不得。

可偏偏小鸣他们,又属于几天不跳舞就会生病的主,能熬这么久,已属难得,这几天正拼命撺掇琳琳和他们一起去跳舞。于是,受到鼓惑的琳琳,总在我面前嘟囔上次没玩好,没真正在舞厅实习过她的舞技之类,我只好勉强顺应民意。

为保险起见,我们还是换了地方,去了港城的丽都舞厅。路上,一再要求几个闯祸胚遇事千万克制,不准冲动,毕竟港城,可不是小小石水所能比的。

丽都不仅在装修上比石水的舞厅豪华,而且空间也大很多,挑高的二楼上,甚至设有包厢。由于这段时间,口袋还算充实,为避免事端,我忍痛开了个包厢。整个晚上,琳琳的兴致一直很高,拉着我们几乎跳得没停过。看得出,她在学校受的国标训练,非常正规,无论是舞步还是姿态,都无懈可击。

纠结了一晚上的我,终于在终场前最后一支慢四舞曲响起时,鼓足勇气,把手探向琳琳。琳琳打着“不准贴我!”之类的哈哈,毫不做作地随我走下舞池。

在朦胧的灯光,和煸情的《一天一点爱恋》中,我拥着琳琳,缓缓移动。也许是受到现场气氛的感染,她不时扑闪着长长的睫毛,偷偷望我。而我,也会在那一瞬间,大胆回视。暧昧,在夜的掩护下,静静流淌。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真的很害怕错过这次,将不再有勇气重复。

“不行,我比你大两岁呢,我是你姐姐!”

“我有姐姐了,就要你做女朋友!”手,稍稍用力,搂紧琳琳,她,没有反抗。

“笨蛋,我有什么好?”

“只知道我喜欢你就够了,没有为什么!”

“那叫声姐姐,叫了就答应你。”琳琳把头伏在我肩上,挑逗般地在耳边轻语。

“姐姐。”

淡淡的发香,夹杂着芬芳的体味,透过嗅觉沁入心脾,身体的某处,已经开始蠢蠢欲动。琳琳终于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勾着我的脖子,腾出一只手,拈起我腰际的一点皮肉,狠狠转圈:“小坏蛋!”那晚的慢四,总觉得好象被DJ删短了,结束得太快太快。

恋爱中的我,感觉世上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可爱起来。即便连聒噪的蝉鸣,和骄横的烈日,也无法破坏我的心情。

两个人的时候,总会用并不强壮的身体,突然背起她,高喊着:“卖小猪喽!”呼啸而过。而她,则会一边骂着“小坏蛋!”一边轻轻掐我,洒落一路的欢声笑语。

生活向我展开了微笑,甚至,美好得令我不敢相信。时间,亦不会因为我的快乐,而停留片刻。转眼,琳琳要开学了。

临走前的晚上,我趴在琳琳床上,舒适地任她摆弄耳里的秽物。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安静地有点异常。

忽然,琳琳丢掉手中的耳勺,抱着我呢喃:“小坏蛋,我要走啦,以后不能天天看着你了。”

“傻瓜,礼拜六、礼拜天不是回来吗?何况港城这么近,我会去看你的。”反身抱住琳琳,抚弄着她的长发安慰。

“不嘛,我不在,你就会跟小鸣他们去鬼混的!”

“你问他们,认识你以前,我连话都基本不跟那些女的讲。”

“哼,那她们主动勾引你怎么办?你这么帅,我不放心!”

“好好好!我向毛主席保证,若有琳琳和家人以外的女性,近身三米者,不论老幼,杀无赦!”

情人间的幸福,莫不如此,粘在一起,讲些不知所谓的话,便已胜过一切海誓山盟。

然后琳琳为我制定了不准一个人去跳舞、不准跟漂亮MM说话、不准打架以及勤剪指甲勤洗澡之类的二十一条家规。我也相应报复地订下了:在学校不准乱抛媚眼、不准露出手脸以外皮肤、吃肉前必须问清是公是母之类等等等等的规章制度。撒娇扯皮之间,两人紧紧相拥,沉沉睡去,一夜无事。

这是我们第一次同床而眠,16岁,性的萌动早已觉醒。之所以一夜无事,倒并非因为我崇高或者纯洁。只是当面对自己真心喜爱的女人时,男人们往往都会不自觉地,因为她的笑而笑,因为她的哭而难受,卑微而又小心地生怕不经意的伤害,痛了她的心。

张爱玲说,男人因爱而性,爱了,便一定要做。我想,也许那是爱未到极至吧。

琳琳开学后,我象答应她和姐姐的那样,去了堂兄处做学徒。前面说过,我爷爷是个小有名气的铅皮匠。可惜,大伯和父亲先后当上了工人,都不再需要这门手艺来养家糊口。幸好,就在爷爷担忧自己的担子,后继无人时,比父亲仅小几岁的堂兄,及时地接过了班。

后来,他师从来自上海的老艺人,学会了一门绝迹多年的技术——招牌制作。做铅皮匠时打下的良好基础,令堂兄成为了艺人最杰出的弟子。艺成之后,堂兄自立门户,开起了石水,甚至是整个海平的第一家招牌制作厂。

堂兄用他因垄断而带来的繁忙业务,以及%1000的暴利,在那个连万元户都极度稀少的年代,10几20万一年地开始敛聚财富,期间带出徒子徒孙无数。他那众多的徒子徒孙们,则渐渐走出石水,走出海平,奔向了全国各地。外面的世界,果然比石水精彩得多,发了大财的徒儿们很快便带回:“人傻,钱多,速来!”的信息。更多的人,走出去了,其中就有我那现已初具规模的堂姐夫。

可惜,胸无大志且好安稳享乐的堂兄,最缺乏的,便是那种不破不立的勇气。在外地风生水起、鹏程万里的徒儿们,亦丝毫不能撼动他守成的心。

时间的巨轮,转到了今天——1993年。这是一个厉兵秣马,蓄势待发的年份。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刚刚过去一年,中国,这列东方快车,已经隆隆加速。马化腾,进入了润迅公司;王光裕的国美空调拆装维修中心,开业了;堂兄徒子徒孙中的佼佼者,在顺利掘到第一桶金后,开始转战更高端的广告、服装、电器等领域……可我堂兄,却依然在石水的一间破厂房里,带着5、6个工人,叮叮咚咚地敲打着。

李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直到在堂哥那里做了学徒后,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读书上一直颇有天分的我,在这些简单的手工活面前,却犹如白痴。图样放大、贴料、下料、风焊……众多烦琐的工艺,每一道都看似容易,每一道都令我头疼不已。同来的学徒都已经学习焊边了,可我依然还在一边,用锉刀将毛边修理得坑坑洼洼,如同被老鼠啃过一般。惹得堂兄连连摇头:“不是这块料啊!”。

也许,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赋吧,有的在读书上,有的在经商上,有的在手工上……各有各的特长,又各有各的短处。不必因为你在某处的强大,沾沾自喜。亦不必因为自己一时的愚笨,而心灰意冷。也许,只不过是还未找到属于你的领域罢了。

学徒的生活,枯燥而又充实,不知不觉间,两个月过去了。每个礼拜5晚上,琳琳都会匆匆赶回,与我腻上两天。当然,也会在想她想到不能自已时,请假跑去港城,一起吃顿饭,逛逛夜市,或者来回坐上一个多小时的车,仅仅是为了把她喊出来,抱一下。

这段时间还发生了两件事,一件是,姐姐正式有了男朋友。其实,以姐姐出众的样貌,从学生时代起,就从不乏追求者。也总有热心人,不停地给刚满20的姐姐,介绍各式青年才俊,可皆无一人能入母亲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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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老百姓的身份,讲述黑社会的故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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