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慎气的紧咬牙关,脸上的筋肉起伏不断。
不过他最终还是忍住了脾气。
其实两人已经达成了某种约定。
至少没有让两个部落间的愁怨上升到盟主彼此动手的地步。
何况他本就是报着谈判的心态来的,要是一动手,先前的努力就全部白费。还不如在一开始就隐蔽了身形,趁着厌结部落中正在大吃大喝的时候猛然出手,还能打个猝不及防。
厌结喝完了杯中酒,觉得和白慎已经没有什么继续聊下去的必要。
没什么话好说,总不至于继续留下来耗着,再吃顿午饭。
白慎部落距离厌结部落不算近,骆驼走的比马慢,怎么着都得大半天的功夫。即使现在出发,等到了也是下午。
只要这冲突保持在有限的范围内,能够完全掌控,双方都会觉得是自己掌握了主动。
白慎也觉得自己的确是该走了。
双方的关系似是有所缓和。
正当白慎放松下精神,和厌结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时,斜地里忽然闪现一抹刀光!
入冬对于所有的漠南蛮族部落而言都是一件大事,身为盟主,白慎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离开太久。
两人互相客套了几句,厌结和他肩并肩朝着驼队休憩的地方走去。
像是蝴蝶的翅膀,在花丛中起舞。
白慎顶了顶精神,弯腰屈膝,扭转过身子,右拳攥紧,径直一拳轰出,想要用自身磅礴的气血之力将这刀光轰碎。
这刀光轻飘飘的。
仔细看去竟是有两半。
蝴蝶虽然飞的很低,很慢。
但飘飘然,就是不选择一朵花落下来。
但蝴蝶并不是用蛮力就能击败的。
每个人的童年,应当都有想要抓住一只蝴蝶的愿望。
但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足够的耐心和果断来和一只蝴蝶i斗智斗勇。
最后没有抓住的原因,多半都是因为放弃。
即使很有耐心的等它落定,稍微有些风吹草动,还是会让它重新煽动翅膀,再度飞起。
这般举棋不定的样子,像极了人的犹豫不决。
紧接着又是一拳打出。
这次的拳风看似刚猛,实则刚柔并济。
白慎如此激烈的拳风,还未接触到那蝴蝶般的刀光,却是就惊扰了它,悠忽一下飞到了相反的方向。
他丝毫不惧。
为了一口食物,可以一直等下去,直到有绝对的把握时才会出手。
这一次,拳风透过了刀光,打在出刀之人的身上。
蝴蝶最大的敌人是那些栖息在林间的小鸟。
他们没有雄鹰的速度和力量,但却又超乎寻常的耐心。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就要在蝴蝶的脑袋上补一拳。
这拳头,比炖肉的铁锅还应。
蝴蝶的胸膛顿时凹陷下去一块,喉咙中热流翻滚,鲜血不自觉的从嘴角留下,整个身子都瘫软在地上,抽搐喘息着。
白慎当然是个没有任何怜悯的人。
这是金属贴在皮肉上才会有的感觉。
白慎不敢回头。
要是落在实处,蝴蝶定然会落个脑浆迸裂的下场。
白慎的拳还未逼近蝴蝶的脑袋,他的后颈却是感觉到一瞬清凉。
刘睿影的剑锋。
从后颈处刺进去,就可以穿透白慎的脖子,剑尖从咽喉钻出来。
因为他知道贴在自己后颈上的是什么,也知道这个位置是自己的要害。
贴在他后颈上的,是剑锋。
但他还是看到了一点边缘,是刘睿影的靴子。
漠南的蛮族,没人穿这样的靴子,所以他才能确定是刘睿影对自己出的剑。
即使他身上的气血之力再强,这样严重的伤势也无法愈合。
所以他一动不敢动,拼命地用余光朝身后大量,但目光中却是一片空白。
现在自己受制于人,生死都由不得自己。
不过只要知道了对方的目的,那就不难周旋。
白慎心头稍微松了口气……
因为他觉得自己知道刘睿影出剑的原因。
这话从一个酒肆小厮的嘴里说出来,极为正常。但从白慎这么个膀大腰圆的部落盟主嘴里说出来,刘睿影觉得有些可笑。
“她已经对你没有威胁了,何必下死手?”
“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白慎很是谄媚的说道。
先前他料定刘睿影出剑就是为了护住蝴蝶,而不是真的想杀了自己。
现在只要他撤拳,刘睿影定然也会收剑。
刘睿影说道。
白慎心中更加镇定了几分。
拳头慢慢松开。
刘睿影的剑并未加重力道。
“习惯了。”
白慎回答道。
随着他站直身子,刘睿影看到蝴蝶已经从地上坐起。
嘴角挂着的鲜血,用袖子擦去大半,但仍有些许猩红,看得人触目惊心。
而是随着他挺立的身子不断后移。
不过剑锋还是贴在他的后颈上。
刘睿影问道。
趁着他开口的刹那,白慎骤然一跃,从刘睿影的剑锋下逃离。
皮肤越是白皙,鲜血越是显眼。
“没事吧?”
他的不是为了杀人。
若是想,现在白慎已经是一具尸体躺在黄沙上。
刘睿影并未有任何惊骇的神情。
白慎想的没错。
但这次,刘睿影却挡在了白慎的面前。
横剑当胸,用剑身抵住了蝴蝶的刀光。
刘睿影弯腰收起剑,没想到蝴蝶却是低吼一声,重新握住刀,就要再度扑上去。
她对杀死白慎有种莫名的执念。
白慎看着背对自己的刘睿影,似是明白过来了什么。
他伸手拍了拍刘睿影的肩头,说道:
“我不会让他杀了你,但也不会让你杀了他。”
刘睿影冷冷的说道。
“兄弟要是有空,可以来我白慎部落坐坐,不会比你在这里吃喝的差!”
刘睿影没有回答。
他的全部精神都在蝴蝶身上。
从蝴蝶的眼中,他竟是看到了比草原王庭的狼骑还要嗜血的神情。
刘睿影没有再理会蝴蝶的异样,而是贴身护着白慎朝他的驼队走去。
驼队停在营帐的最后,马棚的旁边。
厌结的宝马,每一匹都有单独的屋子,却是比部落中有些部众的营帐还要舒服。
大漠干燥,但厌结为了让自己的马毛色油亮,还让人按时往马鹏里洒水。
至于其他的梳洗,则是隔一日就一次。
这些马虽然被娇生惯养,但的确是不负宝马之名。速度快,耐力好,可以连续奔驰好两个多时辰。
今日刚好是它他们要梳洗的日子。
部落中的马倌总共有五个。
旁人都觉得,伺候马是个累活儿,脏活儿,吃力不讨好,但在厌结部落中可不是这样。
相反,马倌却是个肥差,无数人打破头都想争抢到的位置。
因为成为厌结的马倌,可以得到更为充足的分配。尤其是在冬天,这五位马倌不仅自己能吃的肚儿圆,还能每日带回家不少肉和酒。
相比于其他人家在冬日里的难熬,伺候这些马也就不算是什么难办的事情。
何况马是一种极为温顺的动物,它们的身材极为优美,眼神中也充满了善良。